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课件.ppt(4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工程劳务分包及“架子 队”管理模式 讲座 王建华 部门:工程管理部 第一节 前言及背景 l近十年尤其是铁路十一五规划以来,国家加大铁路基 础设施建设,铁路施工队伍的生产能力与铁路建设任 务的矛盾日趋突出,施工人员的严重不足导致铁路市 场较普遍的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严重影响铁 路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l2008年下半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的影响等 原因,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 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 增长的措施。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 元,其中,批复到铁路的投资额已逾2万亿元。 l11月27日,铁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长期
2、铁路 网调整规划已于10月31日经国家批准正式颁布实施。 根据调整规划,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万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及城际铁路达到1.6万 公里以上,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 ,主要繁忙干线实现客货分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 结构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铁路网络,运输能 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技术装备达到 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l12月1日,在全路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卢春房 副部长就全面完成今年投资任务作出安排,明确指出 2009年铁路建设计划完成投资6000亿元任务 。 l为适应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确保铁路建设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充调动社
3、会资源积极参与 铁路建设,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用工 行为,铁道部积极倡导施工单位采用“架子队” 管理模式。 l“架子队”管理模式是铁道部近年为控制违法转 包和分包,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所倡导 的有效的施工队伍组织管理模式。 u讨论:中铁(中交、中水)系统各工程局每年能完成多少主营业务产值? 第二节 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依据 l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 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
4、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 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 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l2. 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851号): 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 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 效的施工生产方式
5、;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 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 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l3.贵广铁路工程劳务分包及“架子队”管理办法(试 行)。 l4. 铁道部关于开展质量管理达标、工程分包专项治理和 打击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活动的通知(建建200525号) 。 l5. 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 质2005119号)。 大力发展劳务企业。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 鼓励农民工组建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地方设立劳务服务中 心,有组织地输出农民工,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 重视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生产操作技能 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
6、l6.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 见(建市2005131号)。 l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贯彻国务院“要健全和 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加强对企业用 工行为的监督检查”的指示精神,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立预 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 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的 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充分认识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 任,逐年推进。重点是对劳务分包行为和施工现场进行规范,要求施 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率先规范用工行为,要
7、求大城市建设主管部 门率先规范建筑市场,要求主要的建筑劳务输出地区率先做好农民工 培训,合法、有效、有序组织农民工成建制地参与劳务竞争。 第三节 部分定义 l1、工程分包合同:凡是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所签 订的合同均属工程分包合同; l2、劳务分包合同:以工费和工天作为结算依据的合 同属劳务分包合同。 l3、架子队:各施工承包单位使用的以本施工企业管 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 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其他社会劳动者为主要作业人员组成的施工队。 u讨论:各位领导在以往的工程项目中多采用何种管理模式? 第四节 工程分包模式 l是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部
8、分单位工程、分 部甚至分项工程以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分包给有 相应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主要 表现在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建筑机械、建筑 材料等由分包单位负责。 l贵广铁路建设禁止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和违法 分包给任何企业和个人。 u讨论:铁路建设市场能否实现禁止工程转包和分包?如何实现? 工程分包一般有下列三种形式: 1.将标段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2.将标段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拆解后分包给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无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3.将标段内的部分工程拆解后分包给给不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无相应资质的个体承包者(包工头)。 l如果允许采用工程分包
9、管理模式,我认为上述三种分 包模式更有利于工程安全和质量控制的排序:123 。 u讨论:各位领导对工程分包有何看法、持什么态度? 第五节 劳务分包管理模式 l劳务分包是将自己所承担工程的劳务作业(工费)依 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将劳务 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劳务分包企业应当 具有年检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在其资 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作业。 l劳务分包一般是将工程的某一工序(或某些工序)的 作业承包给劳务分包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企业资质的规定,明确 了劳务分包的合法性。 l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三个
10、序列。 l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 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 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 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 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 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 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 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劳务分包的合法性应具备
11、下列基本合格条件: l劳务分包企业应具有与所分包的工程相应的有 效资质,且分包活动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l劳务分包企业承接的劳务作业,必须由自有作 业人员完成,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 l劳务分包企业应与施工承包单位依法签订劳务 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劳务 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劳务费用的时间 、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 保劳务工资的支付。 l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每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 需为劳务人员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 。合同中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 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合同终止条件、双方 权利责任等。 l施工承包单位要按时
12、结算劳务费。劳务结算资料应齐 全,手续完备。劳务费结算必须按工时结算。各标段 施工单位应设立预存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用于及时 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l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必须在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 员带班下作业,工程验收和技术资料的签认必须由施 工单位正式职工完成。 l施工单位及劳务企业应加强对劳务企业劳务人员的生 产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建设部关于劳务分包的工作目标 l总体工作目标: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 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 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 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 l具体工作目标:2005年7月1日
13、起,施工总承包和 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 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等)的企业;其中,至2006年6月底,施工总承 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 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 ;至2007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 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年 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 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 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 的意见中规定的对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措施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劳务分 包和劳务用工的监
14、督管理。 1、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 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 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 对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依法 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2、无论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投标时是否压减“职工教育 经费”,均视为已经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3、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各地要建立施工 现场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促进劳务分包和劳 务用工规范发展。 劳务分包管理较易出现的两种结果: l根据铁路建设市场和目前国内劳务企业的现况 ,我认为劳务分包一般以两种管理模
15、式出现在 施工现场,如果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的施工安 全、质量、进度、施工组织安排等方面的管理 能处于受控状态,则应归于“架子队”范畴,如 失控,则应归于“包工队”范畴。 u讨论:施工单位目前劳务分包占整个劳务作业的份额有多大? 第六节 架子队管理模式 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l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 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 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要求,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 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 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 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 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
16、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 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 重大意义。 l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 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 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 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 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各建设单位和施工 企业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 越性和重要性。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l(1)架子队构成的基本框架应以本施工企业管理、技术 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 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
17、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为 作业人员。 l(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铁路既有 线扩能改造(含铁路枢纽)、软土路基处理、桥隧工程及 其他重要结构物、铺轨架梁、四电工程以及应急工程等, 原则上应至少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施工。 l(3)铁路建设单位要引导施工企业采用架子 队管理模式组织铁路工程施工,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使用架子队的相关内容。施工企业在参与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要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劳务用工计划,载明所投标段架子队设置及 数量、架子队构成及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并承 诺在中标后据此安排组织工程施工和管理。 架子队管理模式的组织要求 l(1)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
18、效” 的原则组建。架子队要设置由施工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的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 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 。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l(2)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 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 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 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 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l(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 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 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 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
19、安全员跟班作业。 l(4)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 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 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技术管理要求 l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 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 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 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 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架子队劳务人员的构成要求: l(1)组成架子队的劳务人员可以是施工单位 以合同工的形式,聘请部分社会劳务工作者。 l(2)施工承包单位也可以接受劳务企业劳务 人员做为架子队的劳务组成。但必须与劳务企 业签订劳务协议,且保证劳务企业劳
20、务用工合 法有效。 如何打造优秀的“架子队”管理层队伍 l全面提升架子队管理层道德、品质和文化品质,通过 选拔有责任心和良好企业价值观的人员作为管理层, 从而有效提高架子队的综合管理水平 (素质) l全面提升架子队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能力) l选择、搭配合理的架子队管理层人员结构 (组织) l加强对架子队管理层进行长效的管理和技术的培训( 培训) l对架子队管理层人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 ( 制度) l 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 l(1)施工企业接受劳务企业劳务人员时,应与劳务企业签 订劳务协议(合同),并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 订的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1、从事劳务 作业活动。 l(2)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 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 书。 l(3)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 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 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 l(4)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 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 l(5)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如下劳务管理台账和劳务人员档案: A、劳务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资
22、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B、劳务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 C、劳务合同; D、劳务人员劳动合同; E、注册备案的务工人员花名册; F、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G、劳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H、特种作业务工人员上岗(操作)证书及复印件; I、劳务人员的培训记录及证书; J、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记录; K、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单与社会保险缴费台帐; L、其他档案和记录。 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组织 l根据目前国内监理行业发展的过程、铁路建设市场的现状 ,我认为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的管理模式应该贴近于“架子 队”模式。 l施工监理单位管理模式的几个问题 1.总监、副总监是否
23、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应属于监理单位的管理、技 术层,是否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监理单位的外聘人员是否依法办理了聘任手续,能否合 法为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 4.建议:监理组织与管理也应参照施工单位“架子队”模式 进行管理和考核 加强对架子队的检查与监管的措施 l(1)施工企业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置 劳务管理机构,配备与劳务用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 员,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现场项 目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l(2)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对劳务作 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 、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
24、,基本情况报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l(3)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对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 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承 诺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人员、使 用劳务作业人员等。对架子队工作情况要进行检查, 发现架子队、劳务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作业人员或 包工队时,必须及时向施工企业发出正式书面通知( 通知存档备查),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清退不合 格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 l(4)建设单位要建立参建企业信用档案,将投标中 人员与设备承诺兑现核查情况、使用包工队现象和不 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 相关信誉评价中,并将信用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上级 主
25、管部门。 第七节 监督和防止违法分包的管理措施 l1.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甲控材料必须集中采购供应,现 场作业队不得擅自采购。“甲控料”及达到招标条件的 主要材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对主要材料的质量 控制。 l2.大型机具、关键施工设备必须由施工单位自备或租 赁,设备要落实到单位工程,并保证统一组织调配。 l3.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和架子队管理制度, 对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要审查存档, 劳务人员应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 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 l4.监理单位要加强劳务分包的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 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l 第八节 架子队管理
26、模式难点及急待解决的问 题探讨 l1.架子队的作业人员主要由劳务企业的劳务人 员和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组成。劳务 企业资质序列较晚,现有劳务公司规模远远不 满足铁路大规模建设需求。因此,寻找有丰富 施工经验的劳务企业难度比较大。 l2.由施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务人员,部分人员 为当地农民,不像劳务公司的人员已经职业化 ,农忙时节,会造成施工现场人员不稳定;尤 其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大了企业的管 理难度,也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进度风险”。同 时,未职业化的劳务人员的操作水平也低,不 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l3.劳务企业及人员效益只与工费挂钩,机械设 备、材料使用使用效率往往与劳务人员的收入
27、 无关,如何把劳务成本与机械、材料成本有效 的结合,应该做为施工企业强化管理的一个重 点。管好了,就是成功的架子队管理;否则, 就是披着架子队外衣的包工队,且浪费等造成 施工企业的成本加大。 l4、近年受物价上涨影响,市场劳务价格一路 飙升,而概预(算)编制办法的定额人工工资 价格严重偏低,调整也不到位,造成施工单位 的人工费成本偏高,要么加大劳务成本投入导 致料、机成本不足,要么导致劳务人员素质不 高。 l5、劳务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重 复交税情况,劳务企业为维持正常经营的管理 费、劳务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及利润也不利于劳 务企业提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l6、由于建筑产品的流动性,劳务人员在劳动 保障方面受区域限制,给劳务人员和施工单位 带来极大不便。 几个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l(1)工程分包(包工队)在目前的形式下能否杜绝 ? l(2)劳务分包和包工队怎么才能划清革命界限? l(3)架子队到包工队的蜕变是难是易? l(4)工程分包和由架子队蜕变的“包工队”哪个更可怕 ? l(5)施工企业还有多少资源可以担当架子队的“架子” ? l(6)施工企业有没有更好的施工管理模式的建议? l(7) 不足与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345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