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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职责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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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职责清单.doc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职责清单序号主要职责科室职责承担科室实施依据备注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服务、外事侨务、人民防空、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服务、外事侨务、人民防空、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各科室“三定”规定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办理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县区发送县政府的公文。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新闻发布活动,指导各乡镇和县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县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联络新闻媒体;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安排、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安排和扎口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发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县政府、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介绍信;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保管和分发;负责办公室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办公室报刊的订阅,以及报刊、信件收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值班的督查工作。秘书科(新闻联络科)“三定”规定3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负责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稿、文稿的起草和活动安排;负责以县政府和办公室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总结起草工作以及下发全局性文件制发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工作;负责县长和县政府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信息编报、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负责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稿、文稿的起草和活动安排;负责以县政府和办公室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总结起草工作以及下发全局性文件制发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工作;负责县长和县政府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信息编报、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综合一科“三定”规定4负责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服务;负责联系发展与改革、政法、金融、交通、国土、信访、法制、人民防空、应急管理、民兵、预备役、人民武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活动安排;督促、检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编报和督查工作。负责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服务;负责联系发展与改革、政法、金融、交通、国土、信访、法制、人民防空、应急管理、民兵、预备役、人民武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活动安排;督促、检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编报和督查工作。综合二科“三定”规定5负责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民政、科技、扶贫工作、县乡工业、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安全生产、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管理、信息化、供电、质量技术等方面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编报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民政、科技、扶贫工作、县乡工业、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安全生产、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管理、信息化、供电、质量技术等方面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编报和调查研究工作。综合三科“三定”规定6负责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村镇建设与管理、旅游、台务、邮政、电信、移动通讯等方面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城市、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活动安排;督促、检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编报和督查工作。负责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村镇建设与管理、旅游、台务、邮政、电信、移动通讯等方面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城市、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活动安排;督促、检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编报和督查工作。综合四科“三定”规定7负责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文化、体育、卫生、保险、石油、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县志、商贸流通、民营经济、计划生育、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活动安排;督促、检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调查研究、督查工作。负责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文化、体育、卫生、保险、石油、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工作;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县志、商贸流通、民营经济、计划生育、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活动安排;督促、检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条线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电办理、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专业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参与办公室文字综合、调查研究、督查工作。综合五科“三定”规定8负责县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和县人大、县政协交办县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的承办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同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牵头负责办公室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办公室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负责督办情况编发工作。督查室“三定”规定9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协助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的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县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县级应急预案,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县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定”规定10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编印灌云政讯、专报信息、灌云政务信息、督办情况等政务刊物。负责组织参与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搜集和分析政策走向及兄弟县区政策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问题的咨询意见,为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牵头负责办公室信息编报和调查研究和大事记编写工作;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报送政务信息;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组织开展区域经济研究和发展比较研究,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经济研究,定期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收集整理上报政务信息、沿海动态、调研报告;收集上报国家安全信息;负责各单位、部门政务信息考评工作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负责编辑印发灌云政讯、专报信息和灌云政务信息;整理汇报市政府昨日情况采用情况,做好分析工作;搜集和分析政策走向及兄弟县区政策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问题的咨询意见,为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县大事记记录和整理工作。信息调研科“三定”规定11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并具体承办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保证县政府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全县政府系统机关信息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政府上网工程的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工作;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协调全县政府系统机关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以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政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电子政务科“三定”规定12负责并安排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和办理群众投诉事项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并安排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和办理群众投诉事项的登记统计工作。总值班室(县长热线办)“三定”规定13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明传电报的接收、登记和送阅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紧急和重要函件的接收、送阅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文件、明传电报的报送工作;负责上下级文件和各类文件的分办、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省际信息的接收和采编工作;负责机要通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明传电报的接收、登记和送阅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紧急和重要函件的接收、送阅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文件、明传电报的报送工作;负责上下级文件和各类文件的分办、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省际信息的接收和采编工作;负责机要通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机要室“三定”规定14负责编制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负责起草或审查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清理和编纂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和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承担县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抓好全县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的分歧、矛盾。代表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和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罚缴分离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项目的设立进行审核,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政府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处理县政府法制事务,为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及重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修改;负责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和解释工作,负责办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组织本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证件核发、管理工作;依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正和处理意见。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实施的指导、督查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县行政处罚听证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转送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承办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的审查工作;办理行政赔偿的审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进行评议考核;负责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的培训、考核、确认工作;对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法制科“三定”规定序号主要职责科室职责承担科室实施依据备注15协调本县各部门的外事和侨务活动计划。协同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和涉侨事项。协助省和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进行的外事和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济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做好中介和咨询服务工作,并做好有关政策的指导和把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工作。统筹协调本县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工作。在中央、省、市对台工作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加大对新生代的华侨、华人和新移民的工作力度,拓展新生代侨务工作的新领域。负责办理本县因公出国(含赴港澳地区)团组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士来本县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办理本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有关手续以及其他有关出入境事项;了解出国团组或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掌握应邀外国人来华的情况;协助护照的收缴和保管工作。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初级中学防空知识教育训练和对人防干部培训。负责外事与侨务工作的综合文字材料、拟订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及计划;承担对外宣 传工作任务;负责外国友人及海外华侨华人来访的接待以及国内侨眷属的接待安排;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办理护照、通行证;负责申办本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外国签证工作;负责出国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并掌握其在国外的活动情况;配合纪检监察、安全、保密等部门做好出国境团组廉政和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协办县领导应邀出访的具体准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做好中介和服务工作;了解收集出国团组的出访情况和结果;负责护照、签证办理情况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汇总本县各部门出访、来访计划;负责本县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配合相关部门接待来本县采访的外国记者;负责接待来我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访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处理政治性涉外事项;负责与各国对外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间的友好交往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负责涉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对贫困归侨侨眷进行救济、扶贫工作;建立各种侨情资料档案。加强与华侨华人社团、“四有人物”的联谊联络和交往工作;对侨港资企业进行调研和跟踪服务,协调相关单位解决侨港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做好海外华侨华人、慈善机构的捐赠捐助工作。外事与侨务科“三定”规定16负责编制全县人防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经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全县重点目标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和地下空间开发,依法“结建”审批。负责审批全县人防工程立项、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工程验收及人防直管工程建设。制定全县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直管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安全使用,监督管理。负责战时配合城市防空和要地防空作战。负责拟订全县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计划及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党、政、军机关及重点经济目标设施防空袭方案的制定,战时防空方案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人防专业队伍组织建设和训练,制定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案。负责全县人防指挥、通信网络、警报网络规划、建设和战备执勤。定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牵头制定全县人防宣传教育计划,会同教育等部门指导初级中学防空知识教育训练和对人防干部培训。负责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申报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反人防法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协调、监督对违反人防法重大案件的查处。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人防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人防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准军事化”建设。编制、修订全县防空袭预案;依据审批后的防空袭预案进行各项防空袭斗争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确定的重要经济目标进行有效防护,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指导、检查确定的城市人口疏散地,做好疏散人口的安置和物资储运、供应的准备工作;指导疏散安置地区、疏散单位做好城市人口接收安置和疏散的具体计划,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和演练;负责指导、管理县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协助实施战时人民防空行动、平时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负责指挥通信、警报通信网的业务建设; 负责组织实施人防通信的执勤(平时、战时)、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值勤及机线设备管理规章,保障通信联络畅通;负责通信、警报工程设计并组织实施;为战时提供人防作战通信指挥保障;负责管理通信器材、装备、技术资料,保证处于工作和使用状态;承担有无线通信上下联通,负责空情信息的传递和防空警报信号的控制与发放;与有关部门建立协同通信,组织实施警报试鸣演练;拟订年度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实施审批后的年度工程建设的立项、论证、开工期间的管理。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对在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预决算审查和上报;受理对违犯人防法律、法规的举报进行核实并按法律程序查处。人防科“三定”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职责清单序号主要职责科室职责承担科室实施依据备注1制定委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人事管理、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本委行政复议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委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基建等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本委行政复议工作。办公室“三定”规定2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城市化发展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规划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负责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参与编制地理信息系统规划;负责城市化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编制发展规划, 提出缩小差距的政策;组织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地质勘探、水资源平衡规划、计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环境保护、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负责环保国债资金的申报; 具体承担南北对口城市挂钩协作方面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全县社会发展评估工作,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负责争取和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审批社会事业方面主要由国家、省、市、县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属高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新建、改建及布局调整意见,汇总、编报、下达县属高校、中专校、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参与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对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性建议。对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实施监督;参与审核股票发行方案,监督上市资金运用;指导、监督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参与制定价格调控政策;负责重大政策调研及研究报告的撰写;组织、参与经济政策的起草。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综合计划科“三定”规定3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县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牵头负责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报批主要由国家、省、市、县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审批权限以内、转报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各项建设基金(资金)的计划管理,指导各类投资资金的投向;指导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监测全县固定资产运行;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县级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负责平衡、编制预算内切块基建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审核、报批主要由国家、省、市、县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 负责全县工程咨询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招投标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外贸、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借用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总量控制计划。承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的有关免税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中外合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提出全县外贸的发展战略、县内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调控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除工业产品外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按照分工承担农产品关税配额的有关工作。投资科“三定”规定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农业重点项目,协调重点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研究提出重要农用物资的储备计划。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向境外投资计划;负责国有投资为主的中外合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县内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平衡,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国际收支平衡工作。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县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储备的有关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粮食储备库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区域性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措施。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储备和投放,提出重要商品调控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组织申报农业重点项目、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和小城镇综合开发项目,协调重点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研究提出重要农用物资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参与农用物资进口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综合协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协调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负责衔接平衡工业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授权和分工负责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全县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审核和报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等项目的实施;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管理归口的科技三项费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出相关政策;做好信息化有关工作,安排信息化专项和高技术产业重点项目;积极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政策,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比重的提高;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有关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服务业各行业协会发展。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经济发展管理科“三定”规定5统筹协调全县资本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项目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建立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储备项目库;指导和参与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县出资的重大项目以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概算进行监督检查。重大项目管理科“三定”规定6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负责全县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市目标办下达县目标的分解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汇报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指导并审核各部门和各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组织和实施县级目标的一级分解、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协调服务与考核评比;拟订县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和年度目标管理奖惩方案。目标管理科“三定”规定7负责对口支援与经济协作工作。制定对口支援与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部门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资金、人才、科技的交流协作。负责组团参加国内重大经济协作活动;承担与我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城市的日常联络、合作事项落实和协调推进工作;负责与长三角其他地区、新亚欧大陆桥沿线中西部地区及环渤海地区间的经济合作;负责外地驻灌商会和办事机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省促进苏北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在我县的实施,具体承担南北对口城市挂钩帮扶日常工作。经济协作科“三定”规定8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拟全县价格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省定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落实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实施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草拟贯彻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意见;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计划、年度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起草全局各类总结工作;组织全县价格政策调查研究;指导全局法制工作和普法教育;督查全局价格行政违法行为;制定协调、规范、指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办法,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中介组织价格自律;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基金的管理;承担全局价格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统计、价格监测、价格指数编制、价格形势分析和预测,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价格宣传工作。综合发展调控科“三定”规定9建立价格监测制度,负责全县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走势,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县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协助管理国家、省制定的商品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应的价格和收费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公用事业价格等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研究县管工业品、农产品、重要生产资料、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主要工业品、农产品、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并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重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和保护价格;负责组织实施工农产品成本直报县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农副产品价格动态的监测,为制定经济和价格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承担有关专项调查,提供价格成本信息服务;负责全县农产品价格动态的监测。平衡衔接毗邻地区县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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