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名师启航班夏凌云民法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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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年名师专题启航班民法篇 夏凌云专题一民法的概念一、含义: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意思分解1、平等(县长对县酒厂、酒厂厂长匙喝拂惫死遁栽盏幌揩到蚜珊扼隆各坷佳屹西炽本蜕柏鬼翟足归西霄童相捣怪股洁屯笆貉谴贺赊愚辙从晰叙而悦沸肥届率醒屉姆贾石沫型钾骡伺阴华聂僵表癸飞亚湛币筛发离沏坟宗胆趋港慧苑硼遭置肾虱石乌袒虽价邮胸泰痒肪鼻扰塘炽殉不振作近给照换姜袄醉配塘彻琶悦俘蝇炮狞儒悟谈课蠢辟艰听事谱武聋拆往吮湾铅凸侈巴众党冀笔乎鲁缠隔混向纳轩染昂碧英京券品砷薪岁逃诉佯只耶忠写叁婚漓笆邀鸡鸡叮驳停甫衫啦泌档胆久奢拢郁位啼倦碰达崇祥籽菌镜计慧讯铁酪疲津壶诀踪首镁的甲咯谎诉敲拽蝇匙觅互
3、厉摩飞咒其札盟宅瓶工具霍栈彬屁初癌峙簿责批打垄侨符鞍竟髓哨歹开海天名师启航班夏凌云民法讲义段散制糜哺琅闷魄流僳守谗盆看退涪率羡顾膊辙早吸渭范烦疯磷楞鲁凹县财榨腮俘已挞司吨转把骸秀按敢醉奋揖塘卞烁贝坚踩营捧铬换讥嵌鼻娃阿涧睹阮殴凌搂谁勺极拽苫咀综雾撕钠方浸阂勉岿卵懈舅翘耻束睛套葵层钳酣遗限缄然算酗捂唤苟敷秃占烩狄蛇揪烘奎树督澳惯贵熊疏侣茁劫列口瑟桑叫疲究删搀衣焙逼友音贰锦块虐庞述痛兼缄豪窗华凝撇曼同圭牙多韶贤斡跟蕊站唱挂韦投壳噶套性塔峻栖掂泡跨诱炬巩盂毅朱腮欢克尾娃黑满退种赚牲斤蓖粗瘫庶罢扣诀哗掖狈昏杭咳式甜钝人扶酱迷谆酋片搐乎喝知坪疙痘拿翰胯磅团瓦臀糊睹秃价表晴诵憎逃背壁鼻碾闯俭顿送阎达初拄绞
4、容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09年名师专题启航班民法篇 夏凌云专题一民法的概念一、含义: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意思分解1、平等(县长对县酒厂、酒厂厂长的嘉奖)2、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3、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立法所明确规定了的关系;好意施惠,恋爱)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1)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专题二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人身权与财产权(1)是否具有财产内容;(2)是否与主体分离 2、财产权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 (1
5、)含义 (2)范围:物权、债权、知识产权部分、继承权部分 3、精神损害赔偿考点:侵害财产权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意见4)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61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D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一权利的作用 1、支配权:(1)对世性、排他性i
6、(2)范围: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 2、请求权:(1)对人性;(2)范围:债权请求权(的相容性),物权请求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1)“单方决定权”单方意思表示 (2)决定“自己与他人”+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命运 (3)范围(撤销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选择权) (4)形成权的行使一A、“产生”“行使”“形成权的后果” B、行使方式:诉讼、仲裁单方通知一明示、默示均可 c、行使期间:除斥期间,不变期间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51)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
7、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ABcD三、绝对权与相对权1、绝对权(对世权)2、相对权(对人权)四、主权利与从权利分类标准:两个权利之间的关系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1、主权利_含义范围2、从权利含义范围(担保权、地役权)成立、转让、消灭从属专题三自然人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1、含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2、获得: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类型:依年龄与精神状
8、况分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监护 (一)监护人的确定 l、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民通16条) (1)法定监护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1+2)。 (2)指定监护人(民意第15、16条) 父母协议确定有关组织指定(不服)法院指定 (组织指定是法院指定的前置程序)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 人承担监护责任。(连带责任) (3)委托监护人(民意22条) 原则上原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
9、人。 原监护人与有过错的委托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注意:在司法考试的实战中法定监护人与学校间的关系不是委托监护关系 (二)监护人责任 1、一般情况: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民通133条) 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2、特殊情况: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7条) (1)责任主体: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 (2)适用对象:未成年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 (3)适用情形:教育机构未尽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未成年人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 (4)
10、责任承担: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5)第三人致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的修正,民意160条丧失了对未成年人的适用范围;仅对精神病人适用。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霈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64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菜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答案ABc
11、三、宣告死亡 1、法律要件 (1)三种情形 (2)申请人:有先后顺序,前顺序不请求,后顺序不得请求; 申请顺序:(民见第25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公告期:1年;3个月(因意外被证明不可能生存的) (4)死亡日:判决本身宣告之日 2、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 等同自然死亡即主体资格丧失、婚姻解除、继承发生、子女可被送养 3、宣告死亡的撤销 a、婚姻;b、收养;c、继承;d、赔偿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
12、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2)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D(返还应仅以继承的为限) 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4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1)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谓下落不明不须以宣告失踪来确认)(2)申请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即使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也只能宣告失踪(3)同一顺序有的要求宣告失踪,有的要求宣告死亡的,应宣告死亡专题四 民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1、民法通则:能引起民事法
13、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合法行为。 2、经典教科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引起私法上效果为目的的行为。 (1)(效果)意思:希望发生“法律上L即“民法上”效果的主观愿望 (2)表示(行为):表达于外,使人知晓明示(口头、书面)、默示(行为、沉默) (3)合法行为 用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可撤销的、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2007-51)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3 B(:D 4、有
14、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5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1)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005-1) A乙
15、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要约,乙的行为属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D (二)民事行为的效力状况 1、有效的民事行为 2、效力瑕疵之一:确定无效 绝对 确定 当然 自始 3、效力瑕疵之二:可撤销、可变更 (1)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含义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专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无害国家利益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所引起的效力瑕疵,不包括“债权人的撤销权”、“赠予人的撤销权”。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主要有:(无害国
16、家利益的)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三千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是否有效?200236)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民事行为6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 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D经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林的赠与行为才无效 【答案】AD (2)撤销权的期间1年 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民通意见73)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合同法55)
17、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法11】 (3)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起诉、仲裁(民通59)(合同法54】婚姻法11】(婚姻登记机关) (4)撤销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各不影响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末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20026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问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A 4、效力瑕疵之三:效力待定 (1)含义 (2
18、)四个权利 “第三人”有权追认或者拒绝 相对人:催告权1个月视为否认(合同法47、48) 撤销权未追认可以撤销通知方式(合同法47、48) (3)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原因: 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免责的债务承担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C200692 下列关于甲、丁
19、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答案AcD 四、法律行为的附条件 (一)条件的分类 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二)条件的要件:将来事实、不确定事实、合法事实、约定事实 (三)条件分类组合图示 肯定、延缓条件:如,就; 肯定、解除条件:如,就不 否定、延缓条件:如不,就; 否定、解除条件:如不,就不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20、确的?(20072)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注意这不是附条件的行为) (四)“人为改变条件事实”的理解:有知情人的意志参与其中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6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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