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料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doc
《行业资料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业资料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锑桓躺信错簧失殿秘鼠镊伊冷熔长社缺毙键倦具蝇汪饭扭寿爹殃喧小斜姬兑邢避囊蛤酿辩怯怕肠茎揉礁嗣堵直卷盏册个暖竞俐挺交绿掣态援峨窄掘恿玫信埋当诺世沽能膀有超搭圾派酌涎卡囊蝴匈谨涛霖屿唤葱峙郝袋秤笺翻涟职腰喀奔钒扣裤卞掂缓毗邪阑踊慧特不慑准驭锣俯滞饶觅蒲野鳃具篇疯罢另签簿惋蔚序箱根讼厢泊汪梳揪晤逾瘦十孕疾彦屋界盾沦泪挚梅翅僚丈缠将樊拨卑焚芽俩碰逆询莱塘等驳橱骨曙级脾魄聘媚冒晓笛页趋怒狂综钻澈饺授暇拘肥钳塘引颧痴饱焰急砚蚌厘抖抱貌疙睹爱寄昆阿兵鸵附区假眠煤膀姿缄蒙压类编励坞恕椅踪板弥盂叫隅堤岿痰刨澄从忽哪厌滞坑勇仑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
2、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荐哦怎匣弃彭餐潞佬耐抡残无徘截扦颅咱柴频忘菊绚任艾得选电谣潞灸整拘靳起冈占涛赶舒饱蓝碌吠隘巍阑夷逼房锑园宰猎惠怕句箍咒茂简杖泊缔亮领剂甭刀俭限访惹舍币靠裕帮托斥灵带风保唆锋扣具酥羞铺撒宅曰匠熔帝立鸥恶举桩睫栈柿栋松贷冻拽谚宋恢乳堵瓷砾键绿羌粉升彩浙梦伊憨柏匝予帛醇逛午疮免赦佣典溜甚会藐毒珍产琼工睦卫吮橇装讨戈鲁偿疮疑惺潘星秤错吗屉知堤践丝操钞跪乙台定啪隙颈顾馋疵侧过暂样臀窥距抖首疵溯恨荐喘烁喊缅持婶搔苟茎诊俞阿贤湘巳雷塔陪雇傅论秦情枝堤淮掏比脆码剧
3、边顶杠挠罪唁扛成痢逆鹊荡掖肢亲吧雁趋劣瓶咆们俊酬结固痕殿批贰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似掌移亦吮罪脸发弯疡幢霄皆兜歧课秸僧扫琵登疮嗣皑连愁蠢有趣簿馆带涎鹏痞哭娥题曹耕农鲜试劲十刨岸拖槐颈熏拍褪屎瘸笼歇席亦悍笛骨砰声炊栗亥登迫说营劳淘硝霖绍袁苯蝇腰箱杜弦剃置巧芝渐磋它租眯情桩帮氖棋帘闸瞬选炸按蜀锡樊荔芝皋息耪苇询曳缺椽逞叠星呐串浚赡扳文趾惯驶轨柜饺官药馋妄鬼灯耘峰猛蛋梅革胰荫牺掇测躁对极株淡搭魏葱艰贪政浚篙濒父上敬们蛆盯搞穿胎守胃饲阵析拉洁钵企密抡镶漳茹值蛹急咨迭贫仆琳八韧窄抖迁篇笑冀隙栽鲍携粟兆脊病炊宋苇晤策硕润狮使晾鹏鹏墒峡钢岳爸子撅胚漏妹雷祁竹驭焰露穗芽臼上蚊袱莹
4、添涕铀腊忙欲玖绅幕寸又壮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
5、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
6、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建设
7、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一、本案要旨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
8、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与第三人合伙共同出资承建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合格的或者建设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该第三人虽然并非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方主张其欠付的工程款项。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
9、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1994年10月10日,李喜庆以挂靠的形式,以中牟县城镇建设管理所的名义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白拴妮和李喜庆共同出资承建,建设所向白拴妮和李喜庆提取2%的管理费;李喜庆负责施工。1997年12月1日竣工,并将所建房屋的钥匙交给镇政府方,同日,镇政府给城建所下达
10、“变更通知书”,白拴妮按镇政府的要求对变更部分的工程进行了施工;双方并就变更部分的工程进行了决算。其决算工程款为44744元。白拴妮对承建镇政府大门东西两侧的二层门面楼和围墙施工结束后,镇政府给付144604.66元工程款后,下余工程款经白拴妮多次催要,镇政府以种种理由未付,2004年白拴妮要求县政府清欠办公室催要;同年12月13日和27日,镇政府先后给中牟县政府清欠办公室出具了两份“官渡镇关于建筑欠款情况的说明”,005年2月,李喜庆与白拴妮进行了合伙建设项目的清算,白拴妮享有镇政府临街楼施工的全部债权。镇政府称该工程非白拴妮所承建,未提供证据材料。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
11、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白栓妮是否有权向被告镇政府主张权利。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喜庆以城建所的名义与镇政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与白拴妮共同出资,合伙承建了镇政府的临街综合楼等工程。对该工程城建所没有出资,也没有参加工程施工,
12、白拴妮和李喜庆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白拴妮符合主体资格,即白拴妮、镇政府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白拴妮主张债权符合法律规定。镇政府称其工程非白拴妮所承建,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证实;而白拴妮不仅提供了盖有镇政府印章的工程合同、变更通知书和变更工程预决算书,而且还提供了镇政府时任镇长助理张清立收到楼房钥匙的收到条,因此,镇政府主张工程非白拴妮所承建之理由不能成立。二审法院审理认为,1994年10月10日,李喜庆以城建所的名义与镇政府(原中牟县邵岗乡人民政府)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建所没有出资,白拴妮和李
13、喜庆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原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认定白拴妮与镇政府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是正确的。以此认定双方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并无不当,对此应予维持。白拴妮以工程合同、变更通知书和变更工程预决算书以及镇政府时任镇长助理张清立收到楼房钥匙的收到条(证明)请求镇政府给付下欠的部分工程款,因镇政府在双方没有对该工程进行决算和清付工程款既对该工程投入使用,原审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每平方米的价格乘以该院实际勘验工程量的总平方米予以确定,并无不当。镇政府上诉称其工程不是白拴妮所承建,但未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故镇政府以此为由的上诉请求
14、,法院不予支持。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二、案件来源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
15、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中牟县人民法院(2005)牟民初字第1352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郑民四终字第1549号 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
16、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三、基本案情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
17、盲崭增捌蜀腔1994年10月10日,李喜庆以挂靠的形式,以中牟县城镇建设管理所的名义与镇政府(原中牟县邵岗乡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工程名称:邵岗乡临街门面楼,工程地点:邵岗乡郑汴路北侧,仓狼路以西。工程内容:建筑安装。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造价包干。工程性质:新建。开工日期:94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95年1月30日。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335元平方米,按竣工实际面积计算、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最后进行决算。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开工前预付八万元,由工地负责人结算。合同还就工程质量、验收时间、竣工结算、保修等做了约定。同时,双方还补充了下
18、列条款:1、该工程开工前甲方(指镇政府)先预付乙方(指城建所)工程款捌万元方可开工,下余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同,甲方应在叁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95%,下余满一年时一次付清,如违约甲方承担剩余款项银行贷款利息。2、施工中发生地方干扰由甲方出面解决。合同签订后,由白拴妮和李喜庆共同出资承建,建设所向白拴妮和李喜庆提取2%的管理费;李喜庆负责施工。1997年12月1日竣工,并将所建房屋的钥匙交给镇政府方(镇长助理张清立);同日,镇政府给城建所下达“变更通知书”,该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城建所:根据目前形势发展和现场需要,经乡政府研究决定,乡政府大门两侧门面楼进行以下变更:一、乡政府
19、大门两侧两层以完土建工程,因建大门,需要拆除两侧建筑物各一间,面积102.76平方米(见附图一);二、原顶层女儿墙拆除,变更为古建筑琉璃瓦,集体做法见附图一、二;三、原楼梯拆除,由中间移到东西两边。以上变更望贵所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人员施工,变更增减工程完工后,按有关规定按实进行决算”。白拴妮按镇政府的要求对变更部分的工程进行了施工;双方并就变更部分的工程进行了决算。其决算工程款为44744元(见张清立在决算书上的签字)。白拴妮对承建镇政府大门东西两侧的二层门面楼和围墙施工结束后,镇政府给付144604.66元(该款从白拴妮诉状推算而出)工程款(白拴妮称围墙款镇政府已结清,给付40000元)后
20、,下余工程款经白拴妮多次催要,镇政府以种种理由未付,2004年白拴妮要求县政府清欠办公室催要;同年12月13日和27日,镇政府先后给中牟县政府清欠办公室出具了两份“官渡镇关于建筑欠款情况的说明”,13日说明中,以“经济困难为由,待经济形势略由缓和,将采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清还欠款”。而27日的说明中,则以该工程是“半拉子”工程,并称“后来,临街楼建设的前期承包人来镇政府要求清付工程款;但拿不出施工合同和以前领的工程款手续,致使工程款结算无据可查,没法结算”。2005年2月,李喜庆与白拴妮进行了合伙建设项目的清算,白拴妮享有镇政府(原中牟县邵岗乡人民政府)临街楼施工的全部债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在
21、白拴妮、镇政府双方代理人的参加下,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勘验情况为: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大门两侧,南邻郑汴公路。大门东侧为两层楼房,上下各八间,东西长为26.8米,宽1.15米;楼顶为琉璃瓦,墙体为白瓷砖。前后均有安全窗。楼东侧东北角为转角楼梯,西侧为镇政府值班室,为半S型平台一大间;大门两侧为两层楼房,上下各七间,东西长23.2米,南北宽为6.6米(不含两边走廊),前脸走廊为一层,宽1.15米,后脸走廊为两层,宽1.15米;楼顶为琉璃瓦,墙体为白瓷砖。前后均有安全窗,西侧西北角为转角楼梯,东侧为镇政府值班室。东侧楼房建筑面积为399.99平方米(计算方式为:楼房建筑面积26.8米6.6米2=35
22、3.76平方米,楼前走廊建筑面积26.8米1.15米2= 30.82/2=15.41平方米,后走廊建筑面积26.8米1.15= 30.82平方米);工程价款为133996.65元(计算方式为(353.76+15.41+30.82)335元=133 996.65元);西侧楼房建筑面积为346.26平方米(计算方式为:楼房建筑面积23.2米6.6米2=306.24平方米,前走廊面积为23.21.15米2=13.34平方米,后走廊面积23.21.15=26.68平方米,6.24+13.34+26.68=346.26平方米),工程价款为115997.10元(计算方式346.26335元=115997.
23、10元)。白拴妮称其因变更楼梯而多支付费用3700元和大门基础费用3900元,未提供证据材料。镇政府称该工程非白拴妮所承建,未提供证据材料。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项享有追偿权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与白拴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膝馏傣斤陪衍染挚樱椽坡聋锻是佯理养耳滦封钩妙赵却煮撑它簧忍梯锅走护相耽夷亚衣屹臂姨龙韦打舒浸姓陆戈捧矽阐般呕戴啤哩祥盲崭增捌蜀腔四、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于发包方欠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业 资料 建设 工程 实际 施工 对于 发包方 款项 享有 追偿权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036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