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研点究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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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记研究法 一种针对个体研究对象的方法论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张 君 仁合理的研究方法是达到正确结果的必要条件和手段,所谓“欲善其事,先利其器”也。在研究中,对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实际上是一个辨证、灵活的处理过程,研究对象不同,方法可能会相异;研究对象相同,方法也不一定要相同。方法的采用不仅取决于研究对象,也取决于研究者欲达到的目的。恩克蒂亚就说:“方法论要靠研究的目标和被研究的问题来决定。”注 释: 加纳JHK恩克蒂亚社会和音乐的交结:文化分析的方法论,赵志扬译,载管建华编民族音乐学译文集(油印本),1992年,第58页。 同时,对不同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也要受研究者个人特质、个人环境、个人条件的
2、种种限制。在人类科学中,人们普遍认为研究方法应当按照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的特性来选择和采纳,方法应为研究目的或假设所规定和限制。所以,任何采用现成的死板的方式去加以套用,而忽视适应研究范围和对象的灵活多样的作法,都是不足为取的。任何强求一律的研究方法或方式只会导致束缚研究者的手脚,损害研究成果的结局。在这个意义上,研究方法又是通过获得具有特殊程序和规律的研究目的的重要途径。 智利E格雷贝音乐人类学,孙国荣译,载薛良编民族民间音乐工作指南,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285页。因此,本文将以研究对象的特性为出发点,探索一种专门针对音乐家个体的研究方法的可能性以及它的基本特征。笔者将这一方法名
3、之为“传记研究法”或“传记式研究法”。一实验民族志方法的迁移民族志(ethnography)作为文化人类学最常用的文本方式,在人类学的众多分支中均具有重要的地位。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过程,它首先要求人类学者周密地观察、记录、参与对象文化的日常生活。这种活动被称为“田野工作”(fieldwork),与这种活动密切相关的方法被称为“田野工作法”。民族志作为一种结果的文本方式,要求人类学者以详尽的笔调描述、说明所观察到的现象和文化。在传统人类学那里,民族志研究强调整体观念,企求通过研究来提出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体系理论。也就是说,他们妄想通过研究来寻找人类文化的规律性根本。这种民族志研究的目的,在二十
4、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被受到了全面的质疑和反思,解释人类学就是在这种反思中应运而生。解释人类学为了区别传统的民族志写作,将自己的民族志称为“实验民族志”。即以开放的姿态对待所有观念的、形式的或文体的文本写作,并以极其宽容的态度对待各种文本的写作实验。马尔库斯和费彻尔说:虽然某些文本可能被判定为拙劣的、失败的、没有达到自己所设定的目标的作品,但是只要它们向其他民族志者提供了新的可能性,那么它们依然可能是有趣的和有价值的。 美乔治E马尔库斯、米开尔MJ费彻尔著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一个人文科学的实验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7页。 这种充满善意和人情味的态度,不仅给了实验者以信心,更重
5、要的是它激发了研究者的热情和创造的冲动,对研究无疑是有益的。与人类学相应,在音乐人类学中,音乐的民族志也是其重要的文本方式之一。所谓“音乐民族志”(Musical Ethnography)是指:以民族音乐学研究为目标的,在现代民族音乐学理论和方法的严格控制下进行的,对根植于某一特定文化环境中之音乐和与其相关之文化脉络的全面考察、收集、描述和系统化处理。 沈洽民族音乐学十年,载中国音乐年鉴1990,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43页。 音乐民族志的规模和内容依据不同的对象而有所侧重,一般情况下,它是“以民族为单元,但实际上却可大可小,它可以是一种人(民族的支系)、一个社区、一个村落、一个家
6、庭、一个人、一个乐种、一种乐器、一首乐曲,甚至一次特定的音乐事件或包含有音乐行为的一次丧仪、一次婚礼等等”。 沈洽民族音乐学十年,载中国音乐年鉴1990,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43页。 它的目的在于寻找和探索如下问题的答案:人们创造音乐时发生了什么?以什么原则组合声音?怎样在时间框架中安排声音?某人或某社会群体为何在该时、该地、该背景中表演或欣赏音乐?音乐同社会或群体中其他过程有什么关系?音乐表演对音乐家、观众和其他有关群体有什么影响?音乐创造性来自何处?个人在传统中的作用是什么?传统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又起什么作用?音乐同其他艺术有何关系?等等。 汤亚汀编译西方民族音乐学方法论概要,
7、载中国音乐学,2001年第二期,第132页。 关于音乐民族志的研究课题,安东尼西格曾指出,它应包括:(1)当某人群演奏音乐时,构成这一音乐的乐音及其在时间中分布的联合体的构成原则是什么?(2)这些乐音与其它音乐传统相似或相异的程度如何?(3)为什么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要按特定的声音结构模式演奏或聆听他们自己创造的乐音? 安东尼西格音乐人种志的风格,何晓兵译,载管建华编民族音乐学译文集(油印本)132页。这一研究课题所规定的内容包含了音乐“是什么”和“为什么”两种不同层次的研究目的,它不仅强调了音乐本身,也强调音乐和所拥有它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这也正是音乐人类学的目的。从事音乐民族志式的研究,
8、必然注重音乐作为文化过程和人类行为活动过程的历时性和共时性,即既要叙述音乐从过去到今天的历史过程,又要考察它在一个具有意义的时间横断面的具体状态。因此上,它和历史音乐学发生了密切的联系。但是,音乐民族志不同于历史音乐学,民族音乐志更加注重对“小历史”甚至“微历史”的描述,注重边缘文化,甚至将边缘看作中心。李汉杰在谈到音乐民族志与音乐史的关系时,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考察:(1)音乐史以研究音乐的历史为主,音乐志则重点记述社会生活中有关音乐的各个方面,它包括:既记述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音乐生活中的一切事件,但重点又是记述迄今为止的当代音乐生活。因此,撰修音乐志应坚持“以横为主,纵横结合”和“详今略古”的
9、原则。(2)音乐史要论述对音乐历史发展的观点,就需要带有较强烈的主观判断,并采取“著述”的方式;而音乐志则坚持客观地记述音乐的历史和现状,采用“撰修”的方式。(3)从方法来看,音乐史用总结的方法,揭示并论述音乐发展的规律,述而兼论,阐述音乐史观;而音乐志则用记述的方法,反映、说明音乐形成和发展的规律,述而不论,寓是非褒贬于记述之中。(4)从取材的角度看,音乐史宜“粗、大、略”,而音乐志则巨细兼收,要求“细、全、实”。 李汉杰试论音乐志的性质、特征和体例,载中国音乐学,1990年第二期,第87页。这一明显带有二元论色彩的考察,虽然注意到了音乐民族志与历史音乐学的区别,但是却将历史音乐学与音乐民族
10、志对立了起来。事实上,二者应该是互补的。历史音乐学以往只注意“大历史”,即官方历史,而音乐民族志则侧重于平民历史;历史音乐学具有主观议论的的权利,但是,音乐民族志也无法达到纯粹的客观,它不可避免地带有修志者个人的主观意识。因此,所谓“大历史”与“小历史”,“主观”与“客观”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二者的关系也应该是互补、互容和互利。从音乐民族志研究的层次看,它可以包容从大到集体,小到个体的各个层面,这就为针对“音乐家个体”进行专门研究的“传记研究法”提供了一个基础。音乐民族志的结构体例包含了“传记”一目。它是以立传人物设条,所立传的人物包括著名的民间歌手、乐手、艺人、音乐教师、音乐表演艺术
11、家、作曲家、音乐活动家、音乐理论家等,记述其姓名、性别、籍贯、生卒年月、生平、艺术活动经历及成就、贡献和影响并附图片等。 伍国栋“白族音乐志”体例,载中国音乐学,1990年第三期,第126页;另见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第207页。 其方式与内容已经具有了“传记研究法”的基本因素,为这一研究法的确立提供了基础。但是,在音乐民族志中对民间音乐家设条进行描述的方式显然是不够的,它不能够细致入微地对研究对象进行立体化审视,也不能够对他们生活于其间的各种社会关系、音乐行为、音乐观念等进行全面考察。因此,对民间音乐家的研究,就需要有比音乐民族志更为直接的、具有强烈针对性的研究方法,
12、这就是我所提出的“传记研究法”。二“传记研究法”的确立在当今的学术界,对文化的研究已成为人文科学发展的方向,学科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综合包容意识日益增强。作为人文科学领域的音乐人类学,其天生的跨学科性质决定了它的多角度观察和全方位的方法论借鉴。在过去的研究中,我们多把注意力投放于音乐本身,对音乐形态的规律性倾注了极大的热情。然而,当我们在寻求某一乐种或歌种的历时性发展脉络时,其书面的描述大多显得单一且虚弱。将本来应该是充满生命运动痕迹的、活生生的音乐行为过程归结为一条条毫无表情的理论,使人无法从其中感受到鲜活的生命的悸动。因此,在现阶段这个多元话语并存、多种声音交响、多种方法并用的开放性时代,有
13、必要对音乐人类学的过去进行全面的反思和实验;有必要从众多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借鉴对我们有利、有用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传记研究法”就是在实验音乐民族志的基础之上,借鉴历史社会学以及文学等学科的手段和方法的结果。所谓“传记研究法”,是指采用传记的文体形式,以个人的生命历程为主线,记述和描绘作为音乐家个体一生的经历、作用和贡献。它的目的是探索音乐家的个人行为和他所生活于其中的家庭、社会群体、乐种或歌种、公共音乐行为以及社会环境、社会变迁等诸种关系和联系;探索在社会音乐生活中,个人在起什么样的作用和如何起作用;探索音乐家个人对于民间音乐的传承与转播、发展与创造有着什么样意义。实际上,传记研究法并
14、不是新奇的东西,它在历史社会学的研究中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在史学和社会学领域,曾经兴起了一种新的研究模式,即把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同史学家的传统技艺结合起来,采用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写作风潮,从而导致了又一个边缘学科的兴起,这就是“历史社会学”。 布莱恩艾略特传记、家庭史与社会变迁研究,载解释过去,了解现在历史社会学,英S肯德里克、P斯特劳、D麦克龙编,王辛慧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8页。历史社会学有两个主要的目的,即“重建与联系”。所谓重建是指尽力重建“人们曾经活过的日子”。而联系则是努力去呈现“小规模的生活与重大的社会结构及社会发展过程”两者之间的关系。 布莱恩艾略特传记、家庭
15、史与社会变迁研究,载解释过去,了解现在历史社会学,英S肯德里克、P斯特劳、D麦克龙编,王辛慧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9页。 重建与联系的概念,在历史社会学中,是一个相互依存、互相作用的互动过程。如果仅有重建的话,那么就只能制造出一系列摸棱两可的、联系性不确定的精彩片段。只有将社会群体或个体的日常生活模式与重要的社会变迁及社会事件联系在一起之后,才能使它们变的清晰且有意义。也就是说,要使用辨证的方式,使其反映出事实与意义之间永无休止的互动关系,组成、解构并重新建构社会经验。 布莱恩艾略特传记、家庭史与社会变迁研究,载解释过去,了解现在历史社会学,英S肯德里克、P斯特劳、D麦克龙
16、编,王辛慧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0页。 而实现这一研究目的和愿望的具体操作方式,就是使用所谓的“传记式研究”。在这方面,社会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描述和解释与人们的音乐行为有关的各种社会结构、社会变迁和重大事件。历史学则可以使我们将这些结构、变迁和事件建立为一系列联系并文本地再现。传记研究使我们达到这一目的成为可能。“传记”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有很长的历史。中国在先秦时期,传记就已经是一种重要的历史性文体。在西方,传记(biography)一词于1660年已经在英国使用。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传记一词总是和“个人的生活经历”这一涵义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汉语中,传记是一种明确
17、的文体概念。据辞海释义,传记“专指记述个人事迹之文字”。辞源释:传记或“传”就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章”。四库全书“史部”有“传记类”案云:“传记者,总名也。类而别之,则叙一人之始末者为传之属;叙一事之始末者为记之属”。在现代汉语中的“传记”一词与古代汉语中的“传”意义相同。传记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发端和流行则是和近年来西方致力发展“口述历史”(oral history)的学者们联系在一起,如塞缪尔(Raphael Samuel)、汤普森(Paul Thompson)、鲁米斯(Trevor Lummis)等以及那些发现个人生活史研究取向之价值的学人,如托马斯(William IVhomas)、齐南
18、尼基(Florian Znaniecki)等。 布莱恩艾略特传记、家庭史与社会变迁研究,载解释过去,了解现在历史社会学,英S肯德里克、P斯特劳、D麦克龙编,王辛慧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页。 它的兴起,和文化研究在当代的发展趋势一脉相承。在当代的文化研究中,文本的“表述危机是一种理论的转变过程,它产生于一个特定的变换时代,与范式或总体理论处于支配地位的时期让步于范式失却其合理性和权威性的时期、理论中心论让步于现实细节中心论这一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产生的前提在于,人们越来越发现大理论无法解释社会现实的细节。” 美乔治E马尔库斯、米开尔MJ菲彻尔著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一个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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