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城天河房地开发北环以北域博鳌管理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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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总则总则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党的十八大提出通过全力推进“城镇化” ,实现产业、就业、人居保障三大 方面协调发展; “城镇化”策略再一次推高到战略层面,并且被提高到国家战 略高度,将成为未来中国一个长期发展的主旋律。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 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产城互动,聚集发展。坚持用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镇化, 加快优质产业、先进生产要素和优秀人才聚集。把城市布局调整与产业结构化有 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劳动密集、基本密集、技术密集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合理布 局。 在国家“产城一体化” 、与河北“产城互动、聚集发展”的大
2、背景下,泊头 面临提速发展,产业提升转型的机遇。泊头产业基础优势雄厚,为“产业与新型 城镇化”提供了较好整合提升的空间。通过调研和论证,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拟在泊头市北环以北区域:北环路北侧、平安大街两侧;北环以南区域: 平安大街西侧、明珠大街东侧、人民路北侧建设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该项目的 建设正是依托泊头市产业优势创造的市场机会,通过构筑“现代产业商贸服务” 平台,将永安新区建设成为泊头城市行政、文体中心、产城一体化样板,产业和 城镇化示范新城,形成产业兴城、人才聚集、宜商宜居的多元复合开发模式,实 现新城以及泊头市的繁荣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3、境影响评价法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应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环 评证 乙 字第 1237 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业主委 托后,进行了现场探勘、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结合拟建项目所在 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资料开展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等专题工作,在 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现报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审批。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泊头市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及各相关单 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
4、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8.3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2008.1.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2.2 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1)城市绿化条例,1992.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1;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6.11.3; (5)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12.17; (6)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 (7)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5.1;
6、(8)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7.1; 1.2.3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12.1; (2)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6.1.1; (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3.18;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4)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12.20;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3.1; (8) 关
7、于发布实施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 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298 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 环境保 护部公告201251 号; (1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 省环境保护局冀环管(2002)148 号,2002.5.16; (12)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河北省环境保 护局,2005; (13)“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规定的通知”,冀环管200733 号; (14)建
8、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 环办发200765 号; (15)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 95 号; (16)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防止噪声油烟污染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冀建规(2008)149 号,2008.3.18; (17)关于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的实 施意见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7.30; (1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冀政(2008)101 号,2008.11.12; (19)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
9、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 护局冀环办2010238 号;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冀环办发2010250 号; (21)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2第 14 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强 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冀政201224 号; (2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冀环评2013232 号; (24)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北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4.3; (25)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沧政字201363 号; (26
10、) 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2015 年版)的通知 ,冀 政办发【2015】7 号。 1.2.4 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保护部 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保护部 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国家环保总局 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保护部 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环境保护部 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保护部 HJ610-2011。 1.2.5 相关技术资料相关
11、技术资料 (1)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及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4)项目区域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报告; (5)项目委托书。 1.3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 项目评价将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设计工作确定治理措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施,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项目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评价 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实用性,确保环评工作质量; (3)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政策法 规;
12、 (4)环评工作的内容、深度和方法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 求; (5)在确保环评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尽量缩短评价周期, 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6)报告书内容应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实用性强。 1.4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及工作重点及工作重点 1.4.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通过对建设项目区域例行监测数据的收集,了解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的分析,预测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进行周围污染源调查,评价周围污染源对拟建项目的影响; (3)根据拟建项目的建设特点,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将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 的影
13、响,因此对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4)根据对当地公众进行调查,以了解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支持程度,从而 从公众参与的角度为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管理依据; (5)综合相关政策、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选址 可行性等的分析结论,从环保角度明确说明拟建项目的可行性,为拟建项目的建 设审批、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6)在满足环评要求的基础上,本次环评工作应充分利用该地区已有的资 料和成果,避免重复劳动,力求节省资金并提高工作效率。 1.4.2 工作重点工作重点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针对建设项目的特
14、点,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是:施工期环境大气和噪声影响 分析;营运期所排废气和废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项目周围污染源对拟建 项目的影响分析。 1.5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排放量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将项目建 设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及对环境的影响列于表 1-5-1。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 果,筛选拟建项目污染源评价因子和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 1-5-2。 表 1-5-1 环境影响因子分析表 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环境因素 影响因素 环境 空气 水环 境 声环境植被景观 劳动 就业 交通 运输 公众 健康 生活 水平 地基处理-1-1-1-1+1-1 基建施
15、工-1-1-1-1+1-1 装修阶段-1-1-1+1 材料运输-1-1-1+1-1-1 施 工 期 建筑材料堆存-1-1-1+1 废气-2-1 废水-1-1 噪声-2-1 固废-1-1-1 营 运 期 绿化+1+1+2+2+1+1 注:“+”为有利影响;“-”为不利影响;“1”为轻度影响;“2”为一般影响;“3”为严重影响 表 1-5-2 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因子 废气CO、NOX、非甲烷总烃、厨房油烟 废水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 污染源评价因子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环境空气PM10、NO2、SO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声环境等效连续 A
16、 声级 环境空气CO、NO2、非甲烷总烃 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6 评价等级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评价等级确定指标,来分析确定拟建 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中关于地表水环境影 响评价分级判据表中规定进行工作级别的划分,拟建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排放量 为 2408m3/d,污染物类型简单,生活污水和酒店餐饮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泊头市运
17、西污水处理厂,不直接进 入当地的水体环境,因此,本次环评水环境影响主要进行污水达标分析。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所排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 气环境HJ/T2.2-2008 中的分级方法,其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100 C C P 0i i i 其中:Pi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 级确定见表 1-6-1。 表 1-6-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一览表 Pmax 项
18、目 污染源 标准 (mg/m3)浓度 (mg/m3) 出现距离 (m) 占标率 () 评价 等级 CO100.020830.21三级 NO20.20.0015430.77三级面源地下车库 非甲烷总烃2.00.002314 133 0.12三级 由表 1-6-1 可看出,Pmsx=0.77,小于 10%,因此最终确定拟建项目大气环境 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项目建设区域内地下基础之下第一岩(土) 层厚度 3.5m4.0m,为粘土,渗透系数约为 1.210-6cm/s,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 防污性能分级为“中”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19、)中建设项目分类,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本项目属于 I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 1-6-2。 表 1-6-2 地下水评价等级划分依据一览表 评价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单项分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 带防污性能 岩土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 10- 7cm/sK10-4cm/s,且分布 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为 3.54.0m,渗透系数为 1.210-6cm/s,分布连续稳定 中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 水层易污染特征 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 区 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不密切不易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 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与较敏
20、感之外的其他地 区 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 护区及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无与地下水相关的其他保护 区,无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 源 不敏感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 量 项目污水排放量1000m3/d项目污水排放量:2408 m3/d中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 程度 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 污水水质指标6 污染物类型数=1简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表 6(类建设项 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中划分依据可知,本次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等级的划分原则,项目选址区域属于声
21、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二级评价。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表 1 中划分依据确定 拟建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见表 1-6-3。 表 1-6-3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面积20km2面积 2km220km2面积2km2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或长度100km或长度 50km100km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
22、 拟建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确定见表 1-6-4。 表 1-6-4 拟建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表 评价依据单项分级依据单项分级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 外的其他区域 一般区域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km2或长度50km 项目占地面积 342158m2 由以上分析确定拟建项目生态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 1.7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 中的相关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 5km”,因此确定本次大 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以项目选址为中心,半径 2.5km 的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项目边界
23、向外 200m 范围内。 地下水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中的 相关规定:“类建设项目三级评价范围20km2”,根据拟建项目特点,确定本 次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选址为中心,地下水流向上游 1km,下游 3km,宽 2km 的区域,面积 8km2。 生态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整个项目区。 1.8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8.1 污染控制目标污染控制目标 废气:地下车库排放的废气通过车辆进出口以及排风井无组织排放,所排废 气中的 NOX、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O 满足
24、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 (DB13/478-200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所排放的 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的“新建改扩建”的 二级厂界标准值,酒店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 泊头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泊头产业商贸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酒店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 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拟建项目废水排放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泊头市运西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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