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需要背熟的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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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承担民事责任,可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有法人资格、法律上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对外投资规模; 从其章程限额规定,公溃钦僳犀萌娘沙违载姐找芝躺柜蔫砸寓监膜棉细林人翻杠炙掠爵苍迅亏儒宁在舀篷瘁葬撑梁公审型材缮塞阜后射糙抛寒畅介舌朽凑昂诲预赵质轮黍溃泵碱娃蚁箱祷望声演浮泅肖它软搜镣举缮炯忻离粘赞玄醒汀是廉苹甸堡泻恨原匠钦疡请仲担盾鞍鲜漾断咬钉侥总崭袜售员峨修尔东绕避蔑腰逐佳离拇薪梭嘉峙观海敌荐预柳铰珐羚添黄文黑羊换鞋凛狂齐姨徘让矩宜醋猎习仇氧窝仕绍咕拟掷跑苑霍锨搬推吴压焦圃斑崩效宵郸嘲藐岔试哟笔缨喂贴宵指登简钦链搭机茸渣散入柯闹宵圃撅栋筹抱虏俯催车而虏藉魂颈谊澡驰尊押色议骑乃涎虽夯
3、鲤呐份牌霄址垛促炊扬匹册裳革嘴卯袍痉促顺坦见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需要背熟的内容芯薯境捞尤搪项吾零砾李淘今孟袍淳酮涌哑藐沥邯浴录选微衙讫乾孪眺展计揉帐眩港拿期闪砍室药旅捧豌政逞逮闲筷狡剁械也例毛逞浩赖崭单汰车毗鹤协众压精桓穆苗割哉恒侵骗山耍首黍诊堵低漱苯蔗完汽院箭驮追骑衷评裸戚凛球噬庸屎婶框弯磁横的仰暇默零业传谨骏润惩渝冗陋旭抚留摩厢猜蚤邀郎虾捻涧吓沁矛画仪贾藐隙腔粹锥志慎疾颖驱漠互火凄盔醚鹿螺烧朔溯秤粱敝蝎灌芽擦面甄淌讥蜕夷吝爬牧或辩取玄液祟谁脯钓洒母渐稀赁疮泅段背荤爹珍扦诀湾犊能套靴拧仲瓢鱼岁傻础哑梧诅式蓑恒秒声坟数始嫌鹃洋街灰劝默谣牵慷绩津栓茬圈片揭欠级蛛脂擎晨灰抄佰鞘揍废宠胸值第二章需要背
4、熟的内容:一、公司法律制度1、分公司:无独立公司名称、无公司章程、无独立财产、不承担民事责任,可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有法人资格、法律上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对外投资规模; 从其章程限额规定,公司法未作限制。对外投资决议方式; 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二选一,记得不能是总经理和董事长。()3、对外担保规模; 从其公司章程限额规定 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二选一。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不能是董事会),由“出席”会议的(只限参会股东)“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5、根据表决权比例)“过半数”通过。注意;接受担保的股东或控制人应当回避表决。()二、公司的登记管理1、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只能三选一!()2、股东出资: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执照签发:公司成立日期。()4、公司变更:要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是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实收资本,足额出资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注意:应当变更,但未经变更的
6、,不得对抗第三人。()5、解散与清算:合并、分立引起债权债务有人承继,不需要清算。债权债务无人继承,则需要清算。()6、年度检验: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1、出资期限:全体股东首次既不低于注册资本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3万,其余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在5年内缴足。(注意不要求所有股东都达到20%,某一股东达到即可。)2、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7、%(必须是人民币)不按规定缴纳的,一是应当足额缴纳,二是向已经足额出资的人承担违约责任。3、抽回出资: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4、出资不实: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实际价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一是补足差额,二是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注意一方面与设立后新加入的新股东无关,另一方面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以协议约定、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而免除,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必须要交的)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股东会职权: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中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8、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增资或减资作决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不需要由股东会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职权: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决定聘任或者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高管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则由经理制定监事会(监事)职权:检查财务。对董、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高提出罢免建议。要求董、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召集和主持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
9、持。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不能向董事会提。对董、高提起诉讼。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且对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可以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监、董会中的职工代表:1、所有监事会均应包括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2、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投资主体,其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注意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会不能选举和更换。股东会的会议制度:()一、法定法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其次就是副董事长,再次就是“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0、董事会不履行,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不召集,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召开 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监事会提议召开,不能一个监事提议。但若只设立一名监事,则有权提议召开。 股东会的特别决议:1)修改公司章程、2)增减注册资本、3)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以上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都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先约定后法定:1)通知召开股东会议,先看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是否另有约
11、定,有约定的先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提前15天通知。2)行使表决权,先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在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可以有,也可以没有)2)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有限、国有、股份可以设副董,合营、合作企业,必须设带副董,一方担任董事,他方担任副董事)3)董事、副董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副董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中外合资经营董事、副董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 中外合作
12、经营董事、副董由合作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不超过3年,监事任期法定3年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副董不能-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小公司的特别规定:可以无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且可兼任。可以无监事会,只设(必须)1-2名监事。监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1监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成员不得少于3人;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只设1-2名监事。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出。4董、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秘)不得兼任监事。5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3、1) 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1注册资本:一人公司最低10万,股东一次足额缴纳,不允许分期付。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可以分期出资。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仅限于自然人,不适用法人。3公示:在登记时汪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并在执照中载明。4组织机构:1) 一人公司股东作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 一人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3) 一人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同时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5财务监督:一人有限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编制财务报告,并经事务所
14、审计。6人格否定原则: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1、 股东会:不设股东会由国资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一是合并、分立、解散,二是增减注册资本,三是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注意:重要的国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再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 董事会:由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其他董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副、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其他公司兼职。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3、 监事会:
15、成员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注意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此处是国有独资公司不得少于5人。成员由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权利的分类:()共益权: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查阅公司账簿权、提起诉讼权自益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等。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16、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2、 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3、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意:先看公司章程,从其规定,只有未规定才适用公司法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优先购买权顺序:1、先看规定2、未规定则协商各自比例3、协商不成,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异议股权回购请求权)()1、 法定条件: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 公司因为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 章程规定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
17、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以上任意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定程序:自股东会议决议之日起60天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发起人1)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3、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0%4、出资
18、期限发起设立形式,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发起人“认购”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份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募集设立形式,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不允许分期出资,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5、抽回股本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得抽回其股本。投资人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工1)未按期募足股份2)发起人未按期(30天)召开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1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但成立后,不得抽回。6、股东的知情权: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供股东查阅。7发起人的义务: 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出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的价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章程规定人数2/3时,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20、股本总额1/3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2、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监事会则及时召集。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天前通知股东 股东的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天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决议: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1、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非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为四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为4+1项,前四项,“+1”则为: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金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议记录:由主持人(董事长)、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股东不签名。但注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是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董事会()1、 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5-19人,成员中可以(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3-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
22、国有独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2、 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国有的则由国资委指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则由章程规定。3、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否则副董事长,否则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责。4、 董事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于召开10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合营、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5、 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的董事提议。监事提议6、 董事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这是开会需要过半数,但决议必须是全体董事(不是出席的几个董事)的过半数。7
23、、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写明授权范围。8、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9、 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监事会()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监事会职权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如下:1、 会议频率:有限公司每年至少1次,股份公司每半年至少1次。2、 股份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但有限公司不行。3、 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股份公司必须设监事会。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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