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技术及管理培训课件.ppt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技术及管理培训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技术及管理培训课件.ppt(18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成都市建筑工程 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第一章 基坑工程基本知识 第二章 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第三章 新老管理办法比较 第四章 基坑支护施工技术与安全监理要点 第五章 深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要求,第一章 基坑工程基本知识,一、基坑支护的工程作用,基坑是为了修筑建筑物的基础或地下室以及开发地下空间(如地铁车站、地下商场、人防工事)等而开挖的、面积较大的深坑。 基坑支护(围护)工程是指在开挖基坑时,为了保证坑壁不致坍塌或过大位移而危及坑中主体结构基础和周围环境安全所采取的工程措施的总称。 基坑支护的作用,主要是挡土、止水。 基坑工程现行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2、JGJ 120-99)、浙江省标、上海市标等。,深基坑的开挖过程是基坑开挖面上的卸荷过程。由于卸荷会起坑底土体产生以向上为主的位移。同时也引起围护墙在两则土压力的作用下产生水平位移和因此而产生的围护墙外侧地层土体的移动,引起深基坑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交通道路等的变形,甚至会严重影响其安全使用。,土体上移,围护墙位移,围护墙位移,建筑物变形,土体移动,土体移动,地下管线变形,道路变形,二、基坑边坡处理措施,放坡开挖 悬臂式支护结构 重力式支护结构 内撑式支护结构 拉锚式支护结构 土钉墙支护结构 SMW工法等其它支护结构 地下连续墙,基坑支护体系主要部分的功能,(1)支护结构:基坑支护工程中采用
3、的支护墙体(包括防渗帷幕)以及内支撑系统(或土层锚杆)等的总称。 支护墙体(包括防渗帷幕):承受坑内外水、土侧压力以及内支撑反力或锚杆拉力,保证坑壁稳定,其中防渗帷幕防止坑外的水渗流坑内,并控制因坑内外水头差造成的流砂及管涌等现象。 内支撑系统:是由围檩、支撑杆件、立柱等组成的结构体系,其作用是和坑底被动区土体共同平衡围护墙体外的主动区压力(包括土压力、水压力及地面荷载引起的侧压力)。 围檩:一道或几道沿着支护墙体内侧设置、将支护墙体所受的力趋于均匀并传递给支撑杆件; 支撑杆件:承受着围檩传来的轴力和弯矩; 立柱:承受支撑及施工荷载的重量,增加对支撑杆件的约束。,(2)地基土加固:在支护墙体外
4、侧或内侧(坑底)对土进行的加固,以提高地基土的强度、模量,并减少其渗透性。 地基加固工艺类型:(1) 深层水泥搅拌桩;(2)旋喷桩;(3)注浆。 地基加固位置类型 支护墙外侧:减少主动土压力,同时增强防渗帷幕。 支护墙内侧坑底:提高被动区土抗力,减少围护墙侧向位移。 坑底以下:在开挖前于坑底以下,围护墙底平面以上某范围内做一不透水加固土层,并与周围墙体连成整体,利用加固土层以上土重来平衡和抵抗承压水。 (3)地下水控制:在坑内、外地表设集、排水沟,或埋入一系列井管并利用专用设备连续抽水,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0.5m以上,以便开挖和支护体系稳定。 控制方法: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回灌。,地下水控
5、制方法适用条件,1井管;2滤管;3总管;4弯联管;5水泵房 6原有地下水位线;7降低后地下水位线,轻型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示意图,放坡开挖,坑内外一般均需要布置井点降水,整体稳定性抗力分项系数不小于1.11.2,悬臂式支护结构,排桩或地连墙,内撑式支护结构,部分支护结构类型的适用范围,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挂网喷射砼,土钉,验算工况,喷射砼面层内配钢筋直径为610mm, 间距宜为150300mm; 喷射砼强度不宜低于C20,厚度不宜小于80mm; 土钉钢筋宜采用、级钢筋,直径宜为1632mm,钻孔直径宜为70120mm;,开挖期,地下室施工期,有软夹层,三、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基本要求,基坑支护
6、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及其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 基坑支护结构应考虑下列两类极限状态: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支护结构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土体失稳、过大变形、管涌导致支护结构或基坑周边环境破坏;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支护结构的变形或流水流土已妨碍地下结构施工或影响基坑周边环境的正常使用功能。,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 o,注:o相当于荷载调整系数。,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前应掌握的基本资料,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气象资
7、料; (注意了解坑边区域地质情况,包括回填、有机质含量等) 工程用地红线、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结构施工图; (涉及支护方案的技术和经济性、地下越界审批的可能性等) 基坑周围道路与地下管线详图; (注意了解坑边区域地下废弃管道、防空洞等) 邻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型、基础、结构特征及其与基坑的相对位置。 (注意了解既有建、构筑物安全现状和控制要求等),基坑支护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支护体系方案比较和选型; 各工况下支护结构的强度和变形计算(三级坑变形可不算); 基坑稳定性验算; 支护结构构造及实施技术措施要求; 地下水控制要求; 挖土及支撑施工顺序和要求以及应急措施; 现场监测项目和控制指标。 基坑
8、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施工组织设计(含应急措施); 现场监测技术方案。,支护结构稳定性验算(1),支护结构稳定性验算(2),抗渗验算图式,施工控制要点,严格按图施工 支护结构施工质量 降水效果 开挖分层分块-严禁超挖 讲究时空效应-及时浇筑垫层和基础 加强现场管理 应急措施到位,五、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问题,基坑工程是临时性措施,有关单位追求低造价,导致其安全储备较小。 基坑工程面对着复杂的地基和环境条件,其设计分析方法并不完善,至今还停留在半经验、半理论的技术水平上。 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开挖、主体地下结构施工、现场监测一般由不同的单位承担,各方按图施工及基坑开挖过程
9、中的工作协调往往不易做好,监管重点和应急对策常常难以把握到位。,四 、引发深基坑事故的因素,基坑工程事故(险情)时有发生。上世纪90年代的发生率约为20左右,有的城市达30。 基坑工程事故不但威胁生命安全,给工程自身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对周围的管线、道路、房屋等的正常使用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基坑工程事故类型,支护体系破坏形式,失事基坑工程的支护结构类型统计,基坑事故原因统计,第二章 成都市建筑工程 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出台的背景,2008年7月20日 中国华电工地基坑坍塌,2008年7月20日 中国华电工地基坑坍塌,2008年7月20日 中国华电工地基坑坍塌,2
10、007年9月28日 北京首创工地基坑坍塌,2007年9月28日 北京首创工地基坑坍塌,2008年2月18日 万年场30号 “华夏-万年茗居”工地发生基坑坍塌,现场抽检桩砼施工质量堪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二污干管竖井坍塌事故,建设市场中各方主体在深基坑工程中的不规范行为,造成我市深基坑工程垮塌事故时有发生。,a. 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支解深基坑护壁设计、降水设计与施工、土方开挖施工、基坑护壁施工等。,b. 深基坑设计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程规范野蛮施工(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支护结构无设计计算书、无监控方案或监控项目不足、无监控报警值、监控数据无分析。,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1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办法 出台的背景,c. 支护结构施工质量差。,d. 施工作业人员缺乏自我防护意识。,e.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咨询论证把关深度。,新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在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 ,针对目前成都市深基坑量大坑深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历经近7年的实践和探索,安监站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经过6次专题会和10余次讨论会,并多次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最终于09年7月修订完成了新的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成建委发【2002】7
12、12号)作废。,深基坑定义,本办法所称深基坑,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表一)。,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
13、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
14、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三章 新老管理办法比较,保留有效的管理制度,(1)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制度 (2)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3)安全监理制度,(1)单独报建制度 (2)安全风险性分析制度 (3)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4)应急抢险制度 (5)第三方变形监测制度 (6)质量检测、验收制度 (7)超期基坑安全评估制度,增加部分,保留好
15、的管理制度,(1)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制度 (2)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3)安全监理制度,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六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网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及平面位置图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类的质量检测机构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安全监理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第十九
16、条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并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核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检测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咨询论证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修改部分,基坑边坡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重要性重新进行了划分(附件2): 修改前: 重要: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物,低于四层的重要建筑物、重要管线和地下设施等。 一般:二三层的建(构)筑物。 次要:单层建筑物、临时建筑物或其
17、它次要设施。,修改部分,修改后: 重要: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物,低于三层的重要建筑物、重要管线和地下设施等。 一般:一二层的建(构)筑物。 次要:临时建筑物或其它次要设施。,增加部分,(1)单独报建制度 (2)安全风险性分析制度 (3)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4)应急抢险制度 (5)第三方变形监测制度 (6)质量检测、验收制度 (7)超期基坑安全评估制度,单独报建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五条 第五条 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第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纳
18、入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依法单独招标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第五条,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提交工程登记表和合同;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基坑支护设计、土
19、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总承包定义:,建设部关于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填写问答中指出:总承包是指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深基坑工程护壁施工,属临时性建筑工程施工,不适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从管理有效性及参考其它省市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必须按基本
20、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风险性分析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七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深基坑施工安全风险性分析。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正常使用。,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
21、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支护结构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第十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支护结构、土方开挖、降水、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基坑允许暴露时间及安全验算书等内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必须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执业印章。,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围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降(排)水、土方开挖程序;
22、支护结构施工工序;监测、检测等内容,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急抢险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 因深基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损坏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迅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受损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第三方变形监测制度,新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当基坑开挖边线外,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
23、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时间应从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止。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响的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等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第二十一条,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将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监测分析情况向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通报。当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建设、监理、施工、
24、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变形监测单位对提供的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7.0.4(1、2、3、4、5、6、7、8、9、10)、8.0.1、8.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3.0.1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建筑工程 基坑 施工 安全技术 管理 培训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079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