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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一)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型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1,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 2、罪刑相当原则 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1,三、刑法的效力范围,所谓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就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包括:1、刑法的空间效力 2、刑法的时间效力,1,第二章 犯罪,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所谓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2、特征:(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刑罚当罚性,1,二、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犯罪程度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方面要件的有机整体。具体包括: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1,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一)正当防卫 1、概念: 2、条件: (二)紧急避险 1、概念 2、条件,1,分析:,1、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声称要把李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李某怕王某杀死自己,就在王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王,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故意犯罪 D 假想防卫,1,答案:,1,分析,2、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 A 防卫过当 B 正当防卫 C 故意犯罪 D 假想犯罪,1,答案:,1,分析:,甲与乙同居一室,某日大地震电灯熄灭,乙因年迈体衰,行动不便,甲快速奔跑,将乙撞倒,致其头破血流,当场昏厥,不治而亡。 问:甲有无刑事责任?为什么?,1,甲无刑事责任 甲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1,四、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1、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1,分析,1、被告人桑某(男,24岁)观察到邻居家无人,遂撬开其门,将邻居家的彩电和摄像机搬回家。过半小时后摄于追究刑事责任,又将上述两件物品送回原处。邻居家始终不知道此事,桑某又作案时被抓获供出此事。 问:桑某此次行窃属于犯罪既遂还是中止?为什么?,1,分析,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约定甲进入室内寻找财物,乙在外放风。但在甲刚好翻墙入室,尚未着手盗窃财物之时,乙即因心生恐惧而逃跑,后甲窃得财物价值1万元。 问:乙是否成立犯罪中止?为什么?,1,五、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的条件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三)共同犯罪的种类 1、主犯 2、从犯 3、胁从犯 4、教唆犯,1,分析,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付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2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对李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1,第三节 刑罚,一、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1、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裁措施。 2、刑罚的目的: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卫社会主义社会。,1,二、刑罚的种类,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1,三、刑罚的具体运用,1、量刑(包括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2、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3、自首和立功 4、数罪并罚 5、缓刑 6、减刑和假释 7、时效和赦免,1,第四节 犯罪的种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1,分析,1、被告人李某于1991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600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1993年5月10日缓刑考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1994年3月20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将张某打成重伤。 问:被告人李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1,分析,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肖某、吴某共同抢劫和刘某窝藏一案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肖某系抢劫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吴某系抢劫从犯,罪行较轻,且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故减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刘某明知肖某犯有抢劫罪,却为其提供隐匿处所,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肖某、吴某和刘某所判各种刑罚应当如何执行?执行机关分别是谁?,1,第七章 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民法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1,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1,分析,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 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司(13周岁)不能结婚 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1,二、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1,分析,下列客观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有:( ) A 试管婴儿出生 B 失踪人下落不明 C 病人死亡 D 克隆羊的出生,1,三、民事主体,1、民事主体的构成条件: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2、公民(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死于出生、终于死亡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1,分析,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了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当为( )。 A 8.27 B 8.28 C 8.29 D 8.30,1,分析,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周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数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 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 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 刘小东有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数额应当由父母和其邻居共同协商后确定,1,3、公民的住所、居所和经常居住地 4、监护 5、宣告失踪和死亡 (1)宣告失踪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并指定财产代管人对其财产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2)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6、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撤销,1,分析,甲因意外事故于1996年5月9日下落不明,则其利害关系人可于( )起申请其为宣告死亡人. A 1998年5月9日 B 1998年5月10日 C 2000年5月9日 D 2000年5月10日,1,分析,甲于1995年2月1日失踪,其妻子乙于1999年7月3日向法院申请甲死亡,法院发生1年公告后,于2000年8月4日判决宣告甲死亡,判决中称甲于1995年2月1日死亡.则依法,甲的死亡日期为( ). A 1995年2月1日 B 1999年7月3日 C 2000年7月3日 D 2000年8月4日,1,1、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的成立条件 3、法人的分类,(三)法人,1,四、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1、含义: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应当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乎法律要求,1,(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3、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4、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 5、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1,(三)无效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1,(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概念:是指一部分意思表示不真实、违背自愿原则所为的民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一方有 权请求人民法院和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2、种类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1,分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B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 售货员将标价150元的手表以250元售出 D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的情况下所为的婚姻行为,1,分析,某电器商行明知彩电有质量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顾客甲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彩电。该行为属于( )。 A 受欺诈的行为 B 显失公平的行为 C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D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1,分析,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批房屋,杨会计自己可分到一套3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未能分到3居室房屋。杨购买地毯的行为( )。 A 是无效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 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对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 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1,(五)无效的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1、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从行为开始就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 2、财产处理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1,(六)代理,1、含义: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特征 3、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4、代理关系中的民事责任,1,第二节 民事权利,一、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的含义及其内容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内容: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1,(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及消灭,1、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2、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3、财产所有权的消灭,1,(三)民法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方式,1、请求确认所有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停止侵害 5、请求排除妨害 6、请求赔偿损失,1,二、债权,(一)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二)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之债 2、无因管理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侵权行为之债,1,(三)债的担保,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留置 5、定金,1,(五)债的消灭,1、因履行而消灭 2、因双方协议而消灭 3、因混同而消灭 4、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5、因抵消而消灭 6、因提存而消灭,1,三、人身权,(一)人身权的特征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缓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其特征有:与人身主体不可分离、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具有绝对权的属性,1,(二)人身权的种类,1、人格权: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2、身份权:是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1,第三节 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一、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特征有:主要是补偿性的、一般以损失填补和恢复原状为处理原则、经济赔偿一般归属受害人、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1,(二)民事责任认定和归责原则,1、过错原则 2、严格责任,又称为无过错责任 3、公平责任,又称绝对责任,1,(三)民事责任的类型,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2、侵权的民事责任 分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这里希望同学们注意它们的法律要件) (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二、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 2、诉讼时效的种类(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1,第四节 婚姻法,一、婚姻法的概念和原则 1、概念、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计划生育原则,1,二、结婚 1、结婚的条件 (包括允许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 2、结婚的法定程序(申请、审查和登记) 3、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1,4、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5、可撤销婚姻:是指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而成立的婚姻。 6、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1,三、家庭关系,1、夫妻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 3、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1,四、离婚,1、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特别注意诉讼离婚中的调解及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3、离婚后的财产处理(注意法律保护弱者的利益),1,第五节 继承法,一、继承法的概念和原则 1、概念:是调整和处理遗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继承的方式(重要) 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四种。 3、原则(略),1,二、法定继承 1、概念:中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财产继承制度。 2、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当继承的遗产。,1,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1、遗嘱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他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指定的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2、遗赠的概念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3、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1,四、遗产的处理 1、继承的开始、接受和放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2、遗产的分割 3、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注意:必须严格限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债务,1,案例分析: 李树纲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0间房。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金喜,用自己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1,第八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的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地位平等、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1,二、合同法的概念和作用 1、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9年3月15日通过) 2作用(略)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1,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条件、形式和内容 合同订立的条件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口头和其他(推定或默示) 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1,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在一定情况下会失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可以撤回,1,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二、无效合同 1、概念: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1,3、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 返回财产 赔偿损失 收归国家所有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情形: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2、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时间为一年。,1,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二、合同条款不明确时的履行方法 具体见书本内容 三、中止履行制度 概念条件非常重要,1,四、合同保全 1、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2、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一种权利。,1,3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债权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3、债务的转让:应当经营债权人的同意 六、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其他,1,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1、概念: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说赔偿损失等责任。 2、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1,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支付违约金 4、赔偿金 5、定金,1,第九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其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民事权利 2、特征:是一种无形财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具有专有性、是一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只在法定的期限内有效,1,二、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 1、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 注意人身权不能转让、赠与和继承,而财产权可以转让、赠与和继承 2、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其中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略),1,第二节 著作权法,一、著作权法的概念和保护对象 1、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技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保护对象: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指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反映人们思想和情感的智力创作成果。,1,二、著作权的主体和内容 (一)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 2、其他著作权人(因继承取得著作权、因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取得著作权、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 3、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包括演绎作品、编辑作品、合作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1,(二)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是指作者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取报酬的权利。 3、权利的限制,1,三、著作权的保护 (一)著作权保护期限 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作品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期满可以续订 (三)解决著作权纠纷的途径 调解、仲裁和诉讼,1,第三节 专利法,一、专利法的概念和保护对象 (一)专利权的概念: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二)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注意教材中不授予专利的对象),1,二、专利权的主体和内容 (一)专利权的主体:公民、法人、共同发明人、合法受让人和外国人 (二)专利权的内容 权利:包括专有实施权、转让权、许可权、放弃权、标记权 义务:包括缴纳专利年费、依法行使专利权、专利权的所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1,三、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一)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主要有三个: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外观设计的实质条件:新颖性 (二)专利权的授予程序:申请、审查和批准(初步审查、早期公开、实质审查和授予专利)、复查程序,1,四、专利权的保护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1,第四节 商标法,一、商标法的概念和保护对象 (一)概念: 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二)商标法的保护对象客体是注册商标,1,二、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权人的权利:专用权、转让权、继承权、使用许可权、续展权、请求保护权 (二)商标权人的义务: 依法缴纳各项商标费用的义务 保证注册商标的质量 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事项、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不得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1,三、商标权的取得 (一)取得商标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商标必须采用强制注册商标) 2、先申请原则 (二)程序:申请、审查、核准注册 四、商标权的保护 保护方式有三种: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1,第十章 经济法律制度,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与国家干预相关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调整对象主要由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四个方面,1,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 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民及其他公民。 内容包括: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1,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注重宏观调控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1,第二节 市场主体法,一、公司法 (一)概述:公司是由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设立条件:人数、资金、章程、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1,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250人) 董事会(519人) 经理 监事会(不是必设机构,若设人数必须在3人以上),注意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它的投资主体是单一的,出资者必须是经国家经营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或部门,其全部资产来源于国有资产。,1,(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公司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人数、资金、章程、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1,(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1、股份的发行:股份是按照相同的金额或相同比例,平均划分公司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票。 2、股份的转让:(注意股份转让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3、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条件:(教材P297),1,二、合伙企业法 (一)概述: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名称 有营业场所和从事经营的必要的条件,1,(三)合伙企业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一是全体合伙的出资,二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2、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设立: 财产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投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1,(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只能是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四、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概念: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和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特征:它是一种股权式合营企业,其组织一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建立在中国境内,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管理,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概念: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按照中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或亏损的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条件与设立,1,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采取董事制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采取管理机构形式。 (三)外商独资企业法 1、概念: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体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2、外资企业的设立 3、外资企业的管理,1,第三节 市场管理法,一、反不正当竟争法 (一)概述 (二)不正当竟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商业欺骗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1,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诋毁商誉行为 8、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9、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10、强迫交易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竟争的行为 (三)对不正当竟争行为的监督检查,1,二、产品质量法 (一)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整质量监督管理关系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三)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2、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 3、产品包装及标志符合法律要求 4、不得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1,(四)销售者的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概述:所谓消费者,是指主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公民。 (二)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1,5、索赔权 6、依法结社权 7、获得有关知识权 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 见P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