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知识产权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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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学习要求 1、 知识产权的特征; 2、专利法的基本制度; 3、商标法的基本制度; 4、 著作权法的基本制度。 中国知识产权网,2,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一、无形财产权的社会意义 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对生产者、消费者和整个社会都有利: 1、 保护生产者利益,促进信息生产; DVD风波给中国企业上课 2、 保护消费者; 绿色食品 3、 有利于整个社会。,3,二、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种类,(一) 概念: 1、 定义: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指在智力创造活动中智力劳动者及智力成果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2、特征 (1)国家确认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
2、间性;例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人身权、财产权的双重性。,4,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归类,(一)概念 调整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调整对象 既有人身关系、又有财产关系。 (三)归类 与传统民法、物权法、债权法的关系。,5,知识产权分类示意图,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工业产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6,第二节 专利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DVD风波给中国企业上课 思科诉华为侵权 一、专利法的概念 (一)科技成果与专利法 1、1944年5月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 2、1984年新中国第一部专
3、利法,1985年制定专利法实施细则 3、1992年9月第一次修订、2000年8月第二次修订专利法; 4、1992年12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7月1日实行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 (二)专利、专利制度与专利权,7,二、专利申请权人与专利权人,(一)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专利申请权人P100-102 1、注意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认定及申请权归属;对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8,(1)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申请权的归属与申请
4、权人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9,.职务发明的认定 A.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B.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
5、的技术资料等。,10,(2)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11,案例 陶义诉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12,2、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专利申请权人,(1)共同开发的类型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即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
6、发明创造。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即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专利申请权人 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13,(3)其他专利申请权人,.受让人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 A. 形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B. 主体限制: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
7、行政部门批准。 C. 转让的仅仅是财产权,而不是人身权,因此,必须注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14,. 受赠人 . 继承人 注意:继受人继受的只是财产权。,15,(4)外国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与专利代理制度,.外国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 A. 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适用国民待遇原则。 B.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办理。,16,. 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
8、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17,. 专利代理制度,A. 居民(中国单位或者个人或外国居民)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B.非居民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C.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18,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
9、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1991年3月4日颁布了专利代理条例。,19,(二)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P102-103,1、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与专利权人 (1)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非职务发明:发明人或设计人。,20,(3)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7477条 A. 主要适用于国有单位,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B.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可以计入
10、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个人所得,应依法纳税。,21,C. 时间要求与金额变化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元。 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
11、者设计人。,22,2、共同发明创造(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的专利权归属与专利权人。,除另有协议的以外,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23,三、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与授予专利的条件,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统称为发明创造。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4,(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新颖
12、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注意对新颖性的理解。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P104. 关于判断的标准。 公开但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25,(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6,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13、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公开但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P112,27,(二)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P113,专利法25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的几种项目 1、不属于发明的项目: (1)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虽然也是一种智力成果,但它属于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不具有创造性,同时,也不是一种技术方案,没有实用性。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这是人的大脑进行精神和智能活动的手段或过程,没有实用性。 (3)疾病的诊断方法:这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为直接
14、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疾病的过程,无法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使用。,28,2、某些特定技术领域的发明,(1) 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有生命的物体,对动植物品种不予保护,主要是基于“自然生成的动植物,是大自然的产物,不属于人类的发明创造”的观点,对于人工培育的动植物品种,由于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几代筛选才能达到其显著性、稳定性,专利审判也很困难,所以,不适用专利法保护。 (2) 用原子核专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映装置生产、制造的放射性同位素。不保护的原因,一是安全的需要,二是防止核垄断的需要。,29,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社
15、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在国际私法以及国外立法,一般都称为有害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泛指一个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宗旨以及社会基本道德,都可以包含在公共秩序的概念之中,凡有害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都不能授予专利权,如盗窃工具、赌博工具等。,3、 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创造发明,30,四、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P113-118,(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1、单一性原则 亦称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此原则的主要理由有二个: (1) 便于
16、审查。不同发明创造如果放在一件申请中提出,会给审查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 (2) 公平收费。办理专利申请,审批手续都需要收费,把不同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只交一件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31,注意:合案申请 1、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32,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就是先申请原则。 专利权类似于物权,也具有排他性,同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先经过申请,因此,设
17、定先申请原则。 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33,3、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是先申请原则的例外,有关公约确定的基本原则之一。 专利法第29条确立了专利申请的外国优先权与本国优先权。P107、108 这种优先权的意义在于以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 上述特定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 优先权原则既体现了专利权的地域性,也体现了专利权地域性的减弱。,34,(二)专利申请的
18、审批程序,1、初步审查 2、实质审查 注意:发明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要求不同。,35,(三)专利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略),1、专利的复审程序 P113-115 (1)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2)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3)司法审查: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6,2、无效宣告程序,(1)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
19、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司法审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37,(4)无效宣告的效力,A.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B.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
20、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C. 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38,五、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专利权人的权利P111-113 1、独占权: 2、转让权:须经准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生效。 3、许可权 4、其他权利:标记权、排除侵犯权、放弃权,39,
21、(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拥有独占的权利,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也不得把该技术再许可第三人使用。 (2)排他许可。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许可方不得把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但许可方自己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 (3)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指定的地域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许可方自己在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技术,也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40,(4)分许可。分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指定地域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以及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条
22、件下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技术。 (5)交叉许可。交叉许可也称相互许可,它一般发生在改进发明的专利权人与原专利权人之间,改进发明的专利权人若实施其技术,必须经原权利人许可,原权利人若实施新的专利技术,也必须经改进专利权人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一般采用相互交换专利使用权的方式以代替相互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41,(二)专利权人的义务,1、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2、充分公开专利的内容的义务 3、履行国家有关机关颁发的计划许可义务 注意: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也通常所谓法律关系的内容并不相同,通常所称的权利义务,作一个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方的权利正是另一方的义务,义务之设在于保障权利。而专利权人的权利,
23、是一种民事权利,是类似于物权的一种排他性的支配权,可以对抗一般人,一般人均负有不为妨碍的义务。而专利权人的义务,则是对国家的义务,是公法上的义务。比如缴纳年费,是专利权人向国家缴纳而不是向其他任何人缴纳。,42,六、对专利权的限制: P115-118,为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法律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了若干限制性规定。限制的方法有三种: 1、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强制许可对专利权的限制 3、计划许可对专利权的限制,43,七、专利权的保护:(P118-120),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2、专利权的司法保护 (1)行政诉讼保护 (2)民事诉讼保护 (3)刑事诉讼保护,44,八、 专有技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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