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用水管理的补充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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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用水管理的补充规定(2013)新矿生便字351号各生产矿井: 为确保煤矿井下用水水质清洁,杜绝水中的悬浮物、水质硬度造成对供水管路设备的堵塞及在管道设备上结垢,影响降温效果;杜绝水中硫酸根、氯离子等对设备电镀层及密封件腐蚀,造成液压管路及千斤顶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经集团公司研究,对煤矿井下防尘消防用水、设备冷却降温用水、综采工作面乳化液用水等三大类水质标准、装备标准、维护管理及考核管理做进一步明确规定,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具体规定如下:一、水质标准。(一)防尘用水应过滤,保持水质清洁,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30mg/L;悬浮物粒度直径不得大于0.12m
2、m;水的PH值在69范围内。水质至少每季度化验一次,如果水源改变要重新化验。(二)综采工作面乳化液用水水质标准为纯净水,感官指标:水质水中色度/ 度5,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混浊度/ NTU1,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不得检出可见物。理化指标:pH值应在7-9范围内,电导率( 2510C)30 S /cm,COD1 mg/L,硬度0.3mmoL/L,氯化物( CI-)6 mg/L。二、装备标准。(一)矿井应在地面建有永久性的静压水池,水池容积不得小于200m3,并能够满足井下防尘连续2h以上的用水量;在井下建防尘水池的,容积不得小于200m3或满足2h的矿井(服务区域)用水量。地面水池供水管路要与井
3、下水池供水管路连接。地面必须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供水方式应以静压供水为主,当静压供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用动压供水,采用动压供水时要有备用泵。(二)防尘管路的敷设。有可能堆积粉尘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防尘管路应采用金属管路。矿井主要运煤系统、主要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采区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运输机集中控制室等地点应接通水管支管和阀门。开启阀门的手轮必须齐全。防尘用
4、水均应进行过滤。旧管改造及新安装管路宜采用涂塑钢管,从源头上防止管路锈蚀。(三)防尘管路的管径1、矿井主要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108mm。2、采区上(下)山必须有一趟管径不小于108mm的防尘管路。3、综采(一趟)、综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108mm,其它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50mm。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皮带运输机巷的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的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管路设在胶带一侧的,阀门应引至人行道侧。5、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上安装压力表,压力表位置距离工作面不大于300m,必须安装可反冲洗的水质过滤器,过滤网不低于120目,定期反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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