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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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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解读.ppt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解 读 都锡龄,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二一一年七月,(一)编制背景及依据,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第392页:修订现行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的要求而编制。,(二)编制的主要过程,2005年8月1日,在上海成立编制组,并召开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上研定了编制原则,产生了编制大纲,明确了分工。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重庆市设计院、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07年10月完成了规范初稿。2007年12月13日,编制组在重庆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于2008年2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规范“征求意见稿”于2008年4月-5月,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同时,由主编单位向行业内三十余家设计院发函提送规范征求意见稿。先提后收到反馈意见64条。根据反馈意见,产生了规范送审稿。 归口单位于2009年4月21日22日,在天津主持召开了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 2009年9月提交了规范报批稿和相关报批材料。 2011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作为行业标准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编制的主要原则,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需求,以及我国桥梁设计,施工使用经验。规范内容要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准确地反映桥梁建设的实践经验。 2、与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兼容、协调、避免相互矛盾“撞车”。 3、修订的规范应有一定的沿用性和可操作性。,(四)参考的主要标准和规范,1、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2、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 502831999; 3、建设部部颁标准城市桥梁设计准则GJJ11-93; 4、建设部部颁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11-98; 5、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JGD 60-2004; 6、建设部部颁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GJJ-90。,(五)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的正文部分共十个章节(并附有相应条文说明)。即: 1、总则; 2、符号和术语; 3、基本规定; 4、桥位选择; 5、桥面净空; 6、桥面的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7、桥梁引道、引桥; 8、立体、高架道路桥梁和地下通道; 9、桥梁细部构造及附属设施; 10、城市桥梁上的作用。 附录A,特种荷载及结构验算的规定。 其中强制性条款有7条,它们是3.0.8、3.0.14、3.0.19、8.1.4、10.0.2、10.0.3、10.0.7。,强制性条款有7条,(六)城市桥梁设计规范的特点,1、以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为基础理论、以数理统计为支撑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明确两个极限状态,三个状况设计。 2、把桥梁设计使用年限正式写入设计规范。 3、修订了城市桥梁汽车作用。 4、对弯、坡、斜、异型桥梁的设计和构造提出一些新要求。 5、增加了结构耐久性设计的内容。 6、增加了桥面泄水孔的设计内容。,7、明确了城市桥梁上和地下通道内敷设管线的注意事项。 8、增加了节能、环保、防洪、抢险、抗洪救灾的规定。 9、对桥梁景观由概念设计和美学观点提出了要求。 (七)规范条文的解读 第一章:总则 这一章总要有四层意义 1、宗旨:遵照国家的方针,准确地反映国家的经济实力和桥梁设计的实际技术水平。,2、基础理论: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理念”。,我国城市桥梁设计规范采用“可靠性理论”,说明我国“桥梁设计规范”的基础理论与国际上先进国家“桥梁设计规范”的基础理论是一致的,反映它保持了世界先进水平。 3、设计原则: 安全可靠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适用耐久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技术先进创新是硬道理,桥梁设计要不断应用“四新”; 经济合理包括桥梁立体结构,附属设施、建设周期、征地拆迁、施工工艺、养护维修等各方面都要经济合理。 美观协调,4、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新建、改建永久性跨河桥梁、高架道路桥梁、立体交叉桥梁和地下通道设计。城市道路上的旧桥改建设计则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包括管线专用桥,人行专用天桥、港口码头、厂矿专用桥以及施工便桥。,第二章:术语 主要根据国家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_88,结合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中出现的术语和人们比较生疏的术语列出。 第三章:一般规定 主要是针对城市桥梁的特点,结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桥梁的设计理论和计算方法,桥梁设计洪水频率、标准、桥梁分类标准,桥梁总体布置原则,桥梁净空、桥梁景观设计、桥梁附属设施、设计以及处理相关管线的原则。等等做了基本规定:,一、城市桥梁的设计特点 城市桥梁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必要时可分期实始,但要保留运期发展的余地。 二、城市桥梁的功能有四: 1、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4、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和发生后,能保持必须的整体稳定性。,三、城市桥梁设计的基础理论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统一设计标准GB501532008的规定情况,工程结构采用的数理统计为依托,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按分项系数的表达式进行设计。城市桥梁设计规范采纳的主要内容有。 1、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3.0.1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关系到结构的强度和安全性。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仅涉及结构的工作条件和性能,体现了桥梁结构的使用性和耐久性。,这两类极限状态概括了桥梁结构的可靠性,只有每项设计都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的两类极限状态设计要求,才能使所设计的桥梁结构满足本规范第3.0.9条的功能要求。 2、城市桥梁设计时,应根据桥梁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环境条件和影响,分以下三种设计状况(见第3.0.12条) (1)持久状况:指桥梁使用阶段。这个阶段必须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2)短期状态:指桥梁施工阶段(含制作、运送和架设过程)所承受的临时作用。这阶段一般只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 (3)偶然状态:指桥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偶发状况如地震、车(船)撞击的状况。对此状况只能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短期状态: 偶然状态:,3、城市桥梁设计基准期为100年(见第3.0.8条),当前国际上一致认为:结构可靠度是工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规定的时间”,是指结构进行可靠性分析时,考虑各种基本变量与时间的关系可取用的基准时间,常称基准期。“规定条件”,是指结构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不考虑人为过失的影响。“预定功能”是指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结构应满足以下基本功能。,设计基准期,是结构可靠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的理论基础是,“概率论”。众所周知,作用在桥梁结构上的各种作用是随时间变化的随机过程,一般由正整分布曲线表示,随机过程中,相应于分位值为0.05间的时间域一般就是设计基准期。,各图桥梁的设计基准期不一样,英国为120年,美国为75年100年,日本对长期结构定为100年,中国建筑结构,对特殊重要建筑物和纪念性建筑(含桥)为100年,中国公路、铁路、市政桥梁,将分位值定为0.05,两0.05分位值的随时变量时间区间约100年,其保证率95%,可见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100年与相关规范基本上是吻合的。 但设计基准期不等同于结构的使用寿命,两者有联系而又不全等同。结构使用寿命,是指桥梁结构在设计使用期后,经大修可以适用的结构物的实际使用年限。桥梁使用年限一般不应低于桥梁设计基准期。,4、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3.0.9条) 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按表3.0.9的规定采用 表3.0.9 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 注:对有特殊要求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经技术经济论证后予以调整。 5、设计安全等级(第3.0.14条)城市桥梁按持久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结构重要性及结构破坏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设计安全等级。具体标准见表3.0.14。,表3.0.14 城市桥梁设计安全等级 四、城市桥梁设计洪水频率宜采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对特别重要的桥梁可提高到三百年一遇。(3.0.2条) 中国城市建设的特点是,建筑物多畔河而建,街道显罗棋布。桥梁定的低了容易常因洪水断交;定的太高了,桥梁布置困难,拆迁量过大,引道太陡或太长,行车不安全,两侧居民出入不便,环境污染较大,商店营业受影响。 因此,本规范采用宜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特别重要桥梁要因地制宜提到标准,仍至三百年一遇。,五、桥下净空规定(第3.0.4条)基本沿用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有关规定。另要求,对特殊要求的航道,桥下净空尺度应作专题研究、论证。 六、桥梁分类标准(第3.0.5条)与公路桥涵设计用通用规范JJGD60的规定完全相同。 七、桥梁景观设计原则(第3.0.6条)本条强调城市桥梁建筑重点,应放在总体布置和主体结构上。主体结构设计应优先考虑桥梁受力合理。不应采用造型怪异,受力不合理,施工复杂、工程量大、造价昂贵、维修养护困难的结构型式,并不宜在主体结构之外过多增加装饰。,八、设计创新(第3.0.13) 创新是硬道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桥梁设计要不断创新,在“好”字为先,“好中求多”的前提下,采用“新理论”、“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中小桥或批量大的结构,宜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厂化。 九、城市桥梁设计的要求 1、设计的桥梁结构及结构构件在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都要满足预定的功能要求。,2、要有概念设计的理念,在桥梁选型上要减少附加力,集中应力,偏心扭转等不利因素。 3、结构设计应有耐久性设计的内容,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要求; 4、要有抗震设计、论证、并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5、斜桥、弯桥、坡桥要有整体稳定的防护措施。,十、管线过桥问题,1、目的:保障桥梁结构安全、行车安全、人身安全。 2、依据:国务院1996年198号令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燃爆管线。对容许桥上设置的管线应分别满足城镇燃气规范GB50002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规定要求。但地震动加速度峰值大于0.1g的地区,不允许煤气和其他燃气管线从桥梁上或地下通道内通过。特殊管道需要在桥上或地道内通过时应作安全性、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第4章:桥位选择,一、城市桥梁的桥位,强调应根据城市道路网总体规划,结合水文、航运、地形、地质、环境、考虑对邻近建筑物,公用设施的影响,全面分析,综合比较确定。 二、推荐了大桥最佳桥位的条件,提到不良桥位容易引起的病害。 三、一般河道上的正斜交问题指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流向法线的交角的大小问题。规范一般情况下,桥梁轴线与洪水主流向正交中、小桥梁如条件所限可考虑斜交或弯桥,大桥、特别是特大桥的桥梁轴线尽可能考虑与洪水主流向正交。,四、通航河道上桥梁的布置问题(4.0.4条)。 遵循的规范有两个:其一国标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其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97。 1、桥位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且要河道顺直、河床稳定、水深充裕、水流条件良好。 2、航道上桥梁墩台沿水流方向的轴线与最高通航水位的主流方向应一致,当斜交不可避免时,其交角不宜大于5°;如交角大于5°时,应一般按下式计算并加大通航孔的净宽。,式中:Lo相应于计算通航水位的墩(台)边缘之间的净距(m); 通航要求的有效跨净(m),应不小于由航迹带宽度与富裕宽度组成的航道有效宽度。 墩(台)的长度(m); 内河桥为垂直于水流方向与桥梁纵轴线间的交角(0o);跨海河为垂直于涨、落潮流主流方向与桥轴线的夹角(0o)。 对变迁性河流,还应考虑河床变迁对通航孔的影响。 3、内河航道上的桥位应避开滩险,通航控制河段、弯道、分流口、港口作业区、锚地;,桥位尽量避开泥石流地区,不可避免时可采用大跨跨径。在没有条件建大跨时,尽量避开河床纵坡由陡变缓,断面突然收缩或扩展、及平面急弯处,因为这些地段容易使泥石流沉积、阻塞。(4.0.7条) 桥梁不宜在架空高压送电线路下穿越。当无法避开时,桥梁主体结构最高点与架空电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105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的规定。 桥梁边缘与架空电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高压,电线的搭(杆)的架高度。,八、桥位与各类管线的关系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第198号令)的规定提出:“不得在桥上敷设污水管、压力大于0.4Mpa的煤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气体管”。当桥位附近有燃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时,桥位距管线的安全距离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其距离可参照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TG D60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等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应满足消防、防爆要求的防护设施。,第5章:桥面净空,本章中的桥面净空高度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单侧人行道宽度的规定均取自待批的城镇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单向在专用非动车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5m。大桥、特大桥的人行道单侧宽度宜取2.03.0m。 一、最小净空高度:双层客车4.7m,无轨电车、大型客(货)车4.5m。 小型客车(货)车3.5m,小轿车2.5m,自行车2.5m,行人2.5m。 小桥桥面布置型式及净空限界应与道路相同。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桥面布置及净空限界中的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分隔带宽度可适当缩窄,但不应小于1.0m。设计时速小于等于40km/h的道路两侧分隔带或中央分隔带可用交通标线代替。,第6章:桥面的平面及纵、横断面设计,一、城市桥梁的平面最理想的设计是直线型、一般情况下平面可做成弯桥。弯桥布置的线形应符合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待批)的规定。(6.0.1条) 二、下承式、中承式桥的主梁,主桁或拱肋,悬索桥、斜桥的索面及索塔都是桥梁的主要承重机件。 要求这些构件应布置在车行道和人行道的分割带上,特殊情况可设置在人行道或安全栏杆外侧。(6.0.2条),三、贯彻“无障碍通行”原则,是保证行车安全的必要条件。,要求: 1、桥面车行道路幅宽度宜与所衔接道路的车行道路幅宽度 一致。 2、两端道路设有较宽的分隔带或绿化带时,桥梁可分幅设置,以减少桥梁宽度。 3、小桥的机动车道平面线行应与道路保持一致。 4、一般情况下,桥上不应设置绿化分隔带。 四、当特大桥、大桥、中桥所处路段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可按混合行驶考虑,这类桥梁一般均比较宽,可能会出现车流量达不到理论饱和值;机动车、非机动车流量最高峰不在同一时期;或双向交通流量最高峰不在同一时间;每条车行道平均交通量少于300Pcu/h,但必须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辆时速。(6.0.5条),五、桥面要求设置纵坡和竖曲线、且最小纵坡不小于0.3%, 六、规定了桥梁的安全设施(6.0.7条) 1、无人行道的桥梁要设置安全道(检修道),其宽度为0.50.75m。 2、专用机动车道或混合车道两侧的人行道或安全道应高出路面0.25m0.4m。 3、专非分隔或专用非动车道桥、其两旁的人行道或安全道应高出路面0.15m0.20m。 4、快速路桥、机动专用桥、两侧应设置加强性防撞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本规范第9.5.2条。,第7章:桥梁引道和引桥,一、在选用长桥短引路,还是长路短桥时,应根据地形、地物、两岸道路状况以安全、经济、美观等诸方面综合分析论证。 二、桥梁引道和引桥布置应充分考虑街区间交通的相互关系,预留防洪抢险通道,保证消防、救护、抢险等车辆的进出。 三、软土地基上的引道填土路堤不宜过高。 四、宜将高填土路基下的地下管线拆至桥梁引道范围之外。 五、引桥墩台的沉降分析和基础施工方法应考虑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六、引道填土两侧应采用挡土垟和垟上栏杆;桥头人行道侧石在平面上应缓和接顺、其变化斜率不宜小于6:1(长方向:横方向),拆角处宜用平曲线顺接。 七、对斜度大的斜桥,宜根据桥址处的地形地物,在引桥与主桥先接触布置若干过渡孔、使其后的引桥,按正交、桥布置。 八、通常采用桥头搭板结构,来适应路基沉降。桥头搭板长度不应短于6.0m,施工时应采用返开槽。 九、桥台耳垟端点,伸入路基内的安全长度不应小于0.75m。,第8章:立体交叉、高架道路桥梁和地下通道,这一章是针对城市立交桥梁、高架道路桥梁和地下通道的特点,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而编写规定的。 城市立交桥梁、高架道路桥梁,宜按规划一次修建,对可分期建项的子项工程,也应考虑后续工程的可实施性。(8.1.2条) 在选择立交桥、高架道路桥、地下通道的立交方案,和桥址时,应本着少占用土地,少拆迁有价值的建筑物,少动迁干线管道的原则。(8.1.2条) 立交桥、高架道路桥、地下通道本着“通畅”的原则统盘考虑,统一解决。对周边街区的交通衔接和消防、救护、抢险等车辆的出进问题。 (8.1.2条),立交桥梁的布置在满足景观,美学的前提下应充分而合理地利用桥型空间。墩台布置应满足通透、流畅、服从行车轨迹线的原则。墩台基础型式不应影响周边建筑物的安全。(8.1.2条) 立交桥、高架道路桥梁和地下通道的布置应根据桥址处的水文、地质资料、施工难易、管线动迁的可能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并应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因地制宜地布置桥孔,对需要切改或动迁的管线,根据规划资料结合使用单位的意见,提出实施性的方案。(8.1.2条) 应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1.2条),立交桥、高架桥、地下通道的平、纵、横断面设计、都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待批)的规定要求。另规定:(8.1.3条) 1、地下通道内的竖曲线最低点不宜设在暗埋段箱体内。 2、下穿道路与桥梁墩(柱式或薄壁式)台、墙的安全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行车时速大于、等于80km/h时,不应小于0.50m;当行车时速小于60km/h不应小于0.25;当预留的检修道宽度大于所需的安全宽度时,可不设安全带。(8.1.4条),八、汽车作用对立交桥,高架道路桥梁墩台的撞击力标准值和作用点按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TG D60,第4.4.3条办理:即“顺汽车行驶方向取1000KN,在汽车行驶垂直方向取500KN,两个方向的撞击力不同时考虑,撞击力作用于行车道以上1.2m。”“对于设有防撞设施的结构构件折减后的汽车撞击力标准值不能低于上述规定值的1/6”。(8.1.4条) 九、城市立交桥、高架道路立交桥、以斜桥形式跨越道路,铁路等建筑物时,斜角不宜太大(一般控制在45°以内)。,十、曲线桥梁结构型式及横断面形状,应具有足够的抗扭刚度。支座体系应满足曲线桥上部结构的受力和变形要求。曲线桥中、设置好抗扭支座是非常必要的。 十一、在坡桥中,特别是独柱支承上的匝道桥梁,连续长度不宜过长,中墩的纵、横均应有抗推刚度。 十二、立交桥梁、高架道路下方设做停车场时,场地应设置相应的防火设施,满足消防安全的规定要求。(8.2.5条) 十三、当立交桥、高架道路桥梁跨越轨道道路或电气化铁路时,接触网与桥梁结构的最小净距应分别符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 J452的规定。(8.2.6条),十四、地道的定义, “洞口至洞口的净长小于50m或小于10倍净高者称为地道”。 十五、位于铁路运营线下的地道、除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还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铁路路基稳定。沉降量小的地段。 十六、地道中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时,应根据不同净高要求,采用不同的高程。(8.3.3条) 地道较长时,在行驶机动车孔中,应至少在一侧设置宽度为0.50m0.75m的安全道,供值班人员或检修人员通行用。 十七、当地下通道采用顶进施工工艺时,其斜交角不应大于45°。 十八、地下通道箱体结构的连续长度不宜过长。 十九、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地下通道及其引道结构应进行抗浮计算,采用相应的抗浮措施。(8.3.10条),第9章:桥梁细部构造及附属设施 这一章的章节是在总结近年来,国内桥梁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有关规范而编制的。 一、桥面铺装结构 1、桥面铺装应根据所在道路的路面结构、结合行车条件、经济性和耐久性等因素,综合分析,宜选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结构。(9.1.1条) 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的特大桥、大桥多采用沥青混凝土,总厚度不宜小于80mm。 次干路、支路上的桥梁铺装层宜用沥青砼或水泥砼结构,总厚度不宜小于60mm。 水泥砼铺装层(不含整平层)厚度不应小于80mm。,钢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结构应根据铺装材料的性能、施工工艺、车辆轮压、桥梁跨径与结构型式、桥面系的构造尺寸以及桥梁纵断面线形,当地的气象与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 二、桥面与地道防水、排水 1、桥面防水层设计应符合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待批)的规定。(9.2.1条) 2、沥青砼铺装层下的防水材料宜用柔性防水层,水泥砼铺装层在桥面板与水泥砼铺装层间新水泥性的防水涂料等。(9.2.1条) 3、圬工台身背墙,拱桥拱圈顶面,侧垟背面应设置防水层。(9.2.2条),4、地下通道箱体应以自防水为主,在其顶板顶面应设置排水横坡、坡道宜为0.5%1%;顶板顶面,侧垟外侧设置防水层。(9.2.2条) 5、桥面应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必须设排水管将桥面水排到地面排水系统中,以防污染环境。(9.2.3条) 6、排水管的直径,根据养护经验宜不小于150mm,排水管的间距可根据桥面汇水面积和桥面纵坡大小确定:(9.2.3条) 当纵坡2%时,桥面设置排水管的截面积宜不小于60mm2/m2; 当纵坡1%时,桥面设置排水管的截面积宜不小于100 mm2/m2; 南方潮湿地区和西北干燥地区可根据暴雨强度适当调整。,地下通道内的排水设计标准应大于道路标准 地道引道两端应设置驼峰:峰值高出地面0.2-0.5m左右。 地道进出口宜设置截雨水沟。(9.2.4条) (4)地道内的最小纵坡不应小于3。(9.2.4条) 三、桥面伸缩装置 1、对桥面伸缩装置的内在质量提出了设计构造要求,能经久耐用,密封防渗,锚固可靠,易维修养护。(9.3.1条) 2、变形量较大的桥梁、宜采用模数式伸缩装置或梳齿板伸缩装置;变形量较小的简支梁,可采用桥面连续结构,但分段长不宜超过100m。(9.3.2条),3、伸装装置的设计伸缩量包对温度变形,砼收缩、徐变、受荷转角、梁体纵坡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对弯、斜、异型桥梁的伸缩量必须验算纵横向的位移及容许错位量。 4、在北方使用除冰盐地区,桥梁容易受养护水侵蚀的部位(如盖梁等)应进行耐久性处理,如采用钢筋阻锈剂等。 四、桥梁支座 1、弯桥工程中应采用盆式橡胶支座;坡桥、斜桥工程中,应采用球型支座,一般桥梁,可采用板式氯丁橡胶支座(含四氟板支座)。但城市桥梁不宜使用带球冠的板式橡胶支座或坡形板式橡胶支座。,2、在桥梁墩台顶要预留更换、支座时千斤顶操作空间。 3、桥梁两侧尤其是弯、坡、斜和异型桥梁两侧,应设置“横向限位”设施。“限位设施”的尺寸和强度应根据计算确定。 五、桥梁栏杆 1、桥梁人行道或安全道外侧、必须设置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竖向栅条的净距不宜大于140mm,栏杆地袱底应设置锚筋,其刚度应满足本规范第10.0.5条的要求。 2、防撞栏杆设计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JGD81的规定要求。 3、桥梁栏杆或防撞栏杆的设计除满足受力要求以外,尚应注意美观。栏杆造型、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重要栏杆宜作景观专频设计。(9.5.3条) 4、跨越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线干线、快速路等桥梁栏杆应设置“防抛网”,“防抛网”的高度不应小于2.0m,长度应覆盖下穿道(铁)路宽度及其两侧各10m的范围。(9.5.4条),防撞栏杆的防撞等级,按本规范表10.0.8选用 表10.0.8 防撞栏杆等级 注:参照现行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 六、照明节能与环保 1、桥上照明及地下通道的照明标准不应低于两端道路照明标准。大型桥梁和较长的地道照明应专门设计。,2、桥上照明灯杆位置:根据人行道宽度和桥面照度要求确定。但杆座边缘距行车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25m。且金属灯杆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3、照明灯杆杆座在满足功能要求前提下,其外型应与桥型、栏杆以及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4、在高架道路两侧有医院、学校、集中办公、住宅等对声源敏感地段,应设置声屏障。 七、其他附属设施 1、特大桥、大桥宜根据桥梁结构型式设置检修通道并宜配置必要的管理用房。 2、斜拉桥、悬索桥塔顶应按照航空管理规定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塔身应设置防雷装置。主梁和索塔为钢结构时,宜设置内部抽湿系统。,3、特大桥、大桥宜根据需要布置测量标志;跨河、跨海的特大桥、大桥墩台上宜设置水平标志,通航孔宜设置导航标志。 4、特大桥、大桥及中长地下通道宜在桥梁、地道两端或其他取用方便的部位设置消防、给水设施。 5、照明、环保、消防、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不得侵入桥梁、地道的净空限界,不得影响桥梁、地道的安全使用。 6、城市重要桥梁竣工后应进行荷载试验,并保留作为运行期间监测系统所需要的测点和参数。 7、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规定的敷于桥梁上的各类管线应做到:,(1)电力电缆与燃气管线不得布置于桥梁同一侧; (2)各类管线在敷设、养护、检修,更换时不得损坏桥梁和地道的受力构件。 (3)位于地道内的管线宜设置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下。若另有专用管道时,其管道要与地道贴近,但其沉降缝、伸缩缝应与地道的沉降缝、伸缩缝错开。 第十章 城市桥梁上的作用 一、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第5.1.1条规定:“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考虑结构上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包括直接作用、间接作用)和环境影响。,桥梁结构上的作用应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 本规范采用的作用值除可变作用中的汽车作用和人群作用外,其余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均按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市桥梁的汽车作用 本规范确定城市桥梁设计汽车作用,分城-A和城-B级两个等级。,城-A级:1)车道汽车作用与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相应作用同;均作用标准值(qk)为10.5KN/m,集中作用标准值(pk)则按下法选取;当桥梁计算跨小于或等于5m时,pk=180KN;当计算跨径等于或大于50m时,PK=360KN;计算跨径在5m50m时,PK值采用直线内插术得。计算剪力效应时,上述集中作用标准值(PK)应乘以1.2的系数;,图 10.2.2-1 车道作用,2)城-A级的车辆作用改用700KN车型 1)城-A级车辆作用的立面、平面、横桥向布置及标准值应符合表10.0.2的规定:,(a)立面,(b)平面,(c)横桥向,图10.0.2-2 车辆作用的立、平面及横向布置图,城-A级车辆作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如表10.0.2 表10.0.2 城-A级车辆作用的主要技术指标 2、城-B级 1)车道作用:其均布荷载标准值(qk)和集中作用标准值(pk)按城-A级车道作用的0.75倍采用; 2)车辆作用:车辆作用的纵、平面布置及标准值采用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车辆作用的规定值;,3、车道荷载与车辆荷载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但不得叠加。(10.0.2条) 4、车道荷载横向分布系数、多车道的横向拆减系数、大跨径桥梁的纵向拆减系数,汽车荷载的冲击力、离心力、制动力及车辆荷载在桥台或挡土垟后填土的破坏棱体上引起的侧土压力等均按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规定计算。,三、应根据城市道路的功能、等级和发展要求由表10.0.3选用设计汽车作用。(10.0.3条) 表10.0.3 桥梁设计汽车作用等级 1、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如车型气辆较多,设计汽车作用应选用城-A; 2、小城市中的支路上如重型车辆较少时,设计汽车作用可采用城-B级的车道荷载效应应乘以0.8的折减系数,车辆荷载效应应乘以0.7的折减系数,相当于原公路荷载标准汽-15的效应。 3、小型车专用道,设计汽车作用可采用城-B级车道荷载效应乘以0.6折减系数,车辆荷载的效应乘以0.5的折减系数。相当于原公路荷载标准汽车-10级。,四、对设计汽车作用有特殊要求的桥梁,设计汽车作用标准,应根据具体交通特征进行专题讨论。 五、桥梁人行道的人群作用(10.0.5条) 鉴于城市人口稠密,人行交通拥挤,城市桥梁的设计人群作用仍沿用城市桥梁设计准则规定的人群作用。 1、人行道板(局部构件)的人群作用按5kpa或1.5KN的竖向集中力作用在一块构件上,分别计算、取其不利者。 2、梁、桁架、拱及其它大跨结构的人群作用W计算,采用下列公式:,当加载长度L20m时 当加载长度20mL100m(100m以上用100m)时: 式中: W单位面积人群作用,Kpa,任何情况下W不得小于2.4Kpa; L加载长度m; Wp单边人行道宽度,m;在专用非机动车道桥上为桥宽,大于4mm时仍按4m时。,3、安全道上设计人群荷载按2Kp或1.2KN的竖向集中力,作用在短跨小构件上,分别计算,取其不利者。 4、专用人行桥和人行地道的人群作用应按现行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GJJ69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城市桥梁的非机动车道或专用非机动车桥的设计荷载应符合下列要求:(10.0.6条) 1、当桥面上非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未设置 永久分隔带时,非机动车道上按本规范10.0.4条的人群作用外,还应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合并后的总宽作为机动车道考虑(以机动车布载)分别计算,取其不利者。,2、桥面上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间设有永久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专用桥,若其宽度大于3.50m,除按本规范第10.0.4条的人群作用外,尚应按小型车专用道设计汽车作用(不计冲击力)作为设计荷载、分别计算、取其不利者。 若其宽度小于3.5m,除按本规范第10.0.4条的人群荷载外,再以一辆人力劳动车作为设计荷载,分别计算,取其不利者。人力劳动车的荷载图如图10.0.3。 图10.0.3 一辆人力劳动车荷载图,七、桥梁栏杆上的人群作用,沿用现行城行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的规定:竖向荷载1.2KN/m,水平内外荷载2.5KN/m。两者分别考虑。(10.0.7条) 八、作用于栏杆上的碰撞荷载大小可按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的规定确定。(10.0.8条),附录A,特种荷载及结构验算规定,附录A:特种荷载及结构验算规定,A.0.1 特种荷载分为四级: 1、特-160:1600KN平板挂车荷载; 2、特-220:2200KN平板挂车荷载; 3、特-300:300KN平板挂车荷载; 4、特-400;4200KN平板挂车荷载; 特种平板挂车荷载由牵引车和加载重车两部分组成。其布置如图A.0.1,其主要技术指标见表A.0.1。,图A.0.1特种平板挂车160、220、300、420 的纵向排列和横向(或平面)布置,注:为使计算方便,挂车各个轴重取相同数值,其总和与挂车称号略有出入。图中尺寸,以m为单位。,特种平板挂车的主要技术指标 表A.0.1 A.0.2 当采用A.0.1所列述的四种特种平板挂车验算时,按下列要求布置: 1、纵向排列 在同方向一个机动车道内、全桥长度内只行驶一辆特种平板挂车,前后无其他车辆行驶。,2、横向布置 (1)不设置中间分隔带的机动车道或混合行驶车道的桥面,机动车道不多于二车道时,其特种车辆如图A.0.2-1布置。 机动车道数多于2小时,其特种车辆则按图A.O.2-2布置。,(2)设置中间分隔带的机动车道 中间分隔带两侧机动车道数各为二时,其特种车辆布置应符合图A.0.2-3。 中间分隔带两侧机动车道数各为3及其以上时,其特种车辆布置应符合A.O.2-4。,A.0.3 用特种车辆荷载验算桥梁结构时,不计车辆的冲击力,不同时计入人群作用和非机动车作用。结构设计可参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及公路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及以下规定进行: 1、按持久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时: (1)基本组合中结构重要性系数(ro)采取1.0,相应于汽车作用效应分项系数(rQ1),对于特种车辆作用改用1.1。 (2)当特种车辆汽车效应占总作用效应的100%及以下时,SGik、SQik提高3%; (3)当特种车辆作用效应占总作用效应的60%及以下时,SGik、SQik提高2%;,(4)当特种作用效应占总作用效应的45%及以下时,不再提高。 以上SGik和SQik分别为永久作用效应和特种车辆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2、按持久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作用效应组合采用标准组合。 (1)应力验算,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正截面应力受压混凝土最大压应力(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0.6fck,受拉区混凝土最大拉应力(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0.9ftk,受拉区预应力钢筋最大拉应力对于钢丝,钢绞线0.7fpk,对于精轧螺纹钢筋0.85fpk,斜截面上混凝土的主压应力0.65fck,混凝土的主拉应力0.9ftk。,根据计算所得的混凝土主拉应力,按下列规定设置箍筋:混凝土住啦应力0.55ftk的区段,箍筋不仅按构造要求设置;混凝土主拉应力0.55ftk,的区段,箍筋按计算确定。 上述中,fck、ftk,分别为混凝土的抗压,抗拉强度标准值,fpk为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2)验算钢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时,钢材和各种连接件的容许应力限值可提高25%。 (3)裂缝宽度验算 钢筋混凝土构件I类和II类环境0.25mm。类和类环境0.15mm。,采用精轧螺纹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I 类和II类环境0.25mm。类和类环境0.15mm。 采用钢丝或钢铰线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I类和II类环境0.15mm。 按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规定类和类环境不得进行带裂缝的B类构件设计。 (4)挠度验算 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在特种车辆作用下的挠度限值可按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规定的限值提高20%。 钢结构的挠度限制可按现行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 025规定的限值提高2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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