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资格考试]资格预审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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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保康县地税局(盖单位章)二0一二年 五 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 . .2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4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1 项目概况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71.4 申请人资格要求71.5 语言文字81.6 费用承担82. 资格预审文件8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8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8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8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8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9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9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0
2、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0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0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05.1 审查委员会105.2 资格审查106. 通知和确认106.1 通知106.2 解释106.3 确认10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18. 纪律与监督118.1 严禁贿赂11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18.3 保密118.4 投诉1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121. 审查方法142. 审查标准142.1初步审查标准142.2详细审查标准142.3 评分标准143.审查程序143.1 初步审查143.2 详细审查14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143.4 评分14
3、4. 审查结果154.1 提交审查报告15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15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6一、资格预审申请函16二、授权委托书19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9四、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21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3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4附件1: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26ii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地税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4、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施工内容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的装饰装修、水电及铝合金安装建设规模层数:4层建筑面积:1111.32平方米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日历天施工地点保康县城关镇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3、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5.2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于2012年5月3 日至 2012 年5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资料到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保康综合招投标中心。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投标人申请人在 2012 年 5 月 8 日15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送至保康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保康县政府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保康县地税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联 系 人:章进联 系 电 话: 15671322333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保康县地税局地址:保康县城关镇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城关镇清溪路90#联系人:章先生电话: 156713223331.1.4项目名称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1.1.5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1.2.1资金
7、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落实到位1.3.1招标范围“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的装饰装修、水电及铝合金安装。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资质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专业水平,安全考核合格(A、B、C)证且在有效期内;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9
8、、2010两个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业绩要求: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近三年(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过优质工程奖等使招标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信誉要求:(1)近二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2)2011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级以上不良记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1天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1天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1天2.3.
9、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1天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1天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携带下列证书、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安全考核合格(A、B、C)、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全部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须同时出具保康县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备案单、类似工程经历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列证明文件等有关证件的原件等候验证(未按要求提
10、供原件者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件在资格预审结束后退还,如经查实提供虚假文件,将报招标管理部门对相关投标申请人予以不良信用登记)。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二 年(2009年、2010年)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三年(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二 年(2010年至今)3.3.1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并签字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三 份(一正二副)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详见3.3,不得出现活页,使用胶装本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保康县地税局保康县地税局附属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
11、文件。在2012 年5月 8 日 15 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申请截止时间2012 年5月 8 日 15 时00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保康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退还5.1.2审查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5.2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见第三章)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另行通知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另行通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项目9.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要求(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外,须另填写一份,单独提交,填写的内容必
12、须与提供的原件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中填写内容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均有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该单位公章、签字后和证件原件一起提供给资格预审小组审查登记,审查登记结束后还须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原件审查表审查结束后不退回,作为详评的依据。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
13、.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
16、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
17、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4)近年财务状况表;(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其他材料:投
18、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同时须提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安全考核合格(A、B、C)、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全部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须同时出具保康县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备案单、类似工程经历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列证明文件等有关证件的原件等候验证(未按要求提供原件者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件在资格预审结束后退还,如经查实提供虚假文件,将报招标管理部门对相关投标申请人予以不良信用登记)。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9、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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