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热合同.doc(2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供热合同 合同编号:_供热人: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用热人: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1、用热地点:_。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平方米。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吉焦小时;_用热量为_吉焦小时。第二条供热质量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
2、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但不得低于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但不得低于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第三条供热时间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
3、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4、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
4、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第四条供热计价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
5、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
6、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
7、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
8、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
9、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
10、应当将热费结清。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第八条违约责任1、供热人的违约
11、责任(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违约金。(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2)室内
12、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的违约金。(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第九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
13、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4、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
15、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16、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热人(盖章):_用热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一、前言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以下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np电话系统的正式
17、用户。二、服务简介np电话是_公司提供的语音通信服务项目。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及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用户获得本软件产品的使用权。_公司是该项业务的全权代理,并负对用户的全方位服务。同时,用户必须: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用户须开机、在线,并支付相关费用。三、关于用户个人资料用户必须提供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允许np电话服务系统不定时向您的邮箱或语音信箱发送信息。同时,我们承诺不对外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
18、号码。除非:1用户授权通过np电话服务系统及网站透露这些信息。2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四、关于帐户安全用户的个人np电话号码、密码只供用户本人使用,用户对np电话号码、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因密码被盗或泄露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您本人承担。五、关于隐私制度np电话服务提供发话人与受话人之间的私人语音或语音信件的传送。语音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们绝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语音或语音信件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及国家有关公安、安全部门等要求。六、关于承担风险和有限责任1用户对使用语音服务个人承担责任。用户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用户负责。2由于互联网的网络状况、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
19、机病毒、黑客攻击、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及相关的硬件原因造成np电话不能正常使用或通话质量问题,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3因不可抗拒力而造成np电话普遍不能使用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自然灾害、法律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拒的事件。七、关于用户管理用户不得利用np电话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1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语言及信息资料。2使用np电话服务不作非法用途。用户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能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
20、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3用户不得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一切关于版权的信息,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如反汇编、反编译等。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我们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八、关于用户np号码使用和资费:1np电话号码由服务器序号和用户号组成。可在网上完成注册,亦可有np电话销售商协助完成注册。资费按铁通ip电话资费标准执行。2用户可以通过个人信息查询获取通话的相关信息。我们免费向客户提供话费详细清单查询。3pctophone功能为国内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九、关于业务注销和终止服务:np电话用户注册成功使用期满后,如果没有续费,该np号码将被停止使用,责任由用户承担。系统将保留
21、该号码三个月,在此期间如不续费,系统自动将该号码收回。十、关于号码转让所有用户np电话号码都可自由转让他人,但必须由出让方将用户信息中必须填写的关键信息部分改成被转让方的信息,并经e-mail方式确认后,再转交出其使用的密码,方可视为转让完成。转让过程造成的用户纠纷,责任由用户个人承担。十一、关于通告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用户登记邮箱、电话传送。也可以通过np电话有关服务网站公布。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都会以此形式进行。十二、关于法律np电话语音及语音邮件服务条款与国家法律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法律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法律条款为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
22、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如果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所有条款,就可以开始申请成为np电话用户。如果用户下载并安装了np软件,表明已经接受了本协议。 甲方:_法定代表人:_乙方:_法定代表人:_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2)企业类型的选择(3)注册地的选择(4)公司形式的选择(5)融资比例的确定(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7)从事行业的选择(8)合同形式的选择(9)销售形式的选择(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
23、施咨询(11)个人所得税咨询(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13)税务筹划咨询(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四、服务费
24、及相关费用(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元。(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
25、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电话:_电话:_传真:_传真:_地址:_地址:_邮编:_邮编:_税务登记号:_税务登记号:_帐号:_帐号: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19 / 20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1786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