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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研究 摘要:2008年山东德州学院社科部落实“思修”课教学改革,从上课机制创新为:循环上课,专题讲座的样式。这使得笔者负责的第8章法律部分的教学,获得了将案例分析打深的机制便利;针对教材和学生的现实需要、思想实际,在遴选实例中做到和教学目的无缝对接,体现应对性,使案例教学成为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模式性熟化,诉求人才培养的创新型应用性;由案例切入,以兴趣带动学生思考、讨论,潜移默化中提升理性认知,学习维权法律技术的同时不放松人文素养的点滴培植,叠加案例教学的教书和育人综合效应。作者简介:王永坚,山东省德州学院社科部讲师,从事民商研究。大学教育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前沿
2、,在大学生价值观序列的良性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思修”课教学中欲打破单纯说教的干涩且尴尬或场面热闹的得势但不得分,必须以现实实例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令其有所感,以扎实的实务技术操作模拟,使其有所得,更要于润物细无声处耀亮人文的火种,使其境界有所提高。一、机制创新:循环上课、专题讲座,为案例打深提供了纵向的课堂空间(一)机制创新德州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教育领域进行教学创新,旨在培养更多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作为社科部具体的动作就是:教学体制的创新:循环上课、专题讲座。将思修课8章的内容分为8个专题分别由几位老师设相关专题讲解,这一机制的变化直接激活了每位
3、授课老师研究专长,专题的设置也尽显其研究深度,例如,笔者负责第8章法律章节,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学生的实际,笔者最终厘定了两个专题:一.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维权实务热点。二.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中的理财法律技术、道德自持问题。授课机制的创新,使得教师能够更好的在大纲许可的范围内,并结合学生、社会的实际,以自己的学养为依托做到“有的放矢”,使得“授业、解惑”更能为学生多接受,因为这些精选厘定的专题,往往就是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必答题,因为是“量身定制”而有现实的需要、易产生强烈的共鸣,这本身就是为“传道”打开一个心里窗口,正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二)案例打深体制的这一转变,
4、为每位专题授课教师带来较大自由度的同时,也对相关案例的遴选提出相对更高的要求,除却负载教育性还必须典型、具有实务上的可参照性,一言以蔽之,必须将案例精选、打深,使其能够更好地与专题化的层次匹配,“案例”是指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选定的一个或几个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景的客观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对相关问题情景的语言重塑,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绝对和先前一本书、一个人通讲一学期的要求不一样,更要体现出专题教师在该专题上的用心程度、研究状态,而非普法宣传、发传单式的教学预期,要做到这一点,则更多仰仗教师对相关问题的专业敏锐,以及对社会、学生实际的洞悉、
5、把握,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欲给学生一杯水,需先储备一桶油”。为获得这种法律实践的第一手经验,笔者经常到当地律师所去见习,长期的耳闻目染使得笔者对法的实际运行获得了切身的体悟,经过对与教学相关的门类进行耙梳归类,比如:“劳动法律关系”“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关系”这几各方面,整理了大量典型、鲜活的案例,并真正将其与相关法理丝丝相扣,从而将其中深蕴的法律精神通过课堂辐射到学生的理性意识之中。二、实例遴选:凸显应对、配接操作,使案例教学成为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模式性熟化(一)凸显应对政治课没有“市场”的原因之一就是,宣讲的例子和学生实际结合的不紧,没有体现其应对性,因此笔者在枚举案例前,仔细考量对每一个拟用案
6、例,学生能否有心里触点,对学生今后的生存实际是否具有应对性,例如在解析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合同”时,笔者引入的案例涉及“不签书面合同”、“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工伤认定及计赔标准”等,总体设计思路完全是按照一个大学生将来在职场中,极有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所预设的,实际应对性被凸显出来,学生听得就比较仔细,参与课堂讨论的热情也很高,在趁热打铁的当口将法理导入,便有一种水到渠成般的轻松,尤其是在保证实用性上,笔者力保计算标准是最新的、计算公式是精准的,学生跟随老师计算的结果就是现实诉讼中的标的,这样就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语言直观,虽然“足不出户”,但也能使学生
7、在很大程度上体会到实践的喜悦和成就感,实际也为今后他们维权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心理基础,即相关应对的法律思路、依据、标准以及策略都以案例为载体,让学生体验过了,这样,学生一旦面临实际问题情境,便能心里不发怵、大脑不短路。(二)模式性熟化涉法专题的创新点之一就是行为的可复制性,教授学生相关法理的同时,还要进行一种模式化的训练,遭遇类似情形应如何应对、救济的途径有几个,例如:工伤鉴定申请的途径(两个)、时限(30日&1年)以及和侵权竞合时的路径选择等,通过几个相关案例的剖析、模式化记忆,帮助学生建立一种相对熟练的应对程式,要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首先需要建立一种良性的反应模式,这首先依赖于能否在授课时强化操作性,将相关知识点和现实的操作、演化紧密结合,使看似文科的平板文字立体化、行为化和技术化。法律的价值在于实施,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利益纠葛多种多样,学生通过学习“思修课”,应当获得一种颇具法律理性的利益平衡模式,这也是对教学大纲要求的一种积极落实,笔者在教授“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维权实务热点”时,自始至终都刻意每一个热点法条的实际运用,按照由“案例-法条-法理-操作-模式”的认识逻辑展开,力求在学生的理性体系中塑入一种法律成分,在其行为模式化的过程中介入一种理性的处断方式。三、术理结合:兴趣引导、理性提升,叠加案例教学的教书和育人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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