第二十六章法治与法治国家.ppt
第二十六章 法治与法治国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们了解和掌握法治的内涵,法治国家形成的基础,以及法治的基本理念,从而正确看待我国的法治实践。 考核要求 了解:法治理念的发展过程,法治形成的标志和基础,以及法治的模式 理解:法治的内涵,法治国家形成的基础和标志 掌握:法治的含义,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法治国家的基础与条件,法治形成的标志,法治国家形成的模式。,教学内容:,第一节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第二节 法治的基础 第三节 法治的基本理念 第四节 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第一节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一、法治的概念 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中,我们可以看到“法治” 一词至少具有以下四种社会内涵和意义。 (一)“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二)“法治”意指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四)“法治”代表着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 方式,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一般来说,“法治国家”目前主要在以下两种意义 上使用: 第一,专指“法治国”(Rechtsstaat)。德文 “Rechtsstaat”在英文中称为“law-based state”, 意指构筑在法律基础之上的国家。 第二,泛指法治主义国家。 在当代社会主义中国,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 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 结合。,第二节 法治的基础,实现法治国家并不是无条件的,而必须有一定的 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为基础。 一、法治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纵观法治的发展历史,法治总是与商品经济、市 场经济相关,而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以国家 垄断为内容的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无缘。法治实 现的程度取决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 展程度。,二、法治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 法治国家在国家制度上的典型表现是采取民主政 治,核心要求是权力的合理分工与有效制约。民 主政治模式产生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创立 的立宪政体,即民主共和政体以及它的变体君主 立宪政体。从世界各国来看,民主政治是法治国 家的根本政治基础。,三、法治的文化基础:理性文化 1.法治需要特定类型的文化为其文化基础(或 “文化生态环境”)。这种特定类型的文化就是理 性文化。 2.理性文化是以科学的思想观念及现代的政治道 德为内容的文化。就厉行法治来说,科学精神、 公民意识、权利和义务观念、平等和自由观念、 社会契约观念等理性文化要素具有特别重要的作 用。,第三节 法治的基本理念,一、法律至上 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 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 那么这个社会就肯定不是法治社会。 法律至上意味着: (1)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最 高的尊严,国家机关的一切职权根源于法律,而 且依法行使。,(2)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受立法机关的 监督和制约,其决定不得与立法机关的一般性决 策相冲突,否则无效。 (3)政党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的政 策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 (4)当国家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与法律出现矛盾 时,法律必须高于领导人个人意志,否则,就会 出现法律和国家政策因为领导人个人意志或情绪 的转变而改变,出现人治政体下经常发生的领导 人更替过程中的政局波动和政局危机。,二、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 法律的一般性的含义是: (1)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一般性调整。它指法律 规范设定人的行为的两种模式,把允许、肯定和 鼓励的行为概括为权利,把禁止、命令和否定的 行为概括为义务,使人除了情感和思想外的所有 存在都被收入这两种最简单的调整范围之内。,(2)法律内容的一般性表述。它指法律规范需 用专业性的词汇、概念高度抽象地概括人的行为 而使权利和义务成为一般性法律条文,人们按事 先公布的法律条文选择行为而不被追究,就是初 级形态的法治。 (3)法律实施中的一般性适用。它一方面是指 规范的全域约束力;另一方面是指法律规范的逻 辑适用,即“类似情况类似处理”和“类似情况反复 适用”。一般适用排除了司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一般适用排除了司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保证了生 效之法律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统一,保证了 法律的普适性。 三、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 四、法律不溯及既往 法律的溯及力:是指法律生效后,对其生效以前 未经裁判的或裁判结果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的问题。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五、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 法律的规范作用在于指引人们的行为。要发挥这 一作用,人们确信法律不会频繁变动、朝令夕改 是一个必须的条件。 六、法律必须清晰明了 法律的清晰明了体现在两个方面: (1)法律语言。 (2)法律内容。,七、法律必须具有统一性 法律具有统一性的含义是:法律体系中的法律规 则不能自相矛盾。 八、法律普遍得到遵守 法律得到遵守是法治社会一个必不可少的普遍原 则。如果允许有人超越法律,那么就一定会允许 有人毁掉法律,这时候立法已没有实际意义;如 果相同情况在司法上可以有不同的对待,那么就,意味着不同情况也可以实行同等对待,这时候, 法律平等连最后的修饰也没有了。 九、审判独立 审判独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法院的审 判权独立。其次是法官裁判案件的独立。 十、诉讼应当易行 诉讼应当易行是法谚“有权利必有救济”的体现,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阐述这个问题。 (1)以成文法形式所设定的权利还只是纸面上 的权利。 (2)诉讼应该有效率。,第四节 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1.现代性意义上的“法治”观念及其实践引入中国 乃是晚清时的事情。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依 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九届人大二 次会议把这一治国方略载入了宪法。这是历史的 必然、现实的抉择、理性的胜利。社会主义社会 应当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是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