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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方法及假定 编制依据 o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2),以下简称荷载规范; o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以下简称混凝土规范; o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以下简称抗震规范; o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以下简称高规。 轴向力正负号的约定:压力为“”、拉力为“”。 输出选项 构件类型 o 可选择“框架柱”、“框架梁”、“无水平作用的次梁”、“剪力墙”、“通用构件”等。 基本组合、标准组合、准永久值组合 o 分别选择是否输出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标准组合及准永久值组合。 o 可单选或多选。 多构件合并 o 当
2、“构件类型”为“框架柱”、“剪力墙”或“通用构件”时,可选择多柱、多构件合并计算 。 o 当“构件类型”为“框架柱”或“剪力墙”时,仅对截面为“柱底”或“墙底”的构件进行合并计算 。 o 合并计算时,在组合之前先将表格中所有构件的各工况下的标准值叠加,然后再进行荷载效应的组合。合并计算的结果可用于多柱联合基础的设计等。 弯剪正负极值 o 当“构件类型”为“框架柱”、“剪力墙”或“通用构件”时可选。 o 勾选“弯剪正负极值”,将区分弯矩、剪力的正负极值输出控制内力,即取包含弯矩 M 最小值(通常为负值)的一组控制内力为 Mmin;取包含弯矩 M 最大值(通常为正值)的另一组控制内力为 Mmax。
3、同理可得剪力 V 最小值、最大值对应的两组控制内力 Vmin、Vmax。 o 不勾选“弯剪正负极值”(默认),取弯矩 M、剪力 V 绝对值最大的组合内力为 Mmax、Vmax,不输出 Mmin、Vmin。控制内力 Mmax、Vmax 中弯矩、剪力可能为正值,也可能为负值。 计算参数 考虑双向水平地震 o 设置是否考虑双向水平地震。 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 o 设置是否为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 o 风荷载起控制作用,指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产生的总剪力和倾覆力矩相当的情况。 o 对于高层建筑,高规中“60m 以上的高层建筑”,即为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
4、分项系数按高规第 5.6.4 条采用。 高层建筑 o 10 层及 10 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 28m 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 6 至 9 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9 度抗震 o 设置是否为 9 度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 o 9 度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竖向地震作用 o 设置是否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o 8 度、9 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 9 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考虑偶然偏心 o 高层建筑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0 o 0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o 当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0 不等于 1.0 时,在利用其计
5、算结果时,注意不要重复考虑。该系数宜在其他后续程序中考虑,一般情况下,0 建议取 1.0。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G o 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用于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o 当输入“自动”时, 取 G1.2。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G o 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用于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G1.0。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Q o Q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o 这里的分项系数 Q 用于除风荷载之外的可变荷载,风荷载的分项系数 Q 取 1.4。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Q1.4。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c o c可变荷载的组
6、合值系数。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c0.7。 准永久值系数 q o q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q0.4。 可变荷载的折减系数 o 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折减系数。 o 当 输入“自动”时,取 1.0。 o 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折减系数应符合荷载规范第 4.1.2 条等有关规定。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cE o cE计算地震作用时,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cE0.5。 o 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的取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第 5.1.3 条、高规第 3.3.6 条等有关规定。 水平地震作用增大系数 h o H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增大系数。 o 当输入“自动”
7、时,取 H1.15。 o 水平地震作用增大系数的取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第 5.2.3、5.2.5 条等有关规定。 弯矩调整系数 m o m考虑地震作用时,弯矩基本组合值的调整系数。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m1.3。 o 弯矩调整系数的取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第 6.2.2、6.2.3、6.2.6、6.2.10 条、高规第 4.9.2 条等有关规定。 剪力调整系数 v o v考虑地震作用时,剪力基本组合值的调整系数。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v1.2。 o 剪力调整系数的取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第 6.2.4、6.2.5、6.2.6 条、高规第 4.9.2 条等有关规定。 地震附加轴力增大系数 n o n
8、由地震作用引起的附加轴力的增大系数,一、二级框支柱分别取 1.5、1.2。 o 当输入“自动”时,取 n1.0。 o 地震附加轴力增大系数的取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第 6.2.10 条等有关规定。 外接计算程序 计算程序类别 o 可选择“SATWE (版本:2006年06月16日)”、“TAT (版本:2006年06月16日)”、“SATWE (版本:2003年06月18日)”、“TAT-8 (版本:2003年06月18日)”等。 o 当“构件类型”为“剪力墙”时,“计算程序类别”仅可选择“SATWE (版本:2006年06月16日)”或“TAT (版本:2006年06月16日)”。 墙、柱角度转换
9、 o 勾选“墙、柱角度转换”,当墙、柱局部坐标与整体坐标的夹角不为零时,程序将各工况的弯矩、剪力标准值换算成夹角为零的情况。 o 局部坐标系的转换按下列公式计算:VxkVxkCosVykSin ;VykVxkSinVykCos ;MxkMxkCosMykSin ;MykMxkSinMykCos 。 柱号、墙号、梁号 o 当输入“自动”,向表格中“添加”或“插入”构件时,程序自动将柱号、墙号或梁号按表格中前一构件的编号递增 1。 框架梁调幅 o 用户应注意,外接计算程序读取的弯矩值为调幅之前的,需要在读入数据后自行修改。 o 对于梁端截面,可直接将竖向荷载产生的弯矩值乘以调幅系数。例如工况“D:
10、 永久荷载作用”下 Mki 读取的数值为“-85.3”,在表格中改为“-85.3*0.85”,这里的 0.85 是梁端调幅系数。 o 对于梁跨中截面,竖向荷载产生的弯矩值应根据截面位置、两端支座弯矩,按平衡条件相应调整。 表格操作 更新 o 当外接计算程序的计算结果改变时,应点击“更新”,程序将读取新的计算结果更新表格中的数据。 o 改变表格中的层号、柱号(构件号)、位置等,点击“更新”,程序按新的层号、组合、截面等读取计算结果更新数据。 计算结果说明 工况符号 o D永久荷载作用; o L可变荷载作用; o L-、L+活荷载随机作用时负弯矩、正弯矩包络; o WX、WYX、Y 方向风荷载作用
11、; o EX、EYX、Y 方向水平地震作用; o El、ErX 方向左偏心、右偏心地震作用; o Ed、EuY 方向下偏心、上偏心地震作用; o Ev竖向地震作用; o E1、E2、E3、E4双向水平地震作用 14。这四组工况为程序组合值,分别按 (EX20.85EY2)0.5 、(EX20.85EY2)0.5 、(0.85EX2EY2)0.5 、(0.85EX2EY2)0.5 计算,并根据 EX、EY 数值保留正负号。 各工况组合的基本组合值 o 框架柱 Mhx/Mx水平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hx 与总弯矩设计值 Mx 的比值,仅 Mhx/Mx0.75 时显示。 Mhy/My水平荷载产生的
12、弯矩设计值 Mhy 与总弯矩设计值 My 的比值,仅 Mhy/My0.75 时显示。 o 框架梁 VH/V水平荷载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H 与总剪力设计值 V 的比值,仅 VH/V0.75 时显示。 控制内力的基本组合值 o 框架柱、剪力墙输出以下控制内力组合: Dcon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轴向力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Nmin轴向压力最小或轴向拉力最大的组合(轴向压力为“”); Nmax轴向压力最大或轴向拉力最小的组合(轴向压力为“”); MXminX 向弯矩最小值的组合,仅当勾选“弯剪正负极值”时输出; MXmaxX 向弯矩最大值的组合,当未选“弯剪正负极值”时为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MYminY
13、 向弯矩最小值的组合,仅当勾选“弯剪正负极值”时输出; MYmaxY 向弯矩最大值的组合,当未选“弯剪正负极值”时为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VXminX 向剪力最小值的组合,仅当勾选“弯剪正负极值”时输出; VXmaxX 向剪力最大值的组合,当未选“弯剪正负极值”时为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VYminY 向剪力最小值的组合,仅当勾选“弯剪正负极值”时输出; VYmaxY 向剪力最大值的组合,当未选“弯剪正负极值”时为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o 框架梁、次梁输出以下控制内力组合: M-负弯矩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M+正弯矩最大的组合; Vmax剪力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Tmax扭矩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o 通用构
14、件输出的控制内力组合前 7 项与框架柱相同,还包括: Tmax扭矩绝对值最大的组合。 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控制内力输出内容与基本组合类似。 基本组合、标准组合的控制内力组合输出按有地震作用参与的与无地震组合的分别输出。 分项系数与组合系数 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应符合荷载规范第 3.2 节、抗震规范第 5.4 节及高规第 5.6 节等有关规定。 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o 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仅有永久荷载、可变荷载S1.35DqcLS1.35D 有风荷载参与组合S1.35D1.40.6WXS1.35DqcL1.40.6WXS1.35D1.40.6WYS1.35DqcL1.40.6WY
15、o 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仅有永久荷载、可变荷载SGDqL 有风荷载参与组合SGD1.4WXSGDqL1.40.6WXSGDqcL1.4WXSGD1.4WYSGDqL1.40.6WYSGDqcL1.4WY 有地震作用参与组合SG(DcEL)1.3EhXSG(DcEL)1.3EhY 有地震作用参与组合且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SG(DcEL)1.40.2WX1.3EhXSG(DcEL)1.40.2WX1.3EhYSG(DcEL)1.40.2WY1.3EhXSG(DcEL)1.40.2WY1.3EhY 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或 9 度的高层建筑SG(DcEL)1.3EvSG(DcEL)1.3EhX0.
16、5EvSG(DcEL)1.3EhY0.5EvSG(DcEL)0.5EhX1.3EvSG(DcEL)0.5EhY1.3Ev 考虑竖向地震作用且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或 9 度时的高层建筑且风荷载起控制作用SG(DcEL)1.40.2WX1.3EhX0.5EvSG(DcEL)1.40.2WX1.3EhY0.5EvSG(DcEL)1.40.2WY1.3EhX0.5EvSG(DcEL)1.40.2WY1.3EhY0.5EvSG(DcEL)1.40.2WX0.5EhX1.3EvSG(DcEL)1.40.2WX0.5EhY1.3EvSG(DcEL)1.40.2WY0.5EhX1.3EvSG(DcEL)1.
17、40.2WY0.5EhY1.3Ev 对以上组合,考虑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的情况,用 G 代替 G 重复组合一遍。 o 当考虑活荷不利布置时,分别用 L+、L- 代替以上组合中的 L 重复组合两遍。相应的组合号不变,后面加注“(L+)”、“(L-)”。 o 当考虑偶然偏心时,分别用 El、Er 代替以上组合中的 EhX 、Eu、Ed 代替以上组合中的 EhY 重复组合四遍。相应的组合号不变,后面加注“(El)”、“(Er)”、“(Eu)”、“(Ed)”。 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o 组合方式与基本组合相同,荷载分项系数取 1.0。 o 当 G 不等于 1.0 时,考虑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的情况,重复组合一遍。 o 当水平或垂直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等于 0.5 时,仍按 0.5 考虑。 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 o SDqL o 当 G 不等于 1.0 时,还考虑:SGDq*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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