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临线宁海段(K53+000~K60+233)2015年路面大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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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甬甬临临线线宁宁海海段段(K K5 53 3+ +0 00 00 0K K6 60 0+ +2 23 33 3)2 20 01 15 5 年年路路面面大大修修工工程程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人:宁海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二月 目 录 第一卷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4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34 2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52 第二卷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66 第六篇 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67 第七篇 施工技术规范.101 第三卷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103 第九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132 第十
2、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142 第十一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143 第四卷第四卷 第十二篇 图纸和资料.145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146 3 第一卷 4 第一篇第一篇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甬临线宁海段(甬临线宁海段(K53+000K60+233)2015 年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年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5GC050026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甬临线宁海段(K53+000K60+233)2015 年路面大修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5】1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公路管理局(下称招标人) ,建设 资金为自筹,项目
3、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甬临线宁海段(K53+000K60+233)2015 年路面大修工程起点位于现状甬 临线 K53+000 处(海洋村口) ,线位沿原路向南经十二堡桥、江瑶街一桥、江瑶街二桥、新建桥、 凫溪桥,直至终点,终点位于 38 省道宁海桥头胡至深圳段改建工程交叉口以北,全长 7.2 公里; 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 8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 26.5m,凫溪桥路段路基宽度 31.5m。 本项目投资估算 11599 万元,建安费 10312 万元。 2.2 本项
4、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 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3 预计监理服务期 22 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 10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12 个月) 。 2.4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具备省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 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具体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
5、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 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投标标人人须须提供提供(投投标标人、法定代表人、人、法定代表人、拟拟派派总监总监理工程理工程师师)2012 年年 1 月月 1 日至日至 2015 年年 3 月月 11 日日 检检察机关察机关查询查询行行贿贿犯罪档案犯罪档案结结果告知函果告知函 的原件,如有行的
6、原件,如有行贿贿犯罪犯罪记录记录的,取消投的,取消投标标人投人投标资标资格。格。 “告知函告知函”由投由投标标人人营业执营业执照住所地或照住所地或业务发业务发生地人民生地人民检检察院出具,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查询预约电话: :0574-83555214 5 83555215。 。 4 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4.14.1 开标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 09:00 时 4.2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 5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 年 3 月 11 日 0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
7、易信息网(详见 “http/:”)网页下方下载 6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6.16.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6.26.2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6.36.3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6.46.4 保证金金额:肆万元 6.56.5 截止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 08:00 时前实际到帐。 6.66.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 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7
8、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 99 号 联系人:薛辉 电话:0574-59957175 传真:0574-65591559 招标代理: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东路 61 号 9-10 楼 联系人:侯蓓春 电话:0574-59975507 传真:0574-59975507 宁海县公路管理局 2015 年 3 月 11 日 6 第二篇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 称:宁海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 99 号 电 话:057
9、4-59957175 传 真:0574-65591559 联系人:薛辉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东路 61 号 9-10 楼 电 话:0574-59975507 传 真:0574-59975507 联系人:侯蓓春 项目名称甬临线宁海段(K53+000K60+233)2015 年路面大修工程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 招标范围及监理合同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 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 理。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 建设单位的管
10、理机构另行通知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自筹 。 7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 个 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适用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否 4.1 踏勘现场时间、地点不适用 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否 5.1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不适用 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前对 招标书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在宁海县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超过质疑时间的质 疑函,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201
11、5 年 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前在宁海县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 答复,发布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5 年 4 月 1 日 16 时 00 分前。 6.4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 224.04 万元, 下限为 201.64 万元。 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10.5监理服务费是调整按合同专用条款 6.2 款相关规定执行 11.1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 08:00 时 前。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 金专户 2、开户
12、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 万元。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 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 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 6513182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日内 13.1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1 份(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提供副本 4 份),另加另加 1 份投份投标标文件文件电电子文件子文件 8 ( (U 盘盘
13、),密封在投),密封在投标标文件正本内。文件正本内。 9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4.2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招标人: 邮 编: 地 址: 名称: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时 分(即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封 14.3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投标人: 邮 编: 地 址: 名称: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1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 。 截止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 09 时 00 分 15.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 18.
14、1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 。 18.2是否邀请公证机构是 19.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2 年内 20.2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21.3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宁海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公示 3 个工作日。 22.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 小时内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县(区市)级及以 上银行出具并保证其有效。 24.1 履约担保金额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 1 年公
15、布信用等级, AA 级为监理服务费的 3%,A 级为监理服务费 的 4%,其它为监理服务费的 5%。 31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 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话:0574-87924999 宁海县纪委(监察局) 电话:0574- 65528531 10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 行贿查询 补充第 32.1 款 32.1 行贿查询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 程师)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检察 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 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16、“告知函” 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 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11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一、总则 1 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 项目说明及招标范围:见附件 1。 1.2 主要工程数量表:见附件 2。 1.3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3。 1.4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附件 4。 2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附件 5 的要求。 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本项目不本项目不 适用适用 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
17、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 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投标人须知第 2.1 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等级; 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拟派驻地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的人员;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 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监理合同 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18、公章。 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 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19、母公司” ,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按废标处理。 3 3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4 4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4.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2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进行踏勘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 4.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20、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5 踏勘现场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6 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 5标前会议标前会议 5.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 5.2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将在 投标预备会上予以解答。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 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 5.3 招标人将在投标预备会结束后,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按规定报备 后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
21、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 5.4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投标预备会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负。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6 6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 第六篇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第七篇施工技术规范 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十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第十一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 第十二篇 图纸和资料 附件:行贿犯
22、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 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7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 答的问题以书
23、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在按规定报备后,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 补遗书方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款规定 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 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 5 条在投标预备会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 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将修改内容按规定报 备后以补遗书方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款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2 补遗书(
24、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 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 按投标人须知第 15.2 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后推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9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内容 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文件,包括: a. 投标书(含投标书附录)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c.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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