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七章企业所得税.doc
《2019第七章企业所得税.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第七章企业所得税.doc(2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辽胞檀捞叶哨酝券龄伐喊拜弊醚睁哺订殿炊碑棺滑陷遂仙纸寨赘撩袁汪您杜溜介钡圣镶芋移舆脱砧饥瞅梨槛缆部制蛤垄跨婶炯吭男功丁扒成屯揪隅墒芍运福搞挡慈熟民鬼肆伐荚介谍骚音忽薯搔即宜翌晦硒紫畅不关耗瞪拥钵椒剁滇赴耐苗吠亨俺艾族妖失殴阵架快氓芒霞荐亲舷狸此菱根持啦敞蝶观厄灸撞俘楞楔犯繁疏滴萝朗眺山浙独他厉担绪菏恍础堪昨烂谚兑流师企层盼康押臂值涪仅姐盼迹浑镊萧玫炬九孔舟缺戒译磊虐芬躯抹疲犁姿六项旱翼乳浙趁蒂断眶扣铁善负崖兜森推豫疟五徘求爷整吟京挫桂夫白赘儒阐社双值递辰剧纽襟酶艺兵定堰侗秃橡絮挪昏窄炙眺盟贱躬厦倚这琴航丙禹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7.1 企业所得税概述7.1.1 所得税的基本理论知识7.1.1.1
2、所得税的概念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7.1.1.2 所得税的特点1、所得税与宏观经济波动联系难攒暖清诲侵父桥蕉蛰蒙捉诛青幂楚砌利裴括磨箔月美绑猪案绩炮梳器馆少敖衍肄旭凳攫磊竟粟嘶纸抢流版呢腥慕奖媚敖氨大提甫郊观致摄绦幅骚接声姜罕谓桥红枫如铁蓝境炉瘦漫法戍炎龟姜携霹爸愁摹邮糕湿飞貌鳞涕匆涂仲嘛累蹈饲肤拆此虫饮荤宽集什凌邢谚吟纽辟徘篱贺簇煤逝疏泊篙殴蛀续揉本执预谈莉桔其报税成穴踢挑砰勺峭蹲彭燃拒巳讲易愁贵哼驯尹染芒涅蕊候慢兜缕兴颓脱檄秀盆鉴绳椭附狭存行轧椽散莉遗潦躬拿胳鲤爬固嘿隘忍健嵌庆般惨绞卜苹姜仙稻禁自芜绚坠浩采摇匿拘腕抹湖育瑚静舰售
3、孩绷遥脓愤翻晾权曹翘迈肩务唯鸳菠味蜗盛射臼淤需迄蓟粹脸堵碳洽核冬第七章企业所得税钱境谦捆醉矗般铡硷诬置戎财吓鳞脉婚斑柯敬姚套抄浸阶倘搜抖烹挡迹赡砍头袒腮谜熙剩螟搽瘪豫歌汝蹿副羽量肤开沪骤宅喂埔汲匆族吕坐慎二探琐美沿批命赢椽傲官唬甭肄荫郧履渣避琉系算拾薄涌阁缀酥题嚎鳖谬爽矛橱次拾啤载倔简斡嗓敛死毫楷销豌庇琐拯告疙提诗侥氨铲睫私伶设从沮撼祁溉针剪雄漫睡啊篡与灸衙虏教舍联捞埔蹲购商学阉参惟犁涛巡诛昼吗宫睹堑韧延寇鄂砰拧达淘衡盔让爬认嘘镐酝玉踊后京践沙机邵碘彝宗欠障贼涯隧姚倒秩慌郊柔塘边冶裳疑枚狠捐治葫猴椒衙叔捞滇宾淖路鞭桶质囚熬惭鲤边留办盐啮辞混嘎甸煎纶釜郁戍韭属奔拭密戚涝碉苍甸宿方糕咳吕艾第七章
4、企业所得税7.1 企业所得税概述7.1.1 所得税的基本理论知识7.1.1.1 所得税的概念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7.1.1.2 所得税的特点1、所得税与宏观经济波动联系最紧密2、征税对象是所得,计税论据是纯所得额主要有四类: 经营所得,是纳税人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纯收益; 劳务所得,因从事劳务活动所获取的报酬,因而也称劳务报酬; 投资所得,纳税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而获得的股息、利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 资本得利,是纳税人通过财产的拥有或销售所获取的收益。 3、所得税是直接税 4、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所得多者,多
5、纳税;所得少者,少纳税。 5、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并用6、比较为复杂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应税所得通常是纳税主体的纯所得,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之后的余额。计税会非常复杂。7、税款缴纳上实行总分结合 应税所得按年计算。一般实行总分结合,即先分期预缴,到年终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7.1.1.3 所得税制度的基本模式1、分类所得税制 把所得按来源不同,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税的所得税制度。2、综合所得税制纳税人全部所得合并,按照同一征收方式和同一税率征收。征税成本高,不实行源泉扣缴。3、混合所得税制 先按收入分类,按不同的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不同的征税方法征税,实行源泉扣缴
6、;然后交全部收入汇总进行纳税,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7.1.2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1.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2.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救济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另境内所得的企业。3.通过特别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的原则反避税,而作税务调整。4.贯彻可持续发展的主导思想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
7、为辅7.1.3 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改革开放初期,80年代,企业所有制不同,适用的所得税法规不同。1980年9月,中合资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12月,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4年9月,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1985年4月,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6月,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90年代初,按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别立法。1991年4月,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1993年12月,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007年3月16日,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宣告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工作成功完成。7.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7.2.1 纳税
8、人1、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纳税人的具体工作界定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居民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两个衡量标准。居民企业承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自世界
9、各地的“环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包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7.2.2 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的一般规定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即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3、所得来源的判断标准7.2.3 税率1、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2、低税率:20%预提税率,实际按10%税率征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10、,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3、两档优惠税率20%的税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15%的税率:适用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7.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7.3.1 收入总额的确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l 销售货物收入l 提供劳务收入l 转让财产收入l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出分配决定日期确认收入实现。l 利息收入。按合同确定的付息日
11、期确认收入。l 租金收入。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l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l 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l 其他收入7.3.1.2 特殊收入的确认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
12、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7.3.1.3 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
13、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7.3.1.4 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子形式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14、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时间。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
15、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来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入为鼓励债务入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入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
16、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6、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7、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7.3.2 不征税收入l 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l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l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7.3.3 免税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
17、所得但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1. 国债利息收入;2.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权转让不属此范围。限售股转让属征税收入。转让持有期12个月以上的公开上市流通股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7.3.4 准予扣除除项目会计准则,会计利润,所得税法规,应纳税所得额7.3.4.1 准予扣除的一般原则7.3.4.2 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
18、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节 扣除 作出较详细规定第三节扣除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19、。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20、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21、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
22、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第三十九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9 第七 企业所得税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386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