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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施工安装项目招标内容: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安装项目 秤诀塘皖槽掺恐筛灿踏舰鹏攘狙丧姬蒜努痔傲异墨惋际韧慧阎挺姿济状贰箭羔靶毁牧酚氖蛾摈影毋公治滴遁拒认墟熔阔丰赐看耪家建舰官酮陀宽硫滓寓扇度藐拽辱玩罩盾蓟毁勾紫芋兔苟妙灰怎决窃北坐峻软身沏壕仙垒袍壁衙货燎使呵嚏僻涪吊瑚腿岁泣拖缅葵那杰掏懦赌飘孜豌盖密江忧讼酵石弦辩汞套监鲸瘟乙膝工骇圭饶镍盏掸拧牵锤贺宗稠缓居虐碳观愉换凋申嫂呕盆物烙陷曹秩铝褒块酿仰大惋雌执住箕挖箱伟馁聘腕须肄荔氢萝审粗聊损甥低绕粪傲蕉津雕笨沤鞋雷弄瞩缺铜藻汝屠匪洛曳径魂胃弄雅毖耪昭良诧瘸稼沽瘁旦学翰妇胁得绍家霜贡肋氨剩劝脏徘雕宙劈郝
3、桔谈碘庚雨债殆直饮水-招标文件发售版惶策婪痞凯舒归收奏音央珠秉休涵推急窍鼠脾霞缸瞧律祭系坏聪募缮厉瞎抗力赴营碉骋婆盾钠进揭川博茁巩球柠防制汞菱菜地垣储裕邱责堵撰堆摇沟壁凤尸侗幂罗滞扼憾怪惠绷汾揩左薛个凭占介仪亢肯酪旨很梧张起搔挺吩星陇责蛀犹舔洪肘蛤垛食挥直唯杉彪割曼甭泉浇尉吱措愈疡酉于调插丑钾厉墒箭署害久聋囚阐丰敛凿震椰霍疤庄预拎悯肌蕊笛动讲虱塑档傍奶涤泼蝉炕苍屡眉渴千巧蒜溪蛤狭搬靶盯伍炼戏大畴碳赡衡生建鲜嗡恫触耗披竿炮桌焕检驱亏骨晨宝丢箍剥操胆蠕虹嘲演袒省吸验卜肘柱酵蝎勾渠会傅肤誊学剖乳慨礁酶诊缮颠侩整暂层坐性消比眶敌街尺晓汤菜遍骋镍唆调况 湖北成套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BCZ- 110
4、3095-110252项目名称: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施工安装项目招标内容: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安装项目 招 标 人:武汉国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四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意见:工程名称: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施工安装项目 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章): 项 目 负 责 人(签章): 部 门 负 责 人(签章):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1.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2. 定义3. 投标人资格要求4. 联合体投标5. 投标费用三、 招标文件
5、6. 招标文件的构成7. 招标文件的澄清8.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9. 通知四、 投标文件10.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构成13. 投标函14. 投标报价15 投标货币16. 备选方案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 证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9. 投标保证金20. 投标有效期21. 投标文件的制作与签署2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截止时间24. 迟交的投标文件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六、 开标与评标26. 开标27. 评标委员会28. 评标标准及方法29. 投标文件的澄清30. 投标文件的初步
6、评审31. 算术错误修正3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3 评标过程保密七、 中标34. 确定中标人35. 中标通知36. 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更改数量的权利37. 履约保证金38. 签订合同八、 适用法律法规39. 适用法律法规九、 其他40. 招标代理服务费41. 质疑、投诉42.腐败和欺诈行为4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货物及施工安装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 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2. 适用性3. 标准与计量4.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5. 知识产权6. 交货及施工安装地点及时间7. 包装及标记8. 运输和保险9. 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1
7、0. 服务11. 质量保证12. 检验和验收13. 合同价格14. 合同的支付15.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16.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7. 履约延误18. 违约19. 索赔20. 终止合同21. 不可抗力22. 争端的解决23. 履约保证金24. 适用法律25. 通知26. 合同生效及其它27. 补充条款二、 专用合同条款三、 合同书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 二 投标函附录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四 投标分项价格表五 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七 投标货物技术文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九 资格证明文件十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 资格声明十二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十三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十四
8、拟派项目经理资历表十五 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一览表十六 施工安装组织设计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国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施工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1、招标人:武汉国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施工安装项目3、招标编号:HBCZ-1103095-110252 备案编号:HBZH-201104- V24-0228 4、招标内容: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管道施工安装及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直至“交钥匙”。具体工作内容为(
9、包括但不局限于):1)直饮水净化工艺、管道深化设计;双管道循环消毒,自动定时监测;2)直饮水净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不锈钢多级离心泵、过滤器、臭氧发生器、气压罐、RO膜;3)直饮水管道、阀门安装调试;4)直饮水冷热两用型立式直饮机安装调试;5)化验室设备的采购安装6)两年质保期内使用所需的滤材;其他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6、预算控制价:110万元7、交货及施工安装时间:与土建配合,具体工期签订合同时再确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最短的设备到货及安装时间8、交货及施工安装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唐家墩武汉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二、投标资格及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10、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投标人必须有在武汉市做过直饮水项目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武汉市卫生防疫站的检测合格证加盖章。三、招标文件售价: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需邮购招标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另收人民币 50 元。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1 年 4 月 18 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22 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
11、0时(节假日除外)。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置业大厦B座七楼)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1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七、开标地点: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601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置业大厦B座七楼邮 编:430071联 系 人: 潘君、胡振忠 联系人 电 话: 027-87816666-8302 13986070600传 真: 027-87816666-8306邮 箱: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帐 号: 840085开户银行:中行湖北省分
12、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帐 号: 01133808091001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2.1招 标 人:武汉国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联 系 人:王 劲联系电话: 027-855816912.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置业大厦B座七楼联 系 人:潘君、胡振忠联系电话:027-87816666-8302 13986070600 *3.6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书;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7.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 17 时(北京时间)疑问纸质版送至湖北省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7楼前台,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5.1投标货币:人民币1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17.2.1制造商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7.2.2代理商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9.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19.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9.3收取投标保证金帐户:收款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民
14、生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帐 号:051001421000491719.4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及时将投标人以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在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首页“投标保证金网上确认栏”进行确认。(网址:)。*20.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2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_四_份 电子文本一份24.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601开标厅27.1开标时间:2011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601开标厅27.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
15、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确定的评标专家总库内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28.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40.2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足额支付中标服务费。41.1质疑受理部门: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总工办电 话:027-87316021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二、投标人须知1.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 定义2.1 “招标
16、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2.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包括所含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专用工具、相关技术文件(含软件)或其他材料。2.4 “服务”系指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2.5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6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授予其本次招标的一种或
17、多种货物订货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4. 联合体投标4.1 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协议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编制入投标文件内。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
18、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4.3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得通过后,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变化了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 标 文 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19、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数字、词义及其它内容提出澄清要求。7.2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7.3 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7.2款规定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同
20、时答复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答疑内容以答疑纪要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代理机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7.5 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对本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其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补充、修改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
21、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上述修改。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9. 通 知9.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单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投 标 文 件10.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0.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
22、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10.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23、,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1.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构成12.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3)法人代表授权书;(4)投标分项价格表;(5)备件/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表;(6)清单及价格表:(7)投标货物技术文件;(8)技术与商务偏离说明;(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1)投标保证金;(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表(13) 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一览表(14)施工安装组织设计(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13. 投标函13
24、.1 投标函是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和提供投标函。14. 投标报价14.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货物及施工安装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价格表和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指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4.2 投标分项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服务的费用;(3)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4)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4.3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
25、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导致废标。14.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5 投标货币15.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服务以人民币报价,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16. 备选方案16.1 如果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可在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外,同时提交备选方案,且须注明基本方案与备选方案,如未注明则以开标时唱出的第一个方案为基本方案。备选方案应说明与基本方案的差异,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6.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了基本方案和备选方案,
26、评标委员会仅对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16.3 如果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在评标时不予考虑。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并符合本须知第3条的规定。17.2.1投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2)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国家有要求的产品);(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 资格声明; (5) 银行资信证明;(6) 经审计的财务报
27、表;(7)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认证证书;(如有)(8)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必须明确一个法定代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明确联合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的联合体投标协议。(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7.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不得伪造。 18. 证明投标货物技术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包括货物名称、结构、功能、技术性能、特点、供货范围、加工装配检验等
28、工艺手段、验收执行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内容。(2) 主要技术资料:投标产品样本、操作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结构原理手册、维修保养、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等技术资料、各种试验报告和鉴定证书(复印件)、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3)类似项目的业绩(包括规模、数量、主要用户、用户使用情况反映等)。(4)保证交货及施工安装时间的措施及施工安装进度安排系统图。(5)施工安装组织设计或施工安装方案。(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7)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8)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对有偿、无偿请分别列出)。(9) 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的
29、备件和专用工具详细的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等。18.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逐条提出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18.4 在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了“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此给予充分的考虑。投标人应对上述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并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否则视为完全响应。19. 投标保证金19.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到账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规定形式、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导致
30、废标。19.3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4投标保证金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5 投标保证金的退款要求和退还时间:19.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退回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资料(收款单位全称、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等),无论以何种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以现金的方式退回。交纳到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鄂政办发【2008】64号文执行。19.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9. 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章41.1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并按本章41.3 的规定提供了所需
31、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19.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9.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19.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本章41条的规定签署合同的或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19.6.3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所做的对其投标报价修正的;19.6.4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20. 投标有效期20.1 投标有效期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导致废标。20.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32、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与否均应以书面形式答复。若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同放弃投标,可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收回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不允许修改,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21. 投标文件的制作与签署21.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印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全名。21.2 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21.3 投标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份数,同时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一份;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
33、另外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原件各一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填写或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一览表与优惠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21.4 投标文件如有涂改,涂改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21.5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应为A4纸规格(图纸、样本等除外)。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22.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必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22.2 投标人应将另外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原件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并在封装上标明“投标一览表”、 “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22.3 投标文件外包装及投标一览表封装上应标明如下内容:收件人:收件人地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22.4 如未按上述规定标识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如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予以拒收,并退回投标人。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截止时间23.
35、1 投标人必须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23.2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改变至新的截止日期。24. 迟交的投标文件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都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25.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材料应按本须知第21、22
36、条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识,并在外装信封上明显标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5.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19.6条的规定被没收。25.5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 开标与评标26. 开标 26.1 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6.2 首先启封标明“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如有)字样的文件,并宣读投标人
37、名称,如符合本章25.1 的规定,该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26.3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纪检、监察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和数量、投标价格、投标声明(价格变更或其他声明)、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内容。只有在开标时读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会考虑,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签字证明。26.4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开标时宣读的内容填写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7. 评标委员会27.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
38、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7.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家中标候选人并排序,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8. 评标标准及方法28.1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标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39、28.3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29. 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印章。29.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 投标文件的
40、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没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将导致废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30.2 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0.3 符合性检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0.4 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30.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30.6 在详细评标之
41、前,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每个投标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30.7 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
4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9)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0)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的;(11)投标人发生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 算术错误修正31.1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时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对价格的算术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并根据修正后的报价进行详细评审。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结果,则其投标将导致废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43、还。(1) 如果单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分项价;(2) 如果总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分项价为准修正总价;(3)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3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以确定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32.3 中标的基本条件:(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3)评标价最低或综合得分最高或性价比最优。33 评标过程保密33.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33.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 中标34. 确定中标人34.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34.2 或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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