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毒理与功能检验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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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申报安全性与功能检验 黄 俊 明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 2008.6.6 主要内容 n一、毒理、功能试验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n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检验要求 n三、功能评价方法和检验要求 n四、检验过程常见问题 n五、保健食品评审动向 相关管理法规和标准 n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 n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 n卫生部: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 n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 ) n卫生部: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GB15193.1-12.2003) n SFDA: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05)
2、 相关管理法规和标准 n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n保健食品: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n第二十二条:保健食品必须报批 n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不得有害健康 功能不得虚假 相关管理法规和标准 n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 保健食品必须 n 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 n 原料及产品无急性、亚急性、慢性危害 n 提交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相关管理法规和标准 n使用的原、辅料不是可用于保健食品和食品 的, 参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做 安全性试验,如: n动物、植物、微生物, n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n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食品物料, n采用新工艺导致原有
3、成分或结构改变的食品 原料或食品成份。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n安全性评价内容: n来源、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主要成分及含量、推荐量、毒理学试验 n微生物产品的菌种鉴定、毒力鉴定、保存 条件、遗传稳定性 n其他科学文献资料 相关管理法规和标准 n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 定义: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 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n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食品 n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 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n保健食品的试验:申请人送样给SFDA确定的检验机 构进行相关的试验 n试验种类:毒理学安全性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 成分
4、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 n试验项目:毒理分四个阶段试验,功能分27个试 验 n功能不在公布范围内:自行进行动物和人体试食试 验,检验机构对方法和结果进行验证。 n营养素补充剂:共27个种类,推荐使用量范围内 ,不做毒理和功能,做功效成分、卫生学、稳定性 试验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n试验与检验: n功能和毒理学试验,按SFDA指定的方法: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 n检验机构的责任: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公平,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n样品的检测:应在保质期内进行 n检验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第一百 条、第一百零一条。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n保健食品的试验
5、和检验从2005年7月1日起 按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 年版食品检验有关标准等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 n1、安全性毒理学检验: 按保健食品安全 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对送检样品 进行的以检验它的食用安全性为目的动物 试验,必要时可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n2、功能学检验: n动物检验:检验机构按SFDA颁布的或企 业提供的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 法,对送检的样品进行保健功能的动物试验 n人体试食试验:检验机构按SFDA颁布的 或企业提供的保健食品按人体试食评价程序 和检验方法,对送检的样品进行人体试食试 验(包括安全性指标观察)。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6、 n3、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检验机构 按SFDA颁布的或企业提供的检验方法,对 送检的样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含量 及其含量变化进行的检测。 n4、卫生学检验:检验机构SFDA颁布的或 企业提供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对送检样品 进行卫生学及产品质量有关指标(除功效成 分和标示成分以外)的测定。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n5、稳定性检验:检验机构按有关标准对样品 的卫生学及其产品质量有关指标(除功效成分 和标示成分)在保质期内变化情况进行检测。 n6、样品检验:检验机构按照申请人申报的质 量标准,对样品进行全项目检验 n7、复核检验:检验机构对申请人申报的质量 标准中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
7、的检测方法进 行的复核检验。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n一、对检验样品的要求 n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 法 n三、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n对送检样品的一般要求: n n 1 1、样品必须是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样品必须是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 工艺及质量标准的规格化定型产品。工艺及质量标准的规格化定型产品。 (至少是经中试的定型产品) n2、送检单位应提供受试样品的配方, 及样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 结构、纯度、稳定性等)及相关的资 料。 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n3、应提供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营养 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n4、送检者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 n5
8、、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n6、提供与申请功能相关的科学文献资 料或试制过程的实验参考资料。 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n n 不同试验对不同试验对样品的要求: n n 一、毒理学试验送检样品的要求一、毒理学试验送检样品的要求 n n 二、功能学动物试验送检样品的要求二、功能学动物试验送检样品的要求 n n 三、功能学人体试食试验的要求三、功能学人体试食试验的要求 n n 四、样品推荐量较大样品的要求四、样品推荐量较大样品的要求 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n n 一、毒理学检验送检样品要求:一、毒理学检验送检样品要求: n n 1 1、送检样品批号:应为三批卫生学检验样品中的、送检样品批号:应为三批卫生学检验样
9、品中的 任一批样品,同时毒理、功能、人体试验的批号任一批样品,同时毒理、功能、人体试验的批号 要一致。要一致。 n n 2 2、送检样品数量:、送检样品数量: 30 30天喂养天喂养样品数量 ( 推荐剂量60) 200动物总重饲养天数 n n 9090天喂养天喂养样品数量 (推荐剂量60) 600 动物总重饲养天数 n n 不足不足2kg2kg按按2kg2kg送样。需要增加或减少毒理学试验送样。需要增加或减少毒理学试验 项目时,适当增加或减少样品量。项目时,适当增加或减少样品量。 毒理学试验送检样品要求 n n 3 3、液体产品要求:可送定型产品或产品浓缩液,、液体产品要求:可送定型产品或产品
10、浓缩液, 浓缩液应注明浓缩倍数、样品批次、密度。浓缩液应注明浓缩倍数、样品批次、密度。 n4、固体产品要求:样品应先粉碎,过100目筛; 若是去辅料应注明去除何种辅料并提供加盖公章 的证明。 n5、酒类产品要求:可送定型产品或浓缩液,需要 浓缩的样品,乙醇度低于15%(v/v)时,浓缩后 要将乙醇度恢复至市售产品的浓度,乙醇度高于 15%(v/v)时,浓缩后要将乙醇度调整至15%浓度 。不需要浓缩的样品,送定型产品。同时还要提 供产品的酒基。 毒理学试验送检样品要求 n6、益生菌类产品:按保质期分批送样;需浓缩时 ,最好是提供经低温干燥浓缩的浓缩样品。 n7、含大豆蛋白、乳清蛋白产品:应提供3
11、0天喂养 用量的去大豆蛋白、乳清蛋白样品。 n8、高膨胀度产品: 应说明样品的膨胀系数。 n9、非水溶性产品:应说明合适的溶剂。 n10、推荐量较大的样品推荐量较大的样品: : 如达到如达到 6 6克克/ /日日 或或 12ml 12ml / /日以上,已超过动物的灌胃量、饲料的掺入量,日以上,已超过动物的灌胃量、饲料的掺入量, 考虑推荐量推荐量的100 倍用量设计问题,可提供 提供去辅 料或浓缩的样品,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定型产品。或浓缩的样品,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定型产品。 功能学动物试验送检样品要求 n n 二、二、功能检验送检样品要求:检验送检样品要求: n1、送检样品批号:应为三批卫生学检验
12、样品中 的任一批样品,并且动物功能试验样品要与毒理 、人体试验样品批号一致。 n2、送检样品数量:样品数量(推荐剂量60) 45动物总重饲养天数 n或按简便计法:按简便计法:样品数量每天最大推荐量m 倍(小鼠m=200,大鼠m=500)。 n3、样品包装要求:应送定型包装样品。液体产 品尽可能不要浓缩,固体产品尽可能不要去辅料 。 功能学动物试验送检样品要求 n4、含糖量超过30%的样品:应说明含糖量,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n5、酒类产品:应送市场销售包装样品,样 品一般尽可能不要不浓缩,同时要送该产品 的酒基。应说明乙醇含量,并提供加盖公章 的证明。 n、其他类别产品的要求:参照毒理学试
13、验 送检样品要求,但尽可能送原样。 功能学评价人体试食试验 n人体试食试验送检样品要求:送检样品要求: n1、样品必须经毒理学试验安全无毒,不 含兴奋剂或违禁药,经卫生学检验合格 。 n2、提供定型包装产品。 n、样品数量:人体推荐剂量试食人 数服用天数2 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n毒理学试验四个阶段内容 n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LD50、MTD)。 n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和精 子畸形试验),30天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 验。 n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天喂养试验 、 繁殖试验、代谢试验 n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 毒理学评价试验的选择原则 一、送检样品
14、的原料和辅料的情况 n1、原料:形成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和配 方的初始物料。辅料:生产保健食品所 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 n2、保健食品原料应当对人体健康安全无 害,限制使用的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的准许使用量。 毒理学评价试验的选择原则 n3、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n食物成分(中国食物成分表)。 n食物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已经卫生部批准 ) n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名单物品(GB2760 )。 n营养强化剂卫生标准名单物品(GB14880)。 n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51号文87种)。 n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51号文114种) 。 毒理学评价试验的选择原则 n4、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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