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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预案管理 杨少华 v浙 江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v联系电话:057187056772 v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v邮政编码:310007 第一部分 重大危险源监管 一、概述 (一)监管意义 消除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 ,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源的概念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 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从能量释放角度: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 潜在能量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或疾 病、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 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 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其实质是 能量集中的核心
2、,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 部位。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 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例如,从 全国范围来说,对于危险行业(如石油、化 工等)具体的一个企业(如炼油厂)就是一 个危险源。而从一个企业系统来说,可能是 某个车间、仓库就是危险源,一个车间系统 可能是某台设备是危险源;因此,分析危险 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 危险源的构成三要素:潜在危险性、 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 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 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的大小。 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 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如压力、温度、 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等
3、。 触发因素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 ,每一类型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 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 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 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 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0)该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 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 (1993年6 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对重大危害设 施定义为: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 、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 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 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 场之外
4、的非管道的运输)。 (三)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 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 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 施)。(安全生产法) 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 场所和设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 、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 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 规定)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法律依据 1.法律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
5、产经 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 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 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 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 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违反上述条款 罚款210万元。 2.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储 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 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 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 及使用剧毒化学
6、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 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 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 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 (二)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三)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 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四)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
7、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 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 门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信息监管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 省、市、县(市、区)三级监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危险 源监管信息和其他科学数据,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的状 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3.技术标准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 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3159 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8、的指导意 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 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 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62号)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浙安监管应急2010121号) 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主要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 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管理与监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以下 几方面工作。 1.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 产装
9、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 (1)罐区(贮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煤矿(井下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 (9)尾矿库。 2.登记建档 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安全管理 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 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
10、计划 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 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 3.安全评估 定期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 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工作可以委托具备国 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 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 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4)个人风险和社会
11、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 险评价方法); (5)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 (6)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7)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8)事故应急措施; (9)评估结论与建议。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及时 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 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核销。 4.管理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 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 关人员
12、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 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 施方案。 5. 安全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6.培训教育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 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 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 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7.安全标识 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 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8.检测检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 工艺参数
13、、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 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 ,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9.检查整改 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 ,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 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 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0.应急预案及演练 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 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辩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
14、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 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并于演练计划预先通知当地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 (二)政府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政府 监管责任。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 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 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重大危险 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标准情况; 2.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3.重大危险
15、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 控情况; 5.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 检测情况; 6.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情况; 7.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 况; 9.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10.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 、保养情况; 11.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 ,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 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 监控。 三、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根据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16、管理办法(试行 )(浙安监管应急2010121号)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范围: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煤矿: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4.尾矿库 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 m的尾 矿库。 (二)重大危险
17、源登记申报责任单位 登记申报工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的法 人单位负责。无主尾矿库由尾矿库所在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申 报。 (三)登记备案分级负责 中央驻浙企业、省属企业的重大危险 源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登记备案;其下属 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 生产监管局登记备案。 其他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重大危险 源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局登记备 案。具体划分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确定 。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 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
18、二条规定 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 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 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 报送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登记备案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请表; 2.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表,包括生产经营单 位基本情况表(共6张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操作手册文本及电子 文档; 5.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清单文本及电子文档; 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19、报告文本及电子文档 ,如企业已做安全评价,且安全评价报告覆盖了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有关内容,也可用安全评 价报告代替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7.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企业厂区平面图(标 注重大危险源分布、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等分布 情况)、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设备及场所图片 、反映重大危险源周边主要状况的照片等有关图 纸和图片电子文档。 (五)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程序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 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重大危险源单位将本 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信息录入重大危险源 信息系统,同时,上报书面登记备案材料。登 记机构在收到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交的书面登记 备案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
20、内对登记备案内容 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抽 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重大危险源 登记备案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申报单 位修改、补充相关材料。 第二部分 应急预案管理 一、概述 (一)应急管理意义 政府执政(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 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0913号),五 十五项工作之一。 (四十九)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进一 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修订完善国家总体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管理配套法规规章和 综合性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应急救援基地、装 备建设,大力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 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体
21、系, 完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强化防疫 防护和医疗救治措施。完善对口支援、社会捐 赠、志愿服务等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管理的定义 对突发事件的管理。是指在危机意识 或危机观念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或已经 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信息收集、信息分析 、领导决策、计划制定、措施落实、控制 协调、经验总结的系统过程。 上述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 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三)应急管理的目的 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前的预见能力和 发生后的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事件, 迅速恢复社会稳定,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 害
22、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应急管理指导原则 总体原则: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 结合。 具体指导原则: 1.贵在预防;预案、预演、预测分析 、应急储备 2.以人为本; 3.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允许越级、 及时核查 4.专业处理;现代化信息、国际化智 囊 5.适度反应;分级响应、启动 6.综合考虑;技术、专业、政治,危 机评价 7.维护政府;超脱,权威、公信 8.社会动员。小政府、大社会 (五)应急预案的定义和意义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 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 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 、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 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将事
23、故 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 名词解释: v事故指意外事件,是人们在为实现有目 的的行为过程中,由不安全的动作或不安全 的状态引起的、突发性的与人的意志相违背 且未预料到的意外情况,导致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人的行为暂时或永久性停止,生产 中断。 v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物质能量可能 引起事故危害的生产场所或设施。 v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 、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 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六)预案管理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 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 部门
24、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 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 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 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 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 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 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 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 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 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
25、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 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 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 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 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 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 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 发生突发事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
26、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 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 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 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 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 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 监总局令第17号) 危险
27、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 位版)(国家安监总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 4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 则(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 南(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应急 200973号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 意见(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号) 二、预案编制要求 (一)分类、分级制定预案; (二)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 案为基础; (三)各单位根据有关预案编制导则和 指南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 应急预案的层次 综合预案 危化专项预案矿山专项预案 地震专项预案 。 现场预案1现场预案2
28、 现场预案3 基本预案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为管理手册,主要说明背景 信息,包括它的目的、使用者说明和使用 时机说明以及最后达到的客观目标等。 第二部分为程序文件。为了更好地帮 助事故处理系统中的各机构和人员,将突 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按时间顺序划分为三 个阶段: 准备阶段 响应阶段 恢复阶段 在每个特殊阶段,都包含了各种必要 的信息,包括: 通知、告示 事故处理命令程序,包括有关命令、计划 、操作、后勤保障和经费管理的更进一步 信息。 预案演练 事故总结报告 第三部分描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 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包括省、市、县(市、区 )、企业以及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危险化学品事故
29、中可提供的可利用资源和支持。 第四部分由支持文件和若干附件构成。 支持文件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响应、油料泄漏响 应、放射性物质泄漏响应、生物性物质泄漏响应 、危险物品相互作用表等。 附件的内容包括:名词、术语解释,安全检查表, 电话号码簿,保护行为(撤退和掩蔽),危险物 品检测、响应装置,危险物品涉及地带和区域, 舆论和言论(公众信息),火灾爆炸模型计算, 参考书目等。 应急救援体系的响应程序 事故 警情判断 响应级别 应急启动 救援行动 事态控制 应急恢复 应急结束(关闭) 中心人员到位 信息网络开通 应急资源调配 现场指挥到位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事故调查 人员救助 工程抢险 警
30、戒与交通管制 医疗救护 人群疏散 环境保护 现场监测 专家支持 应急增援 响应升级 信息反馈 总结评审 Y Y Y N N 关闭 三、预案编制主要内容 预案核心要素: 对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 辨识、评 价 应急救援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应急救援人员队伍、装备、设施、物资 、 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 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恢复 (一)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 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 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 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 及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 等内容。 (二)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
31、围 的影响 1.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 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 、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其他。 2.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 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三)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 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 职责划分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 急救援组织机构。 2.组成人员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现场指挥人。 3.主要职责 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
32、援预案; 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 内容: 1.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 手段;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 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 方式、方法。 (六)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 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安全
33、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 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 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七)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 、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 内容: 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 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 方法; 3.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 4.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 方式、方法。 (八)危险区的隔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 、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 1.危险区的设定; 2.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 ; 3.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4.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 通疏导办法。 (九)检
34、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 确定以下内容: 1.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 措施;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 护措施; 3.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 离条件、方法; 4.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5.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6.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十)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故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 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 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接触人群检伤分类方案及执行人员; 2.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 救方案; 3.接触者医学观察方案; 4.
35、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5.患者治疗方案; 6.入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及处置方案; 7.信息、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十一)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1.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2.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 专业队伍 (十二)应急救援保障 1.内部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 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 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 、后勤等人员; 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 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气象资料、危险化学品安 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地点、保管人; 应急通信系统; 应急电源、照明;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 危险化学品运
36、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 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 保障制度目录: 责任制; 值班制度; 培训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检查运输车辆实际运 行制度(包括行驶时间、路线,停车地点等内容 );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 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 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 安全运输卡制度(安全运输卡包括运输的 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及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应急联系电话等内 容。每种危险化学品一张卡片;每次运输前,运 输单位向驾驶员、押运员告之安全运输卡上有关 内容,并将安全卡交驾驶员、押运员各一份); 演练制度。 2.外部救援 依据对外部
37、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 ,确定以下内容: 单位互助的方式; 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专家信息。 (十三)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 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 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 启动条件。 (十四)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 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十五)应急培训计划 依据对从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社区或 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3.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 传。 (十六)演练计划 依据现
38、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 内容: 1.演练准备; 2.演练范围与频次; 3.演练组织。 (十七)附件 1.组织机构名单; 2.值班联系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5.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7.本单位平面布置图; 8.消防设施配置图; 9.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 示意图; 10.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 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11.保障制度。 四、预案编制步骤 (一)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制定编制计划; 3.收集资料; 4.初始评估;
39、 5.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6.能力与资源评估。 (二)编写预案 (三)组织审定、实施 (四)适时修订预案 五、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一)格式 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 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2.目录 3.引言、概况 4.术语、符号和代号 5.预案内容 6.附录 7.附加说明 (二)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3.打印文本。 六、预案备案 (一)备案分级管理 中央驻浙企业、省属企业的应急预案报省安 全生产监管局备案;其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 在地市级或县级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具体的备 案单位划分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确定。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其应急预案按照隶 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 ;上述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应急预案的备案 ,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确定。 (二)申请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备案程序 负责备案部门的办事窗口统一受理企 业的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资料。自备案申请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生产经营单 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 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 面说明理由。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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