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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文学科学法指导刍议 “教学法”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语文教学法”也是如此。目前来看,研究界基本上回答了语文“教什么”的问题,也一直在持续不断地探索“怎么教”的问题,但对于学生学法的指导却明显研究不足、阐述不够,或部分研究成果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而轻视甚至忽视了对学生学法指导的语文教学,不符合教学和学生学习规律,当然也就不可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一.新课改以来,语文学科学法指导的研究与推广缺失 第八次课程改革(亦即“新课改”)的核心要素是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而事实上,本
2、次课改推行十余年来,始终难以摆脱应试教育的桎梏,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微乎其微,亦难见其效。 改变教师教为学生学,改变教你学、要你学的现状为“我要学”,站在学生的立场之上,还面临着一个问题我怎么学?从学生的主观上讲,他也要学,谁不希望自己成才呢?说得更切实一些,谁不希望自己更加优秀呢?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就明确指出,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每个人都有的心理状态。但是,我要学,不代表我就会学!因为不是所有的主观上有意愿都能找到恰切的方法去达成这个意愿的。 为解决学生“不会学”的问题,教师应当在学法上进行指导。总体来看,在新课改推行之前,有许多研究者以及一线教师比较重视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研
3、究了很多课题,形成了很多论文,也取得了很多教学上的实际成果。但,这些在新课改之前所做的研究,是基于旧的指导思想、旧的教学理念而作出的方法论层面的阐述,本次课改推行十余年,相关研究明显不足,而作为一线教师,我们也确实感到对学生的学法指导在课堂内外所占分量不够。目前的教学现状普遍是这样的教来教去还是教师在教,也总是教师在教,或者称为教师在“交”。 二.呼唤第四种老师大量涌现 在当前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这样三种教师一是什么都没有给学生的老师,二是把知识灌输给学生的老师,三是“想方设法”把知识灌输给学生的老师。 第二种老师是满足于把知识灌输给学生的老师。第三种老师好一点,他们“想方设法”地把知识灌输
4、给学生。但,这样的教法归根结底还是“把知识灌输给学生”,其教学方式没有做根本性的转变。 第四种老师是什么样的老师?我想,第四种老师能较为深刻地理解新课改的精神实质,对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理解准确且在教学实际中拿捏到位;不仅对语文“教什么”“不教什么”认识比较清晰(甚至了然于胸),而且对“怎样教”能掌握基本的范式(乃至推陈出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四种老师不仅专注于“教”,而且关注、甚至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也就是更能够凸显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性地位。 呼唤第四种老师大量涌现。 三.语文学科的学法包含哪些 目前来看,“新课程”视野下的学法研究尚未能系统化、理论化,更谈不上普及化。以我个人观点来看
5、,在学法指导的微观层面,有大量工作要做,比如, 1.基本的学科学法的指导预习、听课、复习、作业、小结等。语文学科的预习需要做哪些工作?语文课上要不要记课堂笔记?怎样记课堂笔记?课堂笔记记好后怎样使用?如何有梯度、有层次地复习语文,使得学习能够螺旋式地上升?很多问题众说纷纭、似是而非,令人无所适从,因此亟待研究解决。 2.语文科独特的学法如朗读背诵(吟哦讽诵)、写作(练笔)、课外阅读、口头表达能力的自我练习与提高、学科渗透与学科综合的方法等等。 3.学生如何独立自主地开展语文综合性学习。 四.语文科的学法指导应呈现教学梯度并贯穿教学始终 事实上,在我们平时的教学之中,不能说对学生一点学法指导都没有。但总体看来是零星的碎片,未成体系。开学之初或新接班之初,总会有一个“起始课”,一般会说一说语文科学习方法的问题。但一节课能传授完吗?一节课学生就能学会吗?一节课就能学会才是咄咄怪事!因此,当务之急是我们将学法指导的研究深入开展下去,使之科学化、系统化,并将其作为学生训练的重要能力点、有梯度地予以呈现,并贯穿于教学的始终,那么,假以时日,或能如叶圣陶先生所说,语文教学 最终目的为教会学生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教会学生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此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 翟建国,教师,现居江苏盐城。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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