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石路对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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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CRX/SLJGII标】招 标 人:_(盖单位章)2010年_8月_23日目 录第一卷1第1章 招标公告2第2章 投标人须知4第3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3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28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28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35第5章 工程量清单38第二卷53第6章 图纸(招标图纸)54第三卷55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56第四卷135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136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编制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第一卷4
2、0工程量清单第1章 招标公告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配套 ,招标人为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崇仁县石路水库2.2投资规模:投资约200万元。2.3计划工期:60天2.4招标范围:大坝、溢洪道、新建右坝顶至坝脚公路、出水渠道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2.5标段划分:为一个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3、具备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水库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资格审查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不进入有效投标报价范围。5.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通过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网站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把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资格审查文件费同时汇入指定账户即视为报名,且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5.
4、2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费:2200元(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银行汇到开户名:崇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崇仁县支行, 帐号:1511204509024983826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费是否到达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以崇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于2010年9月3日16时00分确认为准。未在此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接受其投标文件。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递交6.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审查与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9月17日
5、10时30分,地点为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等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地 址:崇仁县石路水库联 系 人:熊斌祥电 话:1387942345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联 系 人:易先生电 话:0791-8463309网 址:2010年8月23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6、列 内 容1.1.2招标人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1.1.3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1.1.4项目名称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1.1.5建设地点崇仁县石路水库1.1.6现场管理机构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1.1.7设计单位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1.1.8监理单位抚州市水工程建设监理中心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大坝、溢洪道、新建右坝顶至坝脚公路、出水渠道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 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
7、10年 11月 24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1.9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17日10时30分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2200元。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崇仁县支行帐户:崇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号:1511204509024983826到账时间:2010年9
8、月3日 16:00 时分之前,(转账时需注明“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投标保证金”。)汇出帐户要求:投标人基本帐户。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参与投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不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9月17日开标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
9、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 数:1份; 格式:EXCEL19972003封装要求: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内10.2原件按第3章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规定要求办理10.3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要求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查验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4中标人须支付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费其他: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
10、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
11、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
12、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13、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
14、.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
15、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9)
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
17、认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联合体协议书;(4) 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 施工组织设计;(7) 项目管理机构;(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 资格
18、审查资料;(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19、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
20、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以上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3.5.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机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
21、检员、安全员)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一致,若第3章“评标办法”中有规定允许变更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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