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合同范本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内旅游合同范本三.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共 12 页 国内旅游范本三 范本 第 2 页 共 12 页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上海市旅游局 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 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 执照 。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 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 合同可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项目 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 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的
2、,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 意。 第 3 页 共 12 页 五、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 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 X 星级” 、 “相当于 X 星 级”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 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 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 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4 年 A 版和 B 版) 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 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八、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
3、(县)旅游部门地址: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中山西路 2525 号邮编:200030 投诉电话:64393615、962020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 100 号邮编:200003 第 4 页 共 12 页 质量监督电话:962020 国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 100740 质量监督电话:(010)65275315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合同编号: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2009 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第 5 页 共 12 页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
4、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团号:。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委托组团(被委托方) 。 行程共计天夜(含在途时间) 。 出发日期,出发地点。 途径地点。 目的地。 结束日期,返回地点。 第 6 页 共 12 页 第二条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标准。 游览交通,标准。 住宿天数,旅游饭店名称,标准。 用餐次数,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次数。
5、第 7 页 共 12 页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应 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 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元,保险费元。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元,费用付款期限。 第 8 页 共 12 页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 约定的旅游行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 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
6、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 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 有权要 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 90 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 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 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 第 9 页 共 12 页 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 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 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
7、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 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 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 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 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 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 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 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 第 10 页 共 12 页 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
8、款中另行约 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 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 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 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 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 72 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 总价 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 72 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 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 第 11 页 共
9、12 页 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 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 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 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 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 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八条合同生效 第 12 页 共 12 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 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17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