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新政解读: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doc
《高考新政解读: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考新政解读: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高考新政解读: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高考改革新政明确了高考科目“变脸”,现行的“文综”“理综”考试将成为历史,配套高考新政同时制定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考生来说格外重要。本报邀请教育厅权威人士予以解读。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执行新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刘林亚表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新政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在考试科目上,合格性考试科目实
2、行全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的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的考试,由省教育厅制定全省统一考试方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具体组织实施。选考的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6月份和高考一同考试在考试时间安排上,合格性考试每年安排一次
3、,在每学年上学期期末开考,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学生在校期间拥有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可在高二、高三阶段各考一次(含补考)。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期末,随同6月份统一高考一起考试,在高考三个科目(语数外)考试之后进行。选考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每个学生一次考试机会。刘林亚解释说,我省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选考科目考试,首先考虑到我省是考生大省,每年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60多万人,考务承受能力受限,考试安全风险大。其次,如开展两次考试,学生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两次考试必然会造成考试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
4、目前尚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再次,一次考试有利于减轻学生备考负担。选考科目考试成绩要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其重要性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同等重要,考试组织需要社会各界多方参与配合,同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一并安排,可以最大限度确保考试安全和信度,同时也减轻了多次组织考试的压力负担。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合格性考试达标方可列为选考科目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有何区别?对此,文件起草研制主创人员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卫东表示,合格性考试
5、为达标考试,实行全科全考,学生在校期间同一科目拥有两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每位学生拥有一次考试机会。在考试成绩呈现上,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的成绩均按人数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合格性考试中的E等级为不合格等次,原则上不超过5%。合格性考试达到D等级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选考科目考试资格。选考科目成绩转换后计入高考总分杨卫东表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并非只有普通高中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考 新政 解读 科目 成绩 计入 总分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1719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