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法四例”在编辑工作中的运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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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法四例”在编辑工作中的运用20世纪30年代初,历史学家陈垣先生在校补沈刻本元典章的过程中发现其刊印谬误一万二千余条,在此基础上选择其中十分之一有代表性的错误加以分析释义,编成元典章校补释例一书,凡六卷。再版时书名改为校勘学释例。在这本书中,陈垣先生提出了著名的“校法四例”,将校勘的方法总结为“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四种,对校勘学进行了科学的理论归纳。“校法四例”对于古籍整理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一般书稿的加工整理同样也具有指导意义。对“校法四例”在编辑工作中的实际运用,下文举例加以说明。 一、对校法 “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此法最简便,最稳当,纯
2、属机械法。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故其短处在不负责任,虽祖本或别本有讹,亦照式录之;而其长处则在不参己见,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来面目。故凡校一书,必须先用对校法,然后再用其他校法。有非对校决不知其误者,以其文义表面上无误可疑也。”1118 “对校法”其实是不能独立完成校勘任务的,它只不过是所有校勘环节的基础,在校勘工作中必须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对校法”在普通图书的编辑加工过程中似乎很难用到。因为编辑面对的往往是作者提供的一部稿本,并无其他“别本”可以参考。但在对引进图书的译本进行加工时,会使用到这一最基本的方法。 在译文的审定过程中,必须参考原文。有的时候译本是从港台地区引进的,
3、为了避免在文字转换时发生错漏(港台繁体字本在转换为大陆简体字本时经常会发生这一现象),还必须参考港台出版物的文字。 译本可能会出现漏译的情况原著的献词没有了,某一段文字没有了有的时候通过上下文义的不连贯可以发现,有的时候如果不通过阅读原文是很难发现的,这就需要进行补译。 在核对原文的过程中,还可以发现许多译文和译注的问题。例如在编辑人类与垃圾的历史一书时,笔者发现“Tetrapak”一词译者未译,通过网络检索,知道是“利乐包装”的意思。利乐是专门生产液体食品包装机械和包装材料的瑞典跨国公司,最早发明和生产了盒装无菌牛奶,在世界上非常知名。笔者在补译了该词之后,还加了编者注,以方便读者阅读。在编
4、辑贝塞尼家的姐妹一书时,译文中出现了“他们管自己叫ROMEO退休老人外食会”这样不知所云的句子,通过查对原文知道,“罗密欧”(ROMEO)是“退休老人外食会”(Retired Old Men Eating Out)的简称和戏称,所以在编辑加工中,将全称“Retired Old Men Eating Out”补充进书稿。 除了英文、日文这些常见语种之外,如果遇到编辑不懂的语言时,是否还需要核实原文呢?笔者认为是需要的。在审读译稿的同时,手边最好也摊开原文。即便是自己不熟悉的语种,通过译本和原本的相互比照,总还是能发现问题的。人类与垃圾的历史原书就是一本法文书,笔者并不熟悉法语,但通过行文格式的比
5、较,还是能发现译本的疏忽,从而减少错漏。 二、本校法 “本校法者,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此法于未得祖本或别本以前,最宜用之。予于元典章曾以纲目校目录,以目录校书,以书校表,以正集校新集,得其节目讹误者若干条。至于字句之间,则循览上下文义,近而数叶,远而数卷,属词比事,?龟踝约?,不必尽据异本也。”1119 “本校法”要求对于书稿必须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有时似乎考验的是编辑的记忆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人名、地名、相关名词的前后统一问题,这是在编辑加工过程中就应该完成的,切不可留到校对流程时才完成。这就要求编辑对于全书的每一个细节都能清楚地把握。对于专有名词较多、不易记
6、忆的书稿,可以做一个名词对照表,每当遇到相关内容,就检核一下对照表,以防错谬。笔者在审读阿加莎的午茶会书稿时,便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全部著作名称的标准译法列了一个名录,这样在书稿中碰到有关书名时,就可以随手核对,不会发生前后名称不一致的现象。 通过阅读前后文还可以发现书稿中存在歧义的地方,这个时候就需要编辑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疏通文义,有时还往往带有一些考据的味道。 笔者编辑的十年一书,是一对知青夫妇在兵团时期十年如一日互通四百余封情书的精选,选出的二百封情书按照时间的顺序排列下来,堪称一部个人的知青史。但作者在信件的排列顺序上,在时间的记载上出现了一些误差,如第101封信的写作日期问题,笔者
7、就和作者进行了讨论。笔者认为第101封信不应写于1972年元月19日,而应写于该年的3月19日,理由是:首先,第102封信中说:“上次回信到现在已经近半个月了”,第102封信写于1972年元月23日,这里所指的“上次回信”显然不能是第101封信,因为根据第102封信的说法,已经半个月没有写信了,所以第101封信所署的日期元月19日就与第102封信的内容不合。其次,第110封信中有许多语句和第101封信相呼应,显然第110封信是对第101封信的回信。第110封信写于3月27日,若第101封信写于3月19日,这就非常合理了。最后,第101封信中提到“我春节后给你去了两封信你都收到了吧?”而1972
8、年的春节是在2月中旬,如果第101封信写在元月19日,显然是说不通的。后来通过作者查对信件原件发现,是作者将第101封信的写作日期“三月十九日”在电脑录入时误输入为“元月十九日”,所以造成了后面写的信反而排序排到了前面的现象。 三、他校法 “他校法者,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此等校法,范围较广,用力较劳,而有时非此不能证明其讹误。”1120 在编辑文史类图书时,时常会发现稿件里存在着大量的引文。根据笔者的经验,引文的正确率一般不会超过三分之一。笔者在这里无意质疑当今的学术问题,因为著书
9、者不核对引文、以讹传讹的现象在过去也不少见,并非是近年来由于出书量猛增而给外界造成的所谓作者、编辑“不严谨”印象的原因所致。 笔者为古典文献专业出身,核对引文成为一种习惯。每次审读稿件时,都会随手在出现引文的地方标上一颗五角星,以便通读之后一一核对出处。往往一部书稿通读下来,会有数百乃至上千个标记。 核对引文不能只在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而是要在“不疑处生疑”。再博学的人也会有知识的盲点,记性再好的人也会有记忆的空白,只有将遇到的每一个引文都翻书核对,才能保证万无一失。笔者在编辑唐代宫廷史的过程中,随手记录下查检过的书目,得四十余种: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资治通鉴、全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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