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武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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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幻灯片,邓社民主讲 武汉大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民法教研室 2009年7月10日,知识产权法多媒体教学片,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三讲 专利法 第四讲 商标法,参考书目,1、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 2、吴汉东: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薛红: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版权法导论(中英文)知识产权出版社 5、崔国斌:专利法教程 6、王连峰:商标法 7、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网站,一、学术网站 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中南) 2、冯晓青知识产权网(政法大学) 3、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网 (中国人民大
2、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办 ) 4、亚太法律研究中心 (刘德良,北大) 5、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网 6、北大知识产权网 7、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蒋志培) 二、官方网站 1、中国知识产权网(国家知识产权局) 2、国家版权局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文化部 5、最高人民法院网 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与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关系 (一)知识的含义和作用 1、知识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2、知识的作用: (1)知识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知识是权力或力量的象征。 知识来源于
3、社会实践,又指导人们进行社会实践。 (2)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是各国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柱: 科技知识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本世纪初为520%;二战后为50%,现为70%以上。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2/3左右依靠科技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的4/5又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 (3)技术知识已成为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高新技术已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经济中的知识是一种最重要的资源,且这种资源是信息化与智能化形态,具有非消耗性、共享性、非稀缺性的特点。 (二)知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1、知识不一定是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一定是知识。知识产权
4、法保护的是知识产权,而不是知识。 2、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重要资源,而知识则不是。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富的标志不同: (1)奴隶社会财富的象征是奴隶;(2)自然经济时期是土地; (3)工业资本主义时期是资本;(4)知识经济时期是知识产权。,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二、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范围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品 (二)特征: 1、专有性指知识产权对其知识产品拥有垄断权,排除他人的使用,并不允许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如同一表达只有一个著作权,同一发明创造只有一个专利权等。 2、地域性指
5、知识产权的效力只在其被授予国境内有效,除签有国际条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没有域外效力。如在我国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如果没有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其他国家可自由使用该发明创造。 3、时间性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出法定保护期限就进入公有领域,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如莎士比亚的作品、爱迪生发明的电灯。 (三)范围 1、广义的知识产权 1967年签定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范围包括:,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发现权,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产生的其他权利,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1994年签定的知识产
6、权协议的范围包括: 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邻接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94-97条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2、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一般分为两类: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3、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是随技术发展而不断扩张的权利,在目前其应包括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包括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反不正当竞争权 商业秘密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拓扑图) 生物多样
7、化权(包括植物新品种权) 传统资源权(包括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他无体财产权利(包括域名权、形象化权和商誉权)等。,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四)知识产权的作用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2、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3、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实力的标志。国际间的竞争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与地位 (一)概念:是指调整因知识产品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8、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知识产权法。 (二)体系: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知识产权法(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库、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三)地位:即知识产权法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应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 1、知识产权法在世界上基本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2、英美法系因无法典编纂传统,知识产权法一直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 3、大陆法系国家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虽法国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但并没有改变其属于民法的范围,许多国家采单行立法或作为民法典的作成部分。如俄罗斯知识产权法作为民法典的第四部分。 4、知识产权法并没有独特
9、的、仅属于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一、知识产权的起源 (一)特权知识产权产生于封建社会的“特权”,而并非任何一种民事权利或财产权,是由国家或君主赐给私人的一种权利。 专利最早实际上是一种特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于佛兰德的工艺师约翰卡姆比在缝纫与染织技术方面独专其利。 商标权保护起源于行会控制,这种行会控制则又被君主或其代表作为一种“特权”加以确认。 版权的最初内容翻印权,中西方同样是随着印刷术从雕版发展到活字印刷而出现的,中国古代就有禁例,禁止他人翻印原刻印出版者出版的书,即保护出版复
10、制权。 (二)私权知识产权由特权环境下产生,并逐渐演变为今天绝大多数国家普遍承认的一种私权即民事权利。 1624年英国的“垄断法规”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 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产生和发展,商标从官方垄断经营或征税标记向商品标记过渡,这样商标由特权变为私权。1618年英国处理了商标侵权纠纷,但最早的商标成文法是法国1809年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75年又颁布了确立全面注册商标保护制度商标权法。,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随着印刷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与印刷分离后,版权的特权才真正变为私权。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版权法是英国于1710年颁
11、布的保护已印刷成册之图书法即安娜女王法。法国在18世纪末颁布了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便与出版印刷更为密切相联的专有权逐步成为作者专有权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发展 (一)国外知识产权的发展 1、专利法最先问世,英国1623年垄断法规(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荷兰于1817年、德国于1877年、日本于1885年先后颁布了本国的专利法。 2、最早的商标成文法应当被认国是法国1809年的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75年法国又颁布了确立全面注册商标护制度的商标权法。以后,英国于1862年、美国于1870年、
12、德国于1874年先后颁布了注册商标法。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版权法当推英国于1710年颁布的保护已印刷成册之图书法,被称为安娜女王法。法国在18世纪末颁布了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使与出版印刷更为密切相联的专有权逐步成为对作者专有权的保护。以后的大陆法系国家,也都沿用法国作者权法的概念和思路。,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4、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来源于19世纪50年代的法国,而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890年美国的的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5、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的制定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同时这些国际公约
13、本身就又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在世界范围设立和扩展开来。有影响的包括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因特网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7、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正在谋求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遗传资源(人类基因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文化多样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已颁布。,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二)国内知识产权的发展与趋势 1、发展现状: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与美国贸易法301或特别301条款密切相关
14、。 (1)1979年的知识产权热。1979年,中国首次与美国签订中美高能物理协定以及中美贸易协定时,对方执意坚持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据对方称,按照美国总统的指示,不含知识产权条款的科技,文化及贸易的双边协定,美国代表无权签署。但对中方来说,不可能贸然签订一个我们没有完全弄懂其条款含义的条约,因此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正式开始。此后,1980年中国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2年颁布商标法、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1990年著作权法。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参加了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 (2)第二次知识产权热,1991-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达成了谅解备忘录,中国承诺制
15、定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加入了一大批国际知识产权条约。1992年参加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1993年参加了录音制品公约,专利合作条约,1994年参加了商标注册而实行的商品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并修改知识产权法。 (3)第三次知识产权热,1995年2月前期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及协议的最后签署,打击盗版,防止假冒。 (4)第四次知识产权热,1997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国加大了执法力度,打击盗版,并积极加入世贸组织,为复关做准备。 (5)第五次知识产权热,2001年加入世贸,按知识产权协议修改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法律体系,已接近发达
16、国家的水平。,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2、趋势: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制度 (1)世贸组织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知识经济社会新技术的出现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数字技术的发展挑战版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扩张为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威胁,发展中国家面临文化和遗传资源的安全。 发达国家的专利池保护策略和滥用知识产权,不利于技术的发展。 专利池是指专利的集合,最初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所有者达成的协议,通过该协议,将一个或多个专利许可给一方或者第三方,后来发展成为把作为交叉许可客体的
17、多个专利权放入一揽子许可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集合体。专利池的初衷是加快专利授权,促进技术应用。 进入“专利池”的公司可以使用“池”(pool)中的全部专利从事研究和商业活动,而不需要就“池”中的每个专利寻求单独的许可,“池”中的公司彼此间甚至不需互相支付许可费。“池”外的公司则可以通过一个统一的许可证,自由使用“池”中的全部知识产权。 发达国家利用其知识产权优势进行新的殖民,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其制造工厂。,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三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的原则 ; 2、保障智力成果或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原则 ; 3、严格保护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4、权利限制原则
18、; 5、立足国内、兼顾国际惯例原则 6、利益平衡原则,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一、主体和客体制度 (一)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2.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3. 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取的“有限制国民待遇原则”。 (二)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 1、知识产品
19、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2知识产品的类别 (1)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2)经营性标记,包括商标和地理标志、域名等。 (3)经营性资信,包括商誉、形象化权等; 3、知识产品的特点 (1)无形性是指知识产权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即客体的非物质性,其表现为: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具有分身术,可能出现货许三家或一女两嫁,有形财产所有人不可能将其财产权标的同时卖给两个分别独立的买主;,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不可能有因实物形态消费而
20、导致其本身消灭,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如作品版权的转让只能通过法律行为登记。 (2)非消耗性指知识产权的使用不但不会使其损耗,而且还会增加其价值。如作品读者数量越多,作者获取的报酬越多,作品的价值越大。 (3)可复制性指知识产权可无限被复制,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复制质量越好。如盗版和假冒或仿冒。 二、权利取得与期限制度 (一)权利取得制度 一般知识产权的取得是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授予的。如专利权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查后授予;商标权是经过商标局注册后取得。但著作权是自动取得。 (二)期限制度知识产权一般是有一定的期限,除商业秘密外。如专利权是20年和10年;著作权是作者死后50年;
21、商标权是10年。 三、利用和限制制度 (一)利用制度即使用知识产权的制度,包括转让制度;许可使用制度(独占许可(著作权);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商标);分许可 (二)限制制度即限制知识产权人权利的制度,包括合理使用制度;非商业使用制度(著作权除外);法定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先用权制度(专利权);在先权制度;不视为侵权的情形。,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四、保护和管理制度 (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
22、使各种专有权利,超出这个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效力,即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如专利权以在权利要求书中请求的权利为限;商标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为限;著作权以法律规定的内容为限。 2、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救济 (1)民事救济措施。民事救济措施具有维护权利状态或对权利人所受损害给予补偿之作用。一般来说,民法对所有权的保护是通过赋予权利人以请求确认所有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请求权的方法来实现的。但知识产权所有人一般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之传统民事救济措施。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额,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得之利
23、润计算;二是按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则可以适用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 (2)刑事救济措施。根据刑法规定,对侵犯知识产权罪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各种刑事处罚。 (3)行政救济措施。具体包括训诫(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和制作侵权设备以及罚款等。,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1)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管理; (2)商标管理
24、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保证审查质量; (3)商业秘密管理; (4)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 (5)国防知识产权管理; (6)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务员管理制度。 2、对外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公信度。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5、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一、知识产权战略的含义和我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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