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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作文得高分的技巧“借尸还魂”作文法之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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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作文得高分的技巧“借尸还魂”作文法之一.ppt

    考场作文得高分的技巧 “借尸还魂”作文法之一,瑞安市超越语文快速提分培训 殷学贵,13967781736 15325011089,高考作文在语文试卷中所占的比重之大,使得每一位考生都不能忽视它,更不能放弃它。因为放弃了它,就意味着放弃了语文。而放弃了语文,就等于放弃了高考。因此,怎样才能写好作文,成了广大师生共同关心的话题;争取高考作文成功,应该说是考生共同的理想。然而,历年应试作文的经验告诉我们,从作文竞技场上不幸败下阵来的绝不是个小数目。套用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说:优秀的作文多半具有共同的成功的因素,失败的作文则各有各的难入眼球的缺憾。 不少考生面对作文话题或题目不知所措,不知从哪儿说起或无话可说。目前存在着这么一种严重的情况:民办学校的大部分学生因为基础薄弱,害怕写文章,感觉让他写作文简直就是存心跟他过不去,有意折磨他。逼得紧了,只好硬着头皮东拼西凑,生拉死拽,堆砌一些材料,破帽无边,泛泛而谈了事。为了教会作文“困难生”写作文,不少名家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有的提出“八股文原理”,有的提出“跟帖”法,有的提出“旧瓶新酒”法等等,不一而足。说白了,都属于“模仿”作文的范畴。为了使同学更容易了解和接受模仿作文,我从三十六计中找到了一计:借尸还魂。,明确概念 “借尸还魂”新义 “借尸还魂”原义是:迷信传说,人死后,可以将灵魂附于他人身体而复活。现比喻已经没落或死亡的事物借助别的事物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从词的感情色彩上讲含有贬义。 在兵法中,这个词却有了新的意义。三十六·攻城计中有一计是“借尸还魂”。原文是:“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意思是说:凡是有所作为,兴旺发达的事物,都不能加以控制和利用。而无所作为,腐朽不堪的事物,才符合寻求和借用的条件。这就像弱昧无知的儿童一样自然。历史上每一改朝换代的时候,各种政治力量纷纷扶植拥立亡国之君或他们的后代,像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借尸还魂”计谋的成功使用的范例。 而“借尸还魂”作文法一反于兵法的意义,我们赋予它崭新的内涵,让它以新的面貌出现: “借尸”,就是借用或仿效名家名作或见诸报刊杂志中的比较优秀文章的表现形式或文章风格;“还魂”,即是根据考卷上话题作文的要求,来表达新的思想内容,以达到作文得高分的目的。从本质上讲,“借尸还魂”作文仍然属于“仿写”作文范畴,只不过比国内已有的仿写的说法如“八股文原理”、“跟帖”、“旧瓶新酒”等更形象,更容易被同学们所理解罢了。,关于模拟作文的说法,出处最早可以追溯到范晔的后汉书·张衡传。这篇文章写到:“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张衡的二京赋被昭明太子收编在文选里,和班固的两都赋比较起来一读,体制相类,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模仿张衡的四愁诗而作的我的失恋也很受后世学者推崇;他模仿果戈理的狂人日记所写的同名小说,是大家公认的中国现代文学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 语文教育界的专家名流也许是受这方面的启发,提出了“模仿作文法”。全国考试委员会特别推荐的由高考作文命题研究小组编写的高考作文·模拟作文大演练,现在在中学生当中广为流传,有很高的卖点。这本书在题目设计上涵盖了高考作文命题范围,而且针对每个范围的具体题目给予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恰当的写前指导,提供习作精品以为范例,并加以点评,以供学生借鉴,进行考前模拟训练。,“借尸还魂”法举隅,一、用“借尸还魂”法写句子 例1:仿照下列句式,以“兴趣”为话题,写一段话。 热爱是什么?热爱是风,热爱是雨。因为热爱,我们甘于淡泊宁静的日子;也因为热爱,我们敢于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 兴趣 。,兴趣是什么?兴趣是热,兴趣是爱。因为兴趣,我们抛弃了兴趣以外的享乐,也因为兴趣,我们探索奥秘去,收获成果还。,例2:阅读初中语文课本,我收获很多。我热爱那些字字热情的文字,也喜欢这些风骨独具的文人。我喜欢意气豪迈又沉郁冷峭的陆游,虽只能“夜阑卧听风吹雨”,但“位卑未敢忘 忧国”是他的心愿;-,这道题既是续写又是仿写,要求学生对句子进行仔细分析品味。如:我喜欢疾恶如仇又心怀柔肠的鲁迅,虽多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但也有”怜子如何不丈夫“的柔情。,二、用“借尸还魂”法写诗歌 例1: 我的失恋 拟古的新打油诗 鲁迅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发汗药。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附: 四愁诗 (东汉)张衡 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侧身东望涕沾翰。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瑛琼瑶。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我所思兮在桂林,欲往从之湘水深。侧身南望涕沾襟。 美人赠我金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路远莫致倚惆怅,何为怀忧心烦伤。 我所思兮在汉阳,欲往从之陇阪长。侧身西望涕沾裳。 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路远莫致倚踟蹰,何为怀忧心烦纤。 我所思兮在雁门,欲往从之雪纷纷。侧身北望涕沾巾。 美人赠我锦绣缎,何以报之青玉案。路远莫致倚增叹,何为怀忧心烦惋?,大家可以看出,这两首诗在形式上是相同的,都用的是反复咏叹的写法,而两首诗的思想内容(“魂”)却是大不相同的。 四愁诗借美人喻国君,以水深雪雾喻小人,写知恩图报,想以治国之术报答国君知遇之恩,又担心邪恶之人进谗言而不能成功的疑虑。 而鲁迅的我的失恋的写作目的则是“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是同“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开开玩笑”。这是鲁迅自己的理解。我们比较一下这两首诗,不难发现“借尸还魂”作文法的妙处。 据脂批说,红楼梦的写法深得金瓶梅壶奥,后人也有这样的评说,红楼梦很多情节描写直接套用了金瓶梅的写法。有不少诗作也是翻写别人的。,例2: 卜算子.咏梅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 毛泽东 读陆游咏梅词,反其意而用之。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附:卜算子·咏梅 陆 游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三、用“借尸还魂”法写的小说 鲁迅模仿果戈理的狂人日记所写的同名小说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识。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就跑了。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三 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嘴里说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哄笑起来。陈老五赶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 拖我回家,家里的人都装作不认识我;他们的脸色,也全同别人一样。进了书房,便反扣上门,宛然是关了一只鸡鸭。这一件事,越教我猜不出底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四 早上,我静坐了一会儿。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他兜肚连肠的吐出。 我说“老五,对大哥说,我闷得慌,想到园里走走。”老五不答应,走了;停一会,可就来开了门。 我也不动,研究他们如何摆布我;知道他们一定不肯放松。果然!我大哥引了一个老头子,慢慢走来;他满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头向着地,从眼镜横边暗暗看我。大哥说,“今天你仿佛很好。”我说“是的。”大哥说,“今天请何先生来,给你诊一诊。”我说“可以!”其实我岂不知道这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无非借了看脉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这功劳,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虽然不吃人,胆子却比他们还壮。伸出两个拳头,看他如何下手。老头子坐着,闭了眼睛,摸了好一会,呆了好一会;便张开他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几天,就好了。” 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五 这几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头子不是刽子手扮的,真是医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他还能说自己不吃人么? 至于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又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我那时年纪还小,心跳了好半天。前天狼子村佃户来说吃心肝的事,他也毫不奇怪,不住的点头。可见心思是同从前一样狠。既然可以“易子而食”,便什么都易得,什么人都吃得。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胡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 六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七 我晓得他们的方法,直捷杀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所以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试看前几天街上男女的样子,和这几天我大哥的作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紧紧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否则惊吓忧愁死了,虽则略瘦,也还可以首肯几下。 他们是只会吃死肉的!记得什么书上说,有一种东西,叫“海乙那”的,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想起来也教人害怕。“海乙那”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赵家的狗,看我几眼,可见他也同谋,早已接洽。老头子眼看着地,岂能瞒得我过。 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八 其实这种道理,到了现在,他们也该早已懂得, 忽然来了一个人;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满面笑容,对了我点头,他的笑也不像真笑。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对么?” “这等事问他什么。你真会说笑话。今天天气很好。” 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可是我要问你,“对么?” 他不以为然了。含含胡胡的答道,“不” “不对?他们何以竟吃?!” “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狼子村现吃;还有书上都写着,通红斩新!”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九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十 大清早,去寻我大哥;他立在堂门外看天,我便走到他背后,拦住门,格外沉静,格外和气的对他说, “大哥,我有话告诉你。” “你说就是,”他赶紧回过脸来,点点头。 “我只有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大哥,大约当初野蛮的人,都吃过一点人。后来因为心思不同,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好,便变了人,变了真的人。有的却还吃,也同虫子一样,有的变了鱼鸟猴子,一直变到人。有的不要好,至今还是虫子。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怕比虫子的惭愧猴子,还差得很远很远。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他们要吃我,你一个人,原也无法可想;然而又何必去入伙。吃人的人,什么事做不出;他们会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但只要转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是人人太平。虽然从来如此,我们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说是不能!大哥,我相信你能说,前天佃户要减租,你说过不能。” 当初,他还只是冷笑,随后眼光便凶狠起来,一到说破他们的隐情,那就满脸都变成青色了。大门外立着一伙人,赵贵翁和他的狗,也在里面,都探头探脑的挨进来。有的是看不出面貌,似乎用布蒙着;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可是也晓得他们心思很不一样,一种是以为从来如此,应该吃的;一种是知道不该吃,可是仍然要吃,又怕别人说破他,所以听了我的话,越发气愤不过,可是抿着嘴冷笑。 这时候,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 “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 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陈老五也气愤愤的直走进来。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对这伙人说,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那一伙人,都被陈老五赶走了。大哥也不知那里去了。陈老五劝我回屋子里去。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晓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说, “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十一 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日日是两顿饭。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缘故,也全在他。那时我妹子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母亲哭个不住,他却劝母亲不要哭;大约因为自己吃了,哭起来不免有点过意不去。如果还能过意不去, 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知道没有,我可不得而知。 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大约也以为应当的了。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十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注释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它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作者除在本书(呐喊)自序中提及它产生的缘由外,又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它“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可以参看。候补:清代官制,通过科举或捐纳等途径取得官衔,但还没有实际职务的中下级官员,由吏部抽签分发到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这里比喻我国封建主义统治的长久历史。“本草什么”:指本草纲目,明代医学家李时珍()的药物学著作,共五十二卷。该书曾经提到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中以人肉医治痨的记载,并表示了异议。这里说李时珍的书“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当是“狂人”的“记中语误”。“易子而食”:语见左传宣公十五年,是宋将华元对楚将子反叙说宋国都城被楚军围困时的惨状:“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食肉寝皮”:语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晋国州绰对齐庄公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按:“二子”指齐国的殖绰和郭最,他们曾被州绰俘虏过。)“海乙那”:英语的音译,即鬣狗(又名土狼),一种食肉兽,常跟在狮虎等猛兽之后,以它们吃剩的兽类的残尸为食。易牙:春秋时齐国人,善于调味。据管子·小称:“夫易牙以调和事公(按:指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桀、纣各为我国夏朝和商朝的最后一代君主,易牙和他们不是同时代人。这里说的“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也是“狂人”“语颇错杂无伦次”的表现。徐锡林:隐指徐锡麟(),字伯荪,浙江绍兴人,清末革命团体光复会的重要成员。一九七年与秋瑾准备在浙、皖两省同时起义。七月六日,他以安徽巡警处会办兼巡警学堂监督身份为掩护,乘学堂举行毕业典礼之机刺死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当日惨遭杀害,心肝被恩铭的卫队挖出炒食。指“割股疗亲”,即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药,以医治父母的重病。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愚孝行为。宋史·选举志一:“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附: 狂人日记 果戈理 十月三日 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我早上起得很迟,当玛夫拉把擦干净的长统靴给我送来的时候,我问她几点钟。听说早已打过了十点钟,我就尽快地穿起衣服来。我得承认,我是绝对不会到部里去的,早就知道我们的科长会绷起一张阴沉的脸。他老是对我说:“老弟,你怎么脑子里老是这么乱七八槽的?你有时候象疯子似的东奔西窜,把事情搅得一团槽,连撤旦也弄不清,你把官衔写成小写字母,也不注明日期、号码。”可恶的长脚鹭鸶!他一定是忌妒我坐在部长的办公室里给大人削鹅毛笔。总而言之,我是不会到部里去的,要不是想见到财务员,向这犹太人预交一点官俸的话。这又是一个什么家伙啊!要他提前一个月发官俸我的老天爷,那还是末日审判会来得快些。不管你怎么求,就是喊炸了也罢,穷死了也罢他总是不给的,这白头发的老鬼。可是在家里,连女厨子都要打他的嘴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不道在部里当差有什么好处。一点财源也没有。要是在省政府、民政厅和税务局里,情形就完全不同:在那边,你会看见一个人躲在远远一个犄角里,涂写些什么。他身上的燕尾服脏得要命,那张脸简直叫人要淬唾沫,可是你瞧,他住着一栋多么漂亮的别墅!要是送他一套镀金的瓷茶杯,他还瞧不上眼哩:“这种礼物,”他说,“只配送给医生”,你得送给他一对骏马,或者一辆弹簧座马车,或者价值三百卢布的海狸皮。他的外貌这样文静,说起话来这样细声慢气:“请借尊刀给我削削笔”,可是背地里,他会把申请人剥得只剽一件衬衫。实在不错的,我们是清水衙门,什么都是一清二楚的,省政府一辈子做梦也别想梦见,桃花心木做的桌子,各科的科长都称呼您。真个的,我得承认,要不是为了职务高贵,我早就辞职不干了。 我穿上了旧外套,拿了伞,因为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用前襟兜着头的婆娘们,撑伞的俄国商人们,还有赶马车的,映入我的眼帘。至于上等人,只有我们的一位同僚在徜徉漫步。我看见他在十字路口。一看到他,我立刻就对自己说:“啊哈!别给我装傻,朋友,你不是上部里去,你是在追那个走在前面的女人,你在看她一双白嫩的脚。”我们的同僚是一个什么样的无赖啊!我敢睹咒,他在这方面不比任何一个军官差:只要有一个戴花帽子的女人走过,他一定会钉上去。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看见一辆矫式马车开到了我正走过的那家商店门口。我立刻认出了它:这是我们部长的马车。可是,他是不会到店里来买东西的,我想,这一定是他的女儿。我贴近了墙角。从仆打开车门,她从马车里象小鸟似的飞了出来。她怎样地左右顾盼,眉毛和眼睛怎样地闪动我的天啊!我完蛋了,简直完蛋了。这样的下雨天,她干吗还要出门!你现在再来硬说女人是不怎么喜欢剪衣料的吧。她没有认出我来,我也故意尽可能地把自己藏起来;因为我身上的外套脏透了,并且是旧式的。斗篷现在都时兴有高领子,我穿的却是短的双层领子,并且呢子是完全没有喷水经过(按:小裁缝店制衣,不经过喷了水烫,衣服遇潮即缩)的,她的小狗来不及跳进店门,留在街上了。我认得这条小狗。她名字叫美班。我站了还不到一分钟,忽然听见一个细小的声音:“你好,美琪!”哎呀!谁在说话!我向四下里张望,看见两个女人撑着伞在走路,一个老太婆,还有一个年轻的;可是她们已经走过去了,我身边又发出声音来:“你真坏啊,美琪!”该死!我看见美琪在嗅那条跟在两个女人后回走的小狗。“嘿!”我对自己说,“留点神,我别是喝醉了吧?这样的情况可是不大有的。”“不,菲杰尔,你错怪了我了,”我明明看见美琪在说话:“我是呀,汪!汪!我是呀,汪,汪!害了一场大病。”原来说话的是条狗啊!我得承认,我听见狗说起人话来是不胜惊奇的。可是后来,把这一切好好儿想了一下,就不觉得奇怪了,说实在的,这样的事情世上早巳不乏先例。据说,英国有一条鱼浮出水面,用古怪的语言说了两句话,害得学者们研究了三年工夫,至今还是无从索解。我又在报上读到两头牛跑到铺子里去,要买一磅茶叶。可是,我得承认,当听到美琪说出下面这些话的时候,我更是格外地惊奇:“我写过信给你的,菲杰尔;大概是波尔康没有把我的信送到!”我决没有撒谎!我有生以来,从来还没有听说过狗会写信。只有贵族才能够写得通顺。当然,有些商店单柜,甚而至于农奴,也有能动动笔的,可是他们写起来大都是刻板的老一套:没有逗点,没有句点,没有文体。 这件事使我大吃了一惊。我得承认,最近以来,我开始常常听见和看见一些大家闻所末闻、见所未见的事情。“走吧,”我对自己说,“跟着这条狗走,就会知道她是个什么人,她想些什么”。我撑开伞,跟着两个女人走去。经过豌豆街,蜇入小市民街,再到木匠街,最后到了柯库什金桥,在一家大宅门前面停了下来。“我认得这家人家,”我对自己说,“这是兹维尔柯夫的家。”这样一个乱糟糟的大杂院!住在里面的,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一大群厨娘,一大群波兰人,至于讲到我们的同僚,他们象狗一样,一个叠一个地挤在一堆。我有一个朋友也住在这儿,他喇叭吹得挺不坏。两位太太一直跑到五层楼上去了。“好吧,”我想,“现在我不必去了,只要记住这地点,将来就会有用处的。” 十月四日 今天是星期三,所以我到部长的办公室里去。我故意来得早些,坐下来,把全部鹅毛笔都削尖了。我们的部长准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的整个办公室摆满了书橱。我读了一下几本书的书名:渊博之至,渊博得简直不是我辈所能懂得的:全是些法文书或者德文书。再看一看他的脸:吓,一双眼睛闪着怎样尊严的光啊!我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一句废话。除非当你递给他公文的时候,他会问:“外边天气怎么样?”“天气不好,大人!”我们真不能跟他相比啊!他是一位身居要津的大人物。不过,我看出他对我倒是大有好感的。要是他的女儿也哎呀,下流没什么,没什么,别说了!我读了蜜蜂。法国人全是些多么愚蠢的家伙!他们说的是些什么!真个的,我想把他们统统抓起来,用桦树棍子抽他们一顿才痛快!我在那上面也读到了一篇描写跳舞会的挺有趣的文章,这是一个库尔斯克的地主写的。库尔斯克的地主们写得一手好文章。后来,我注意到已经过了十二点半,我们的上司还没有从卧室里出来。可是在一点半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远非笔墨所能形容的事情。门开了,我以为是部长来了,捧着文件从椅子上直立起来,可是这是她,她呀!老天爷,她打扮得多么漂亮,她穿一身白,活象是天鹅:吓,别提多美啦!只要她看你一眼:太阳,简直是太阳!她行着礼,说道:“爸爸不在这儿么?”哎哟,哎哟!什么样的声音啊!金丝雀,真的,金丝雀!“小姐,”我想说,“别叫人来处死我,要是您要我死,那么,就请用您高贵的手处死我。”可是,见鬼,不知怎么的,舌头转不过来,我只说了一声:“不在。”她瞧瞧我,瞧瞧书,掉落了一块手帕。我飞扑过去,在可恶的镶花地板上噗通滑了一跤,差点没把鼻子磕破,可是到底站稳了,拾起了那块手帕。天哪,什么样的手帕啊,最细巧的,用上等薄麻纱做的琥珀,完全是琥珀:光说手帕,就散发出高贵的味道。她道了谢,微微一笑,几乎连嘴唇都没有牵动一下,接着就走掉了。我又坐了一个钟头,仆人忽然进来说:“回家去吧,亚克森齐伊凡诺维奇,老爷已经出门了。”跟仆人打交道我可受不了:他们喜欢懒洋洋地坐在门厅里,连头也懒得向你点一下。这还不算什么:有一回,一个坏蛋站也不站起来,就想敬烟给我吸。你知道么,愚蠢的奴才,我是一个官,我是名门出身哪。于是我拿了帽子,自己穿上了外套,因为这批家伙是从来不会侍候你穿衣服的,就走了出去。回到家里,大部分的时间躺在床上。后来,我抄了一首很好的诗:“一小时不见宝贝的面,好象别了一年;对生活怀着憎恨,叫我怎么活下去!”(这首诗是十八世纪末的诗人尼古拉耶夫17581815写的。他有几首诗成为当时的流行小调),这该是普希金的。晚间,裹着外套,到小姐门口去等了许久,希望她会出来,坐上那辆轿车,可以再让我看她一眼,然而不,她没有出来。 十一月六日 科长生气了。我到了部里,他把我叫到跟前,对我说,“说吧,你干了些什么?”“什么干了些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干呀,”我答道。“放明白些吧!你是四十开外的人了应该长点脑子了。亏你不害臊,你当我不知道你的一套鬼把戏么?你拼命在追部长的大小姐!喂,你瞧瞧你自己,想想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是个窝囊废,再不是别的什么。你身上一个钱也没有。到镜子里去照照你那副尊容吧,亏你还痴心妄想呢!”见他的鬼,只因为他脸长得有点象药铺里的玻窝瓶,脑袋瓜上一撮头发,卷成刘海,只因为他昂着头,上了油,涂得象朵蔷薇花似的,他就自以为了不起。我知道,我知道他为什么生我的气。他是嫉妒呀,说不定他已经看出上司对我独加青睐来了。我真想对他啐唾沫,一个七等文官希罕什么!表上挂着金链子,定做三十卢布一双的皮靴见他的鬼!我难道是个平民,是个裁缝,或者是个下士的后代么?我是一位贵族哪。我会步步高升上去的。我还只有四十二岁这正是大有作为的时候。等着瞧吧,朋友!我会做到上校的,也许,天帮忙,官还会做得大些。名气还会比你响些。你凭什么以为,除了你就再没有个正派人。给我穿上一件时式的鲁奇(按:鲁奇是当时时髦的裁缝)制的燕尾服,再给我打一个象你一样的领结,那时候,你要做我的鞋底都不配呢。苦的就是没有钱。 十一月八日 上戏园里去听了戏。演的是俄国傻子费拉特卡。把我的肚子都笑痛了。另外还有一出通俗笑剧,用可笑的诗句讲到朝臣们,尤其是讲到一个十四等文官,措辞肆无忌掸,我奇怪检查官怎么会通过的,至于讲到商人,那就干脆说他们讹诈人民,纵容儿子闯祸,往贵族堆里爬。讲到新闻记者,也编了一首滑稽的讽刺诗,说他们喜欢骂倒一切,作者要求公众支援。作家们现在写的都是一些非常可笑的剧本。我爱上戏园。只要袋里还有一文钱,总忍不住不去。可是我们的同僚就有这样的蠢货:压根儿不上戏园,这些乡下佬,除非白送他戏票。有一个女戏子唱得可真棒。我想起了那个人儿哎呀,下梳没什么,没什么别说了。 十一月九日 我在八点钟到部里去。科长头也不抬,仿佛没有看见我进来。我也装作好象我们之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似的。我披览并校正文稿。四点钟下班。走过部长的住宅,但一个人也没有看见。饭后,大部分的时间躺在床上。 十一月十一日 今天坐在我们部长的办公室里,结他削了二十三枝鹅毛笔,给她呢,哎哟!哎哟给小姐削了四枝。他是喜欢笔筒里多插几枝笔的。嗬!他该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老是沉默不语,可是我想,脑子里一定在深思熟虑。我真想知道他想得最多的是什么。脑子里在打些什么主意。我想更逼近地看看这些先生们的生活,一切这些双关语和繁文缛礼,他们在自己的圈子里怎样生活,做些什么这才正是我想知道的!我好几次想跟六人攀谈攀谈,可是见鬼,舌头总不听使唤:只说了天气冷或者天气热,话就说不下去了。我想窥望一下客厅,有时候你只能看到一扇打开的门,客厅那头还有另外一间房间。吓,陈设得多么富丽堂皇!什么样的镜子和磁器啊!我想窥望一下小姐住的地方,我真想到那地方去啊?期望一下她的闺房,看看摆在那儿的那许多瓶儿、罐儿,吹一口气就怕吹破的娇嫩的花,还有她脱掉的衣服,看来不象是衣服,倒更象一堆空气。我想窥望一下卧室我想,那儿一定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一定是天堂,连天上也不会有的天堂。我想瞧瞧她起床后用来搁脚的那只踏脚凳,她怎样在白嫩的脚上穿上雪白的袜子哎哟!哎哟,没什么,没什么别说了。 然而,今天我好象是看到了一线光明,我记起了我在涅瓦大街上听到的那两条狗的谈话。好吧,我心里想:我这就要打听出个水落石出。必须把这两条倒霉狗的通信弄到手才好。我从那里面一定会探听到一些什么的。我得承认,我有一回还把美琪叫到了跟前,说道:“听我说,美琪,现在这儿没有外人,你要是不放心,我还可以把门关上,不叫任何人看见,休把你所切道的关于小姐的一切告诉我。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在干些什么?我担保,我决不泄漏给任何人知道。”可是狡猾的狗夹紧尾巴缩做一团,悄悄地从门缝里溜掉了,好象什么也没有听见似的。我早就猜想,狗比人要聪明得多;我甚至相信狗会说话,不过她有一种拧脾气罢了。她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她注意一切,注意人的一举一动。不,无论如何,我明天要上兹维尔柯夫家里去,打听一下菲杰尔,要是事情顺利,我就可以把美琪写结她的全部信件弄到手里。 十一月十二日 我在午后两点钟出门,一定要找到菲杰尔,向她打听一下。我顶受不了卷心莱,它那股气味从小市民街所有一切的杂货铺里散发出来;再加上从每一家人家的门缝里流出这样一种熏死人的恶臭,使我不得不捂紧鼻子,三脚两步地赶快跑开。还有那些低三下四的工人从工场里倒出来这么多的烟渣和煤灰,叫一个上等人简直没法在这一带溜达。我爬到第六层楼,摇了一下门铃,一个长得不算环、脸上咱一些小雀斑的小姑娘走了出来。我认出了她。就是那天跟老太婆一块走路的那一个。她稍微红了一下脸,我立刻恍然大悟:女大不中留,你在想姑爷哪。“您有什么事么?”她问我。“我需要跟您的小狗谈谈。”小姑娘怔得呆了!我一下子就看出来,她呆得可以:这时候小狗吠着跑过来,我想一把抓住它,可是,这坏东西,差点没有咬掉我的鼻子。然而我看到椅角里有它的一个窠儿。哈,这正是我所需要的!我走过去,拨开木箱里的稻草,出乎我意外的高兴,抽出了一小捆小纸片。该死的狗,看到这样,先来咬我的小腿肚,后来嗅出我拿到了纸片,就开始唧唧哀鸣,亲呢我,可是我说:“别给我来这一套,亲爱的,再见啦!”掉过头就跑开了。我想,那小姑娘一定把我当成疯子看待了,因为她显得非常惊慌。回到家里,我想立刻就来研究这些信件,因为我在蜡烛光下眼睛看不大清楚。可是玛夫拉想起要擦地板了,这些愚蠢的芬兰女人总是在不适当的时候死要干净。因此,我就出去溜了一个弯,把这件奇遇前前后后揣摩一下。这一回我终于要把整个事件、计划,一切这些动机探听清楚,终于要挖个根儿。这些信件会把一切都向我说明的。狗是聪明的家伙,它们懂得一切政治关系,所以信里一定什么都记载着:这人的外貌和全部经历。信里一定也会讲到那个人儿没什么,别说了!傍晚时分,我回到了家里。大部分的时间躺在床上。 十一月十三日 我们来瞧瞧这些信吧:信是写得流畅可读的。然而笔迹总有点狗腔狗调。我们念下去吧:亲爱的菲杰尔!我总看不惯你这个小市民式的名字。难道就不能给你起一个好一些的么??菲杰尔啦,罗莎啦多么俗气,然而这一切都不用提啦。我很高兴我们决定今后常常通信。 信是写得一笔不苟。标点符号,甚至字母B都用得非常恰当。就是我们的科长也未必写得出,虽然他吹牛他在什么大学里读过书。再往下念吧:我认为,能同别人的思想、感觉和印象起共鸣,是世界上一种最大的幸福。 哼!这一点思想是从一部由德文译出的作品里摘引出来的,书名可不记得了。 我是根据经验说这话的,虽然我足不出户。难道我的生活过得还不满足么?我的小姐,爸爸管她叫莎菲的,喜欢得我要命。 哎呀,哎呀!没什么,没什么。不说了! 爸爸也常常跑来亲昵我。我喝加奶油的茶和咖啡。啊,Machere(按:法语,亲爱的),我必须告诉你,我对于波尔康在厨房里抱着大嚼的早已啃光了肉的大骨头一点也不感觉兴趣。只有野禽的骨头才有味道,并且还须在没有把骨髓吸干的时候。把几种汁子混在一起,是很好吃的,但不要有白花菜和蔬菜,可是,我不知道再有比掷给狗吃面包搓成的小圆球更环的习惯了。坐在桌上的一位先生,手里什么脏东西都经过了,他就用这双手搓面包,把你叫到跟前,把小圆球塞到你的牙齿缝里。却之不恭,你就只能吃下去:厌恶,可是总得吃 鬼知道这算是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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