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赶水镇初级中学校舍、食堂_改建工程施工招标_板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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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綦江赶水镇初级中学校舍、食堂_改建工程施工招标_板材綦江赶水镇初级中学校舍、食堂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赶水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 黄彬 资格 201100557号审核人: 张宗权 资格 20070248号2013 年1月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7. 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151. 总则 161.1
2、项目概况 1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5 费用承担 171.6 保密 171.7 语言文字 171.8 计量单位 181.9 踏勘现场 181.10 投标预备会 181.11 分包 181.12 偏离 182. 招标文件 1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93. 投标文件 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3.2 投标报价和结算原则 193.3 投标有效期 193.4 投标保证金 203.5 资格审查资料 203.6 备选投标方案 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4. 投标 214.1
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5. 开标 2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5.2 开标程序 22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6. 评标 226.1 评标委员会 226.2 评标原则 226.3 评标 227. 合同授予 237.1 定标方式 237.2 中标通知 237.3 履约担保 237.4 签订合同 2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8.1 重新招标 23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249. 纪律和监督 2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9.4 对与评标活动
4、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9.5 投诉 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10.1工程款支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2. 评审标准 332.1 初步评审标准 332.2 详细评审标准 333. 评标程序 343.1 初步评审 343.2 详细评审 3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3.4 评标结果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81. 工程量清单说明 682. 投标报价说明 683. 其他说明 704. 工程量清单 70第二卷 72第六章
5、图纸 73第三卷 7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5第四卷 7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8一、投标函部分 80 投标函 83 投标保证金 86二、商务部分 8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0三、技术部分 91无91四、资格审查资料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9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7项目管理机构 98近年财务状况表 10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1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2其他资料 104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綦江赶水镇初级中学校舍、食堂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綦江赶水镇初级中学校舍、食堂改建工程已由綦发改2011537号文和綦发改2010146号文批准建设,项
6、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赶水中学,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6 日10 时00分起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须最迟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4月16日10 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赶水中学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6-1号邮编:401420 邮编: 401420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 黄先生电话:85880855 电话: 023-4866477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市綦江区赶水中学地址: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58808531.1.3 招标
8、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6-1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3-486647761.1.4 项目名称 綦江赶水镇初级中学校舍、食堂改建工程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中学内1.2.1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性质为:国有资金.工程建设费用约480万元.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达
9、到合格标准. 1.4.1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财务要求2009年-2011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保留性或否定性意见.3.业绩要求2009年1月-2013年2月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
10、上. 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2010年1月-2013年2月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010年1月-2013年2月没有拖欠劳务费的投诉记录;2010年1月-2013年2月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企业信誉要求由各投标人声明是否满足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2012年6月-2013年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1、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6.其他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2012年6月-2013年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人,施工员不少于1 人.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2012年6月-2013年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
12、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7. 中标人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项目班子一致.注: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时必须核验上述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1.4.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4月
13、 1 日12:00时前; 1.10.3 招标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2013 年4月1日17:00时前; 1.11 分包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网上发布的
14、”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5、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
15、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6.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编码、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价格,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限价为 483 万元.需评审的15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限价详见网上发布”需评审的15项主要清单项目”.若投标总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需评审的15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按0分处理. 3.2投标报价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0.1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10.2安全文明施工”
16、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10.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 50521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2010158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3.2 结算原则 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
17、=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措施费+暂定金额招标部分按实结算金额+其它项目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实结算金额+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1、中标综合单价即为中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2、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由招标人、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规定执行,组价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总价下浮5%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调整:投标报价
18、中已有的项目的价格按投标报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其价格根据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平均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变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綦江财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綦府发20104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4、措施费:业主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措施费按措施项目中标价结算,不予调整.以外的部分其措施费按实计取.5、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6、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实结算金额:按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按实结算.7、规
19、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8、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9、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3.3.1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帐.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网银或电汇、转账一、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应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的转帐支票或电子汇款;提交帐户: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州支行提交帐号:1207 0104 0001222特别提示: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
20、将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若各投标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文件处理.凡出票人或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有误或未盖银行业务章者,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不得参加评标.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投标资格.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工
21、程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网银:使用网上银行通过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投标人登录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在”用户登录”栏注册,再通过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用户登录”栏登录,按照相关项目信息由潜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投标保证金分两步缴纳.第一步,投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
22、行办理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第二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登录”栏登录,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相关手续;对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23、在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相关手续;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正式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相关手续.3.特别提示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通过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现场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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