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等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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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盖单位章)2010年7月22日目 录第一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800第二卷88第六章 图纸89第三卷9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5第四卷17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71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
2、金及省级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崇仁县石路水库位于抚河水系崇仁支流东源水上,距县城24公里,水库总库容1183万立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坝、溢洪道、新建右坝顶至坝脚公路、出水渠道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投资规模约200万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3、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通过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5.2招标文件资料费(含图纸)每套售价2200元。不收取现金,收取方式见招标文件,收取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新法制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 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代理机构: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
4、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熊斌祥 联 系 人: 钟哲涛 电 话: 13879423453 电 话: 13617972878 07978400904 2010 年 7 月 22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地址:崇仁县石路水库联系人:熊斌祥电话:1387942345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12号联系人:钟哲涛 电子邮箱:电话:13617972878 传真:0797-84009051.1.4项目名称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1.1.5建设地点
5、崇仁县石路水库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1.2.2出资比例政府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大坝、溢洪道、新建右坝顶至坝脚公路、出水渠道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8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表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业绩信誉要求:良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
6、业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聘用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外省进赣及省内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执行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即应满足有关企业指定的委托人及在赣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R 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R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
7、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 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6 天前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发布补充通知,则可能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1分包R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R 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材料,以及补遗材料与通知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 天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2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
8、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留意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6 天前,招标人可在网上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留意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一份内容为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文件(U盘,不接收光盘),并且是Excel2003以下版本格式,用信封装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
9、报价电子文件的报价得分为零分。2. 业绩与证件原件:投标人须按评标办法要求用档案袋装好业绩与证件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并列好业绩与证件原件清单表贴在档案袋外面,评标完后退回。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业绩与证件原件的,相对应的评分因素评标时按零分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2200元。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收取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5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必须从本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转入如下账户(转账时需
10、注明“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崇仁县支行户 名:崇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账 号:1511204509024983826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和竣工验收时间均必须在此三年内)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 壹
11、份,副本 叁 份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崇仁县石路水库招标人名称: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崇仁县石路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投标文件在2010 年8月12日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R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 4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机构、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共同检查。( 5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
12、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R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未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中标通知书前缴纳。(3)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保证金手续:A、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
13、7日内,持未中标通知书到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办理退保证金的手续(无息)。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综合服务费缴纳发票,到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办理退保证金的手续(无息)。(4)投标文件中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C类专职安全员合格证、水利行业质检员证书、信用档案、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进帐单。190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4、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本标
16、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18、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
19、)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20、或发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提出,招标人队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澄清、修改等答复,将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获得,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只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收到的要求答疑且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答复。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6天前,招标人可在网上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内发布补充通知,则可能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补充通知将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
21、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
22、.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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