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营销]银行核心业务概览及分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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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 数据集中工程推广文档 数据集中系统基础原理数据集中系统基础原理 核心业务概览及分布核心业务概览及分布 VERSION 2.0 数据集中工程推广项目 2004 年 9 月 编号 DCC_BASE_SY03 密级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 文档修订记录文档修订记录 章节编号章节名称修订内容简述修订日期修订前版本号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 目录 第 1 章前言.1 1.1目标阐述 1 1.2文档结构 1 1.3主要内容 1 1.4相关文档 1 第 2 章存款业务.2 2.1单位活期存款 2 2.2单位协定存款 4 2.3单位定期存
2、款 5 2.4单位通知存款 7 2.5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8 2.6储蓄活期存款 .10 2.7储蓄定期存款 .12 2.8储蓄通知存款 .15 2.9保证金存款 .16 2.10存款睡眠户管理 .16 2.11集团客户资金归集管理 .19 第 3 章贷款业务21 3.1单位贷款业务 .21 3.2转贷款 .26 第 4 章银行卡业务28 4.1准贷记卡 .28 4.2储蓄卡 .30 4.3IC 卡.32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 4.4特约商户管理 .32 第 5 章结算业务33 5.1支票 .33 5.2银行本票 .34 5.3银行汇票 .35 5.4银行承兑汇票 .37 5.
3、5汇兑 .39 5.6托收承付 .41 5.7委托收款 .42 5.8挂失止付的处理 .43 5.9同城票据交换 .43 5.10行内汇划(电子汇划) .45 5.11个人电子汇款业务(“速汇通” ) 46 5.12天地对接 .47 5.13现代化支付系统 .49 5.14外汇清算业务 .49 第 6 章资金业务55 6.1人民银行往来 .55 6.2同业往来 .56 6.3系统内往来 .56 6.4外汇资金调拨 .58 6.5结售汇业务 .58 6.6代客套汇业务 .60 第 7 章债券业务62 7.1凭证式国债 .62 7.2其他凭证式债券 .63 7.3不记名债券 .63 数据集中系统应
4、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 第 8 章个人外汇买卖业务65 8.1个人外汇买卖柜面实时交易 .65 8.2个人外汇买卖委托交易 .65 8.3交易部门的后台管理 .65 第 9 章现金管理66 9.1现金领缴 .66 9.2现金收付 .69 9.3外币现钞运送业务 .70 第 10 章重要单证管理72 10.1重要单证调拨 .72 10.2重要单证出售 .73 10.3重要单证使用 .73 第 11 章日结管理74 11.1柜员日结处理 .74 11.2机构日终结账 .74 11.3一级分行日终结账 .74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1 - 第 1 章 前言 1.1目
5、标阐述 数据集中工程应用的业务分析是整个数据集中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业务概览及分布作 为数据集中工程应用的基础原理性文档,是对业务总体框架下各项业务的分类阐述,是核 心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的纲要。 1.2文档结构 为适应全行数据集中推广工作的需要,便于上线行对各项业务处理有一个概要性的认 识,结合现行的业务管理条线,分章描述。 各章中按业务说明、业务分解、核心系统业务流程分别进行概述性描述各项业务的处 理方法及分布。 1.3主要内容 本文档分对公业务、储蓄业务、银行卡业务、外汇业务、资金业务、公用业务六大部 份,分九章进行描述。 对公业务部分主要包括单位存款业务、单位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等; 储蓄业
6、务主要包括储蓄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债券业务等等; 银行卡业务主要包括准贷记卡业务、储蓄卡业务、IC 卡业务、特约商户管理等; 外汇业务主要包括转贷款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清算业务、外汇资金业务等; 资金业务; 公用业务部分主要包括现金管理、重要单证管理、日结管理等。 1.4相关文档 数据集中系统基础原理-总体业务框架 数据集中系统基础原理-总体技术框架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标准规范-数据转换字典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2 - 第 2 章 存款业务 本章涵盖的业务包括本外币单位活期存款业务、协定存款业务、单位定期存款业务、 单位通知存款业务、法人透支账户业务;储
7、蓄活期存款业务、储蓄定期存款业务、储蓄通 知存款业务、保证金存款业务、以及存款睡眠户管理。 2.1单位活期存款 2.1.1业务说明 2.1.1.1业务种类 核心系统中使用单位活期存款方式进行处理的业务除企业活期存款企业活期存款外,还包括财政性财政性 存款存款(其核算同单位活期存款) 、同业存款同业存款(其核算同单位活期存款基本存款账户) 、委托委托 基金基金(其核算同单位活期存款专用存款账户) 、无约定期限的单位保证金存款无约定期限的单位保证金存款(其核算同 单位活期存款专用存款账户) 。 2.1.1.2业务约定 账户性质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保证 金存款
8、账户、委托基金账户、同业存款账户;以及外汇专用账户。 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参数) ,系统在临时存款失效期到 期日前 5 个工作日,向开户行反馈临时存款账户失效预警表,通知客户办理相关事 项。 账户性质对现金使用控制。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可在符合 支付条件的情况下,支付现金;一般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委托基金账户、不可 支付现金。 现金使用额度控制。支取备用金时在备用金额度内支用。 资金使用控制。基本账户在未申报时可存入资金,资金支用必须在申报后方可使用。 计息控制。存款种类计息的,该种类下的账户可按账户设置计息和不计息标志;存 款种类不计息的,该种类账
9、户不可计息。 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利率使用。当大额协议利率大于同期小额存款利率时,取大额协 定利率;当大额协议利率小于同期小额存款利率时,取外币小额活期存款利率。 通存通兑控制。由付款方发起的允许办理通存业务;由收款方发起的业务,在外部 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可按账户设置通兑范围或不通兑。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3 - 对公账户相关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账户维护费、对公账户不动户费、对公账户大 额取现、对公印鉴卡挂失/变更费、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 2.1.2业务分解 2.1.2.1图示 审核 结息 存取款 建立或维护客户信 息 特殊业务 销户管理分析 开户 2.1.2.2说
10、明 审核:根据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由人工对客户提供有关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有 效性的审核; 客户信息维护:在营业机构柜员根据审核无误后客户资料,在核心系统中建立或维 护客户信息; 开户:柜员按照人行颁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根据审核后的单位存款开户申请书, 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 存、取款: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结算票据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由渠道 发起的存、取款业务其账务处理由核心系统完成,其他信息处理由各行周边系统完 成; 结息:在结息日由核心系统的批处理完成; 特殊业务:柜员根据审核后有关资料,在核心系统中驱动有关交易完成;具体包括 挂失、冻结解冻、证件维护、印鉴维护、过户、扣划、
11、公失催告等业务; 费用收取:账户维护费、对公账户不动户费由系统于每月 6 日批处理扣收当年度费 用;对公账户大额取现、对公印鉴卡挂失/变更费、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在相关交 易完成后联动收取。 销户:柜员按照人行颁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 管理分析:可通过核心系统查询或打印基本会计资料;其他相关资料由核心系统通 过数据返还方式下传有关数据,由各行在周边系统完成。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4 - 2.2单位协定存款 2.2.1业务说明 2.2.1.1业务种类 核心系统中可处理的单位协定存款为企业活期存款。 2.2.1.2业务约定 基本存款额度控制
12、。办理协定存款须由开户单位与开户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 并按约定合同期限执行。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由开户单位和开户行共同商定, 并在合同中订明。以协定存款账户所对应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日均存款 余额为基本存款额度,以万元为单位,但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协定存款期限约定。合同期满,到期时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系统 自动延期一年。 核算约定。协定存款按“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二个结息积数、二种利率”的方式 管理,不分户核算,会计核算比照单位活期存款处理。 利率约定。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 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
13、利率计息。 2.2.2业务分解 2.2.2.1图示 审核 结息 存取款 特殊业务 协定存款到期 协定存款解除 管理分析协定存款设定 2.2.2.2说明 审核:根据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由人工对客户提供有关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有 效性的审核; 协定存款设定:根据经过审批的协定存款协议在核心系统中设置; 存、取款: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结算票据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由渠道 发起的存、取款业务其账务处理由核心系统完成,其他信息处理由各行周边系统完 成; 结息:在结息日由核心系统的批处理完成;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5 - 特殊业务:柜员根据审核后有关资料,在核心系统
14、中驱动有关交易完成;具体包括 协定存款设定、解除、挂失、冻结解冻、证件维护、印鉴维护、过户、扣划、公失 催告等业务; 协定存款到期/协定存款解除:系统根据设置的协定存款到期日自动延长一年后系 统通过批处理终止其协定存款协议,或根据双方解除协议由柜员在核心系统中驱动 相应交易完成; 管理分析:可通过核心系统查询或打印基本会计资料;其他相关资料由核心系统通 过数据返还方式下传有关数据,由各行在周边系统完成。 2.3单位定期存款 2.3.1业务说明 2.3.1.1业务种类 核心系统使用单位定期存款方式进行处理的业务除单位定期存款外,还包括有约定期 限的保证金存款、信用卡保证金存款(公司卡) 、同业定
15、期存款等业务。 2.3.1.2业务约定 单位定期存款采用单位定期一本通账户管理。单位定期存款一本通指某一单位客户 在同一经办行办理的所有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有约定期限的保证金存款共用一个 主账户,共用一套印鉴;其开立的每一笔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作为主账户下的子账 户,以主账户账号+册号+笔号反映。单位定期存款一本通业务不使用存折,仍按原 规定每笔开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或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 单位办理质押贷款,可向开户银行以存款开户证实书换开存单。 利率控制。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 调整不分段计息;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
16、 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的,继续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现金控制。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指定存款账户,不得用 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单位定期存款可约定多次自动转存。 (1)办理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必须 与客户事先签订“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协议书” ,协议书正本由会计部门 专夹保管,副本由业务部门留存。 (2)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分为本金转存 或本金与利息之和一并转存。办理本金转存的客户须在经办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 转存时利率执行转存日挂牌公告利率,转存后的定期存款沿用原账号和原预留印鉴。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
17、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6 - 提前支取控制。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仅限于一次。 部分提前支取的,剩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可按原存期、利率、账号开具新的 证实书,如未支取部分小于定期存款起存金额的,随支取业务一并销户。 2.3.2业务分解 2.3.2.1图示 开户存款 取款 签开存款证实 书 是部份提前取 款吗? 结息销户N 是否符合起存 额? Y N 换开存款证实 书 Y 审核质押换开存单 2.3.2.2说明 审核:根据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由人工对客户提供有关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有 效性的审核; 客户信息维护:在营业机构柜员根据审核无误后客户资料,在核心系统中建立
18、或维 护客户信息; 开户:柜员按照人行颁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根据审核后的单位存款开户申请书, 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 存款: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结算票据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并签开存款 证实书; 取款:单位定期存款允许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特殊业务:柜员根据审核后有关资料,在核心系统中驱动有关交易完成;具体包括 自动转存、挂失、冻结解冻、印鉴维护、过户、扣划、换开存单、重打证实书等业 务; 销户:柜员按照人行颁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 单位定期一本通销户必须在子账户全部结清后,方可销主账户 管理分析:可通过核心系统查询或打印基本会计资料;其他相关资
19、料由核心系统通 过数据返还方式下传有关数据,由各行在周边系统完成。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7 - 2.4单位通知存款 2.4.1业务说明 2.4.1.1业务种类 核心系统中单位通知存款包括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 2.4.1.2业务约定 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交 易成功打印 “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 。 “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 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 清。 存取控制。单位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参数) ,最低支取金额 10 万元(参
20、数) 。存款单位必须一次存入,一次或分次支取。其账户不得作结算户使 用。 支取约定。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 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可一次或多次设定支取。支取时,留存部分金额高于最低 起存金额的,系统可打印存款开户证实书;留存部分额低于起存金额的应予以销户。 利率控制。 1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内按通知 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按通知日活期存 款利率计息。 3通知存款遇以下情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A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
21、计息; B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C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D 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8 - 2.4.2业务分解 2.4.2.1图示 审核 通知存款支取设定 存款 特殊业务 销户管理分析 建立或维护客户信 息 开户 按期取款 提前取款 超期取款 设定金额全额取款 设定金额部分取款 设定金额超额取款 2.4.2.2说明 审核:根据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由人工对客户提供有关资料进行
22、完整性、真实性、有 效性的审核; 客户信息维护:在营业机构柜员根据审核无误后客户资料,在核心系统中建立或维 护客户信息; 开户:柜员按照人行颁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根据审核后的单位存款开户申请书, 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 存款: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结算票据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如约定期限 的签开存款证实书; 通知存款支取设定: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通知存款支取设定。 取款:通知存款取款根据客户要求可办理设定金额的全额、部分、超额取款,也可 办理设定取款日的按期、提前、超期取款,在核心系统完成处理; 特殊业务:根据审核后有关资料,在核心系统中驱动有关交易完成;具体包括通知 存款解除、挂失、
23、冻结解冻、印鉴维护、过户、扣划等业务; 销户:柜员按照人行颁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在核心系统中驱动相应交易完成; 单位定期一本通销户必须在子账户全部结清后,方可销主账户 管理分析:可通过核心系统查询或打印基本会计资料;其他相关资料由核心系统通 过数据返还方式下传有关数据,由各行在周边系统完成。 2.5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2.5.1业务说明 2.5.1.1业务定义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银行同意客户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额度内进行透支以满足临 数据集中系统应用推广系列文档-基础原理-业务概览 - 9 - 时性融资便利的授信业务。 2.5.1.2业务约定 透支业务实行额度管理,透支额度纳入对客户的一般授信额
24、度。 透支业务只限于公司类客户的人民币业务。 透支账户由客户与我行共同约定,并在透支业务合同中明确。透支时余额在借方。 该账户下既有存款积数(包括活存、协定积数) ,又有透支积数(包括透支本金、 应收利息、催收利息积数) 。 法人账户不能透支办理现金、活期转定期业务、归还贷款本息、归还其他透支账户 本息、购买债券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等业务,不得直接将款项划入个人存款账 户 客户可随时在约定账户进行透支,但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核定的透支额度,持续透支 期限是指客户在透支账户持续存在透支余额的天数在核心系统设置。 透支借款按日结计积数, 按月计收透支利息。透支利率以合同为准,在透支额度有 效期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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