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禁补令 教师有偿补习校长或受牵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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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发布禁补令 教师有偿补习校长或受牵连从3月12日起,烟台将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教师进行有偿补习并经查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聘或解聘,并视情况对校长作出处理。根据规定,山东烟台将把是否参加有偿补习活动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工资、职称评聘、学校聘用合同管理和评先选优的首要内容。凡是进行有偿补习并经查实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聘或解聘。对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的学校,要在全市范围内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选优的资格,并视情况对校长作出处理。山东烟台市教育局还设立举报电话,分别是2101861(政工科),21186
2、71(纪委),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据了解,今年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职教师,重点是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学科教师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习;在职教师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在职教师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在职教师个人或在职教师相互之间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不同学科在职教师组织在一起进行有偿补习;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以及其他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都是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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