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探索.doc
《“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探索.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探索.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5+1+1”教育改造模式的探索 摘 要 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之一,在维护监狱工作的长治久安,持续推进监狱全面建设战略、更好地服务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日新月异和监狱体制的深入变革,教育改造自身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也面临着种种障碍。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推进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落实司法部“首要标准”,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新推行了罪犯“5+1+1”教育改造模式,以提升罪犯教育的改造质量。这一模式自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这一模式的进一步深化,本文将就这一模式开展以来出现的新问题及进一步推
2、进的思路对“5+1+1”教育改造模式进行简单的探讨。 作者简介:林春华,福建省莆田监狱民警。 一、“5+1+1”教育改造模式概述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的矫正对象中,小学以下文化的约占70%以上,大学以上的不足0.2%。可见,文化程度的高低与违法犯罪现象有着直接联系,文化程度越高,违法犯罪越少,反之亦然。愚昧是违法犯罪的孪生兄弟,之所以犯罪,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缺乏科学文明知识和做人的基本道理,以自我为中心,与社会文明背道而驰。因此,利用罪犯在监服刑期间,对他们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罪犯是阶级社会的特有现象,是触犯刑律受到刑事惩罚的公民。罪犯教育是指监狱在
3、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进行的以转变罪犯思想、矫正罪犯恶习为核心内容的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以改造人、造就人为目的的系统性教育,它是一种区别与社会教育的特别的再塑教育和再社会化教育的活动,是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源头。罪犯教育要以罪犯为前提,教育作为一种改造手段,通过改造罪犯的认识、情绪和行为,完善他们的人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对罪犯进行教育,可以改造罪犯无视法律规范约束的错误认识,改正损人利己的错误价值观,转变消极享乐的人生观,改变罪犯畸形的人格,培养健康向上的心理,帮助罪犯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对罪犯进行教育,可以疏导罪犯悲观绝望、破罐
4、子破摔的不良情绪,充实罪犯生活,树立服从改造的正确态度,教育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矫正内容,也能有效地占领罪犯的生活空间,使其精神有所寄托;同时,对罪犯进行教育,还能激励罪犯积极改造的动机,增强罪犯的职业技能知识等谋生手段,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教育的作用是无穷的,要落实司法部的“首要标准”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关键就在于教育的效果。因此怎样开展好罪犯教育,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探索推进教育改造模式,已经成为摆在我们每一位监狱人民警察面前的一道亟需解决的问题。 “5+1+1”教育(以下简称511教育)改造模式,是深化、发展罪犯教育的一种模式,是司法部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改造罪犯的工作措施,
5、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举措,是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和提升。511教育从广义上来讲是指一个星期5天劳动教育,1天正课教育,1天休息,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0小时,511教育改造模式中的“教育”是“大教育”的范畴,是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狱政改造三大改造手段的和谐统一。狭义上的511教育仅指教育改造这一部分,下文所指的511教育即是指狭义的511教育。511教育的内容是广泛的,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认罪悔罪、法律常识、道德常识、时事政治、心理健康、专题专项等常规授课教育,及生产技能教育和规范化训练等教育内容。 二、新形势下,“5+1+1”教育模
6、式面临的新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原有的传统教育管理观念,工作中依然存在教育走过场、“重监管、轻教育”观念,甚至还认为发展经济是“硬”道理,教育改造是“软”指标。因此,在个别民警眼中,511教育只是罪犯教育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简单规定,是对教育改造部门提出的业务要求,观念认识上的偏差,必然会造成执行效果上的缺憾。长期以来对罪犯的教育,就是把罪犯的改造与罪犯减刑、假释等奖励简单挂钩,导致罪犯对自身改造的片面认识,忽视了改造的根本目的,偏离了监狱刑罚执行的方向。 (二)教学内容上存在的问题 一味地追求罪犯的入学率、到课率以及考试及格率,而没有根据罪犯的实际文化程度和现有知识结
7、构进行规划和设计,致使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学内容匮乏,不能迎合罪犯思想复杂多变的现实要求,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社会实际而无法激起罪犯学习的兴趣。 (三)教育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教育方式上存在分类教育难的现象,在工作中,我们现在还没有将罪犯进行科学分类,实施针对性的教育。目前的分类实际上就是对劳动力的简单分配,于是就出现了:暴力犯与初偶犯、过失犯混押在一起,就有可能成为传播犯罪技能的天堂;初偶犯与涉黑犯、涉枪犯混押在一起,就有可能成为罪犯逆向改造,积累对社会仇恨、图谋报复社会的“温床”;职务犯与抢劫犯、盗窃犯,本科教育与小学未毕业的罪犯混押在一起,放在同一个教室教育,很难想象这样的教育有好的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教育 改造 模式 探索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1787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