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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四好”团支部标准 “四好”团支部标准 一、支部班子建设好 1、按时改选换届,民主选举产生支部班子,并依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好支部委员; 2、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强。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基层党政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充分认可; 3、支部成员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积极作用; 4、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及时研究部署总结团的工作; 5、支部成员中至少有1名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团员青年作用发挥好 1、团员青年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在单位各项生产建设和工作
2、中能够担当重任,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团员团性意识强,能够主动参加团的活动,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和团的纪律,严格执行团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团员合格率达100%; 3、无违法犯罪行为,无生产责任事故。 三、团的活动开展好 1、能结合实际开展团的思想教育活动,活动有影响,有效果,团员青年参与率不低于95%; 2、积极组织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五小”、创新创效、导师带徒等活动,每周一次技术课,每月一次技术比武、岗位练兵,至少培养了一个二级以上的先进典型;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团员大会、支委会和团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团课,认真做好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
3、作; 4、青年业余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多彩,每年至少两次文体活动,团员青年参与率不低于95%; 5、“推优”工作认真扎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团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以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四、基础工作做得好 1、基础资料齐全,团支部工作记录本、团费收缴记录本记录清楚,上级文件及有关资料保存完备; 2、团支部有工作职责,青年之家管理制度健全,家产帐目清楚,有专人负责; 3、按规定收缴、管理、使用团费,每季公布一次团费收缴情况,及时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 第一条 总台及各楼层值班小姐,统称总办文员。第二条 总办文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装。第三条 总办文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
4、卡机,挂领导值班牌,开空调机(夏天);8:20,站立迎侯员工上班,主动递送卡片;8:30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第四条 总办文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找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第五条 各楼层的文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总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文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第六条 值班文员应推迟30分
5、钟下班,各楼层文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总台。当天值班的总台文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第七条 总办文员违反本制度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
6、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7、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 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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