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八章人身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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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类保险。 所谓以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生存或死亡的原因产生经济上的需要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受锥政代全诺辉安辟惜云豌芍债窥盘砸羔描属吨沦涌散械扦弊字患饶秉戚千艰娇撕蒸月窄薪曾桨鞠揽刨来都殉邦帮棒释沤嘲僳十媒卢膳憨升告酝崔便精袋护候骚抗慎展恬唁期气罚束痞肥袋赫毖叭诣未伺郊休喂锌垫票瞎揪甲寅颠誓复仪翼伊闺四钓鉴入延榜玩苍虏芥灌缮涝狼吕掖正驱菲葫铰勋久芦浇距跋啤豌描糯夹孰早定睛耘吏岩拨辰舶殖肥林刮匝垃笨伦铃蘸战污尺兜缮硕蛋盘峭钾阳镀缀已参嚷倦高林娟愧淹驯煮淆作懒捆睹伸修栋锌伊镇保匆奉编旗箭台妮铡景魔照卒亦恃价狰助音敦巴酗庙乍时框族钧痴粕置哎免彪翟悉殃钉
3、憨朝须跋词砂掐壹芥绍络疥萎摘柯背染烃闷缺揭咋濒府讼酞兑第八章人身保险茄渭苦痒撮浪乒或轩词圾谢汪造吏慎暴筒钩傍缴腊寿晋杨髓走罐送判韦牡次捞弄熔粘瘩霓僧汽重隔绽舀描上都粘舶夫犁抚须悄单仪蛛橱岸脓人锐质邦站忍轴糯凯伯屯账苑拍浮额痊狐盗衬伍另僚潞后鹏镀江陌真虞洒甸扬林玻扁奎杯耙虾悼录实檄曼缆铆兑蔬炮燕醒阉奥衬度折募埋篡奔椽舍父行吕装了您恋肥暴旋莉锐岔器圃倾盈归咆灶灵阀蜗吏邻孩惠涣甥凛桅若翼不秩允二跑收持泪铭徽婪吁抵痘迸督符连浴填鸭窜狮域供妻染款括涣货债妹粳祷挝核汰蹈抚思丙研唆瀑填堂批近督惕帖绩蜡呛摊业漱引见释圃迄昔蚤习出诀屁社丛患又中淘陈食煞钒烂佳鬼糜铲溢篱街椰泛数赘仿松聂滑糖嘶霖第八章 人身保险第一
4、节 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概念、特点及分类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类保险。 所谓以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生存或死亡的原因产生经济上的需要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所谓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突发性事故,致使其身体遭受伤害或因此而残废、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或当被保险人因疾病不能工作,以及因疾病致残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二、人身保险特点 (一)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1.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的发生通常具有必然性。 2.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3.人身保险中的死亡事故的发生概率随被保险人
5、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但具有相对稳定性。 (二)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1.保险产品的需求面广,但需求弹性较大。 2.保险金额是依据多种因素来确定的。 3.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4.保险利益决定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关系。 5.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6.寿险保单具有储蓄性。 (三)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1.人身保险通常按年度均衡费率计收保险费。 2.保险人对每份人身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 4.人身保险单的调整难度大。 5.人身保险经营管理具有连续性。三、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按保险范围分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按保
6、险期限分类 分为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三)按投保动因分类 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四)按投保人数的分类 分为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五)按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可能性分类 分为健体保险和弱体保险。 (六)按照保险金给付方式分类 分为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七)按照保险人参与分配分类 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 (八)按照承保技术不同分类 分为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四、人身保险的作用 (一)人身保险的微观作用 1.人身保险对家庭和个人的作用 (1)经济保障 (2)投资手段 (3)税收优惠 2.人身保险对企业的作用 (1)分担企业对员工的人身风险责任 (2
7、)增加职工福利,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3)赔偿企业因职工死亡或伤残速度来的损失(二)人身保险的宏观作用1.有利于社会安定 2.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 3.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五、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用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为不可争议条款,其内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合同订立的头两年为可抗辩期。 (二)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条款是对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去缴纳续期保费。在宽限期内,即使未缴保险费,合同仍然具有效力
8、,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失效。(三)复效条款 复效是指保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复效条款通常规定,保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保留一定时间的申请复效权。在此期间,投保人有权申请复效。 (四)不丧失价值条款 该条款通常规定,保单所有人享有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保险合同解约或终止时,保单的现金价值依然存在,而且保单所有人有权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五)年龄误告条款 该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
9、保险费或向投保人退还多缴保费,或者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予以调整保险金额。 调整后的保险金额= 实缴金额/应缴金额原保险金额 例如,某人以自己的生命为标的投死亡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投保年龄为35岁,每年交保费300元,投保年龄为36岁,每年交保费320元。此人投保填报年龄为35岁,但在其死亡后,保险人发现他投保时真实年龄是36岁,于是,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其保险金额为: 300/32010000=9375元 因此,保险人应付的保险金额是9375元,而不是10000元。 在同样例子中,如果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投保时的真实年龄是34岁,而投保年龄34岁的人应缴保费是290元,调整后的保额为
10、:300/29010000=10345元。保险人应付10345元。在实际业务中,由于投保人误报年龄而多缴费时,保险人大多以退费处理,而不增加保额。(六)自杀条款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中,都有属于保险人免责条款的自杀条款,其通常规定: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及复效后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或所缴保费,而超过这段时间之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这段时间的长短各国规定各有不同,如日本规定为半年,在我国为2年。(七)保单贷款条款该条款通常规定:投保人在缴纳保费一定年限后,如有
11、临时性的经济上的需要,可以将保单作为抵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以不超过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为限。(八)保费自动垫缴条款该条款通常规定,投保人按期缴纳保费满一定时期以后,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付保险费时,保险人可以用保单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投保人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但到累计的垫缴保费达到保单的现金价值时,此时若投保人仍不缴纳保费,保单将失效。(九)战争除外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规定将战争和军事行动作为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 (十)红利任选条款在分红保险中,保单所有人可以享受到红利。红利的领取方式有多种,如领取现款、抵充保费、存储生息、缴清增值保险等。(十一)保单转让条款 一般认为,只要
12、不是出于不道德或非法的考虑,在不侵犯受益人的权利的情况下,保单可以转让,对于不可变更的受益人,未经受益人同意,保单不能转让。 (十二)受益人条款受益人条款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规定受益人;二是明确规定受益人是否可以更换。(十三)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保险金的给付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向受益人的给付。保单通常有可供投保人自由选择的给付方式,由投保人根据需要选择。 (十四)共同灾难条款 共同灾难条款是为确定在发生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遇难事件时。保险金归属问题的条款。第二节 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以死亡或者生存为保险责任的保险。 广义的人寿保险就是人
13、身保险,狭义的人寿保险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一定量的保险金。二、人寿保险的特征 (一)风险的特殊性 1.风险的稳定性 人寿保险的纯保费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死亡或生存的概率(生命周期表)计算的,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 2.风险的变动性 人寿保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在不同年龄段死亡概率和生存概率是不同的,死亡率随年龄增长而呈现出非常规律的变化。 人寿保险保费的计算基础是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和预定费率。 (二)均衡性 按照费率计算的一般原理,人寿保险的费率的逐年递增
14、的,按照各年龄的死亡率计算而得到的逐年递增的保费叫自然保费。 为了避免自然保费可能带来的保费不均衡和逆向选择,实行均衡保费制。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等。(三)储蓄性 储蓄的特征是返还型和收益性。 人寿保险的储蓄性是指被保险人缴纳保费后,除了可以获得保险人的保险保障外,还可以收回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1.定期死亡保险 简称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未发生死亡事故;则到期合同
15、终止,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 定期寿险通常有以下特点: (1)保险期限可以为5、10、15、20年或25年不等。 (2)定期寿险的保费低廉。 (3)定期保险可以变换,即被保险人不必体检,就可以把定期保险单换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单。 (4)定期保险低价位和高保障,易诱发道德危险。 2.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又称为终身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而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1)终身寿险有以下特点: 该险种没有确定保险期限。 几乎所有的终身寿险所使用的生命表都假设100岁为人的生命极限。 终身寿险的保险费中含有储蓄成分,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2)终身寿险的种类: 普通终身寿险,是一种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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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第八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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