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项目代建招标20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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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代建招标文件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项目代建招标招标编号:12199120100809015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 招 标 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0 年 8 月 日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4前附表4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编制7四、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和递交8五、开标评标定标9六、授予合同10合同条款12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23一、投标函23二、报价构成明细表24三、法
2、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6第三章 评标办法31附件 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文件(仅限实施阶段代建招标时提供)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前 附 表项号类 别内 容1项 目 名 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2项 目 地 址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元教育区块,6号路以北、4号大街以南、27号路以东。3代 建 方 式实施阶段代建4项目代建范围工程主要内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实施阶段代建5项 目 总 投 资 4.00亿元(暂估)6总建筑面积 183300平方米7质 量 目 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总工期目标施工总工期850
3、天前整个工程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9资金价款结算条款以工程最终投资额(包括项目建安工程费及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结算造价)为基数(如双方对关于某类项目能否计入投资额有争议,以有关部门的解释为准),费率按实际中标费率计取 。10投标人资质要求杭州市拆迁安置房(人才专项用房)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名录(2010年)入选单位11资 格 审 查 方 法资格预审,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规定。12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13投 标 有 效 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 标 保 证 金 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整,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开 户 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开户银
4、行:工行经开支行帐 户:1202050519900048689 15履 约 担 保 金 额合同金额的15(银行保函形式或第三方担保)16投标文件份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正本 壹 份,副本 陆 份。密封方式选择 明标1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布网址: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邮箱:20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网址: 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2010年8月23日9时30分22开标时间地点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怡乐公园东大门)时间: 2010年8月23日9时30分23评标标准及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4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
5、心 办公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城建文化馆四楼 联系人: 周建国 联系电话: 869235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6号标力大厦C座1016室 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0571-85773396 25交易证办理请各投标单位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怡乐公园东大门)办理,否则不予以开标。一、总 则(一)项目概况1、项目说明和代建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9项所述;2、本项目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6、等有关规定,现招标选定代建单位。(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人将依照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就以下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杭州市拆迁安置房(人才专项用房)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名录(2010年)入选单位(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依照前附表第14项所述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两个工
7、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含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阶段代建招标还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有疑问的,应依照前附表第19项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2、除非另行通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依照前附表第20项发放。3、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一律视
8、为无效。4、澄清、修改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文件与修改、澄清等补充文件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5、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招标人可能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编制(七)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尽快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各部分应按以下顺序编制,不得颠
9、倒,否则将影响最终得分:1、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报价构成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资信部分:(1) 单位简介;(2)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 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状况损益表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4)主要项目负责人简介及简历表;(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及简历表;(6)近五年代建的工程一览表及其它资料;(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3、技术部分:(1)项目管理难点及特点分析;(2)
10、建设总体安排;(3)项目组织协调;(4)项目质量控制;(5)项目进度控制;(6)项目投资控制;(7)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8)项目合同管理;(9)新技术应用及项目合理化建议。(九)投标报价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设管理费取费标准,以项目计划投资作为基数,投标人自主确定优惠比例和额度。本次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不超过工程总投资额的3%,否则作废标处理。本次投标为暂定价格。代建管理费不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十)代建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代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十一)代建项目
11、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总体进度安排不得超过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总工期目标。(十二)代建单位应当仔细分析设计要求,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必需的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报批。四、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和递交(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包装选择 “明标”。B:明标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招标编号和工程名称;(3)2010年8月23日9时30分开标,此时间前不得开封。3、除了按第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
12、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达规定的地点,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当场签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
13、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十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五、开标评标定标(十七)开标按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核验到会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执照为准),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十八)在开标时,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14、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到场参加身份核验的。(十九)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评审。(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前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15、中文文本为准。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二十一)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六、授予合同(二十二)定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15日内将评标、定标报告及评标、定标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怡乐公园东大门)备案。经公示完成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16、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二十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代建合同。(二十四)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由在国内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授信或保函,或者提供第三方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5%。(二十五)代建合同的奖惩规定代建工作结束后,根据代建单位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其进行考核,给予奖罚。投标单位未能实现投标文件提出的投资控制目标的,奖励金额按比例扣减。代建单位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
17、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按合同约定从代建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补偿;履约保证金额不足的,相应扣减代建项目管理费;扣减代建项目管理费不足的,向代建单位索赔。 合同条款委托代建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 项目委托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代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暂行),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
18、区人才专项用房工程 项目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建安工程费用)。建设地点:开发区紫元教育区块,6号路以北、4号大街以南、27号路以东。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3300平方米,小区共9幢高层住宅楼,其中14层1栋、15层1栋、21层1栋、23层1栋,26层1栋27层1栋、29层2栋,33层1栋,沿街住宅底层设置配套公建及1座独立3层会所(内设游泳池、餐饮中心、健身中心等功能场所)。建设内容:人才专项用房建安工程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1、代建方式建设实施代建 。(前期工作代理,建设实施代建,全过程代建)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建设实施代建范
19、围与内容: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招投标工作及现场管理工作、设备材料选购等;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竣工验收、基建建帐、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前期工作代理范围与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建设实施代建范围与内容: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
20、、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竣工验收、基建建帐、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范围与内容。)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建设工期要求(自正式开工之日起计): 850天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四、代建管理费费率: %(按实际中标费率)。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书3、合同条款4、附加条款5、中标通知书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及
21、其附件(询标纪要)等8、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9、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九、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代建人各执叁份。委托人:(签章) 代建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第一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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