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制度培训大理市二院护理部刘永芬.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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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管理制度培训 大理市二院护理部 刘永芬,,,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 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从立法上了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保障了护士的合法权益。,,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条例共分六章35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护士的定义 第三条 保护和尊重护士 第四条 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 第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 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七条 执业条件 第八条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 第九条 变更执业地点 第十条
2、 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 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 1.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以此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 2.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
3、务。,,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 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通过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士护理行为,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二条、护士的定义 护士的法律属性-护士是一种职业,法律意义上的护士,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任职资格特征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经执业注册后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未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5、;医疗机构不得聘用未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执业注册的 申请者,应当自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且考试成绩合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中断注册怎么办? 第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如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
6、、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护士执业场所变更,必须变更执业注册内容。如护士从甲医院调到乙医院,或者增加丙医院为执业地点等。护士从本院外科调到内科不需要进行执业注册变更。,,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
7、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四)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护士条例的解读,关于护士的合法权利 条例作了以下规定: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
8、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等。,,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
9、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条例的解读,关于护士的义务 护士的工作内容是依据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任职工作特征 第十七条,在执业活动中,发
10、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 紧急救护。,,-关于紧急救护,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 执业准则。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下,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实际工作中,当急危患者处于病情紧急状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抢救,而医师不能及时马上赶到时,护士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如:实施吸氧、吸痰、心肺复苏。,,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七条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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