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法培训修改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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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劳动 合同法培训训 法律部 目 录 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二章 劳动劳动 关系的建立 第三章 劳动劳动 合同的履行和变变更 第四章 劳动劳动 合同的解除和终终止 第一章 总总 则则 一、立法宗旨(第1条) 争论:是强调“平等保护”,还是强调“倾斜保护”? 对第1条规定的准确把握:“单保护”与“利益平衡”的有效结合。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二、订订立劳动劳动 合同的原则则(第3条 ) 诚实 信用原则的适用: 先合同义务 ; 劳动 合同的履行过程; 后合同义务 。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
2、,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 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诚实 信用原则 先合同义务义务 :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 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 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 动者应当如实说实说 明。 后合同义务义务 :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证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 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转移手续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3、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无效合同:欺诈胁诈胁 迫,违违 背真实实意思 案例 几年前,徐女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竞业限制协议 。另外,公司还按月支付保密及竞业限制补偿金给徐女士;徐女士负 有在离职后三年内保守公司秘密及竞业限制义务。 去年2月,因徐女士有违纪行为,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与 其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徐女士经济补偿金。 去年8月,徐女士持与公司签订的保密、竞业限制协议提起劳 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22万余元。9月,公司向
4、复旦大 学核实,方知徐女士的复旦双学士学历纯属伪造。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 裁委提起反诉。但仲裁裁决支持了徐女士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请求, 裁定反诉已过仲裁时效不予受理。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三、用人单单位劳动规劳动规 章制度制定权权(第4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 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 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
5、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 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法法法 律律律 责责责 任任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6、”。 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需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确定,通过民 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第三,用人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公告或者告知劳动者。 相关的司法解释 程 序 第二章 劳动劳动 关系的订订立 四、劳动劳动 关系的建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 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 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法法 律律律 责责责 任任任 1、劳动关系建立的
7、日期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 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法法 律律律 责责责 任任任 2、劳动关系建立方式: 四、劳动劳动 关系的建立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8、释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 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 部门规 章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认定用人 单位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
9、者受用人单位的 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 合同和劳务 合同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案例:聘请游泳教练 劳动 合同和劳务 合同 五、劳动劳动
10、合同形式的要求及其效力 另见: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 6条、第7条、第8条。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 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六、劳动劳动 合同的期限分类类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
11、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 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工会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 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 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 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的除外。 七、试试用期时间时间 、工资资、法律责责任 (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83 条) 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两个月 三年以
12、上: =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 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法法 律律律 责责责 任任任 案例 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到公 司报道后,小王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腿骨折,医生开出了三个月的病假 单。小王只好在家休息。这样,试用期内,小王几乎
13、没来上班,公司没 法对其进行考核评价,没法判断小王是否胜任岗位工作。 Q:试用期能否延长? 八、劳动劳动 合同约约定的劳动劳动 者违违 约约金(第22条、第23条、第25条 )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金。 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金。 约约定违约违约 金,有且仅仅有两种情况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 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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