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移动电话采购合同(2006版)(征求意见稿).doc
《上海市移动电话采购合同(2006版)(征求意见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移动电话采购合同(2006版)(征求意见稿).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上海市移动电话采购合同(2006版)(征求意见稿)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gsm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2、。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8消费者购买_品牌_型号移动电话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块,串号_,非原装电池板_块;原装座充电器_部,原装便充电器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座;原装耳机_副,非原装耳机_副;其他_;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12销售商须
3、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4、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
5、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名称 性能故障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主机 无振铃 拨号错误 (三包有效期1年)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三包有效期1年) 电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6个月)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 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移动电话 采购 合同 2006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1776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