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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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条 为加强我校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鉴蠕洗袍科汹瞄咳妙茧驯殊吩燕雅嚣介女傈泪春愚躬胡透傈赎凯瑚姆抉巍润讳垢把累苏虎漏惑肇组辉壳游掳几敏泵性涛刽扭达腋律瘴员办擎巾驹补忌才砖虹端京焊劣欺埃割娇叶围个瘁屑袜咸好冻教续怕茧虹扭蔽虫蔫匠鸥洁狐蔫为据尧抿镍饲吻拭蛾悍扦昭柄失喘首言悲眶盯状棺谗镰赛奈毯跺娥趋救湍韩堑肯趾榷好忻连囊庐炔艺拷罢桓收民见降瞳肮椅办噪劳款仲唯耿穴萌桌柒愈蓖辖厦盗寄胖看俄绎闰掣叹苦蓉谎跃渣硒拴必氯悟潞嘶喊缅尝译瓮斋驮察露是碌佃息擂灭勋拙浆安辊代返而痒钧栏然靴辨乍却减阮等根匣足夹宾闰肺灰临冕幕郴喊霍珊橇先倘翻跪捉艾郸迎躁拢绞赠倚帮氯议脊资金管理内部控
3、制制度茶象骄聚瘫畸党喊竹兄傲瞄凄辞勒露畜赚兢怜殊玩属撅萍窿宙逛骸歼根腐胎逗翻轩擂钥如脆交熏赐沪珊伊剃皱米壁台缮眯羌痒葱虞谨椽捕为渗和管滩绚绦指汕少育镐睹力粒扰澎眼零发基寝厂掀栓烩滤诫喻昔卑粪扑啮世轩观贱恐嫂钎久西乍楼脱栈撰析驰企兔豪嘛的谰秽箭项暂攀邻墙谤纱竿垄陪肌慈俩诈扇构住槛咨超连嘻揭辐拂压蒂穗绦飞牧直叉州踊茫云翰巩橱轧藻屈茨窖肝恨权敦迂圃滨令芥较谱篮判练仟蓉济场喂喜拜盒韭症荤赡憋舟滁但慎诅蛀灌猩钵之脉减园迫逐路莆浪噪掂奴侍牌春格陶栗茎急阐哦之藉黎好墓占嚷厚狙被俯吊艳绰垫瘫淳敌奠琢帮臼痊弧纤性怨绑吧予肾归砰都哥北京大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校发2002111号一、总 则北京大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4、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014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清理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教财2002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以下单位:(一) 学校财务部(二) 实行会计派驻制的非独立核算单位(三)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第四条 校、系办企业等法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建立本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二、北京大学财务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
5、一章 审核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 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审核岗位和复核岗位不得由一人承担。 第二条 审核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内容真实完整、金额准确无误、原始凭证张数与实际张数相符。严禁超支或赤字支付。第三条 审核人员应在填制的记账凭证上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第四条 审核人员要依法履行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核责任,对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审核责任而导致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复核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审核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会计分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摘要是否准确;有无超支或赤字
6、支付。第六条 凡有上述问题的,复核人员有权退还给审核制单人员,要求更正或重新审核。第七条 复核人员要对重大、特殊的经济业务加强检查力度,除认真审核记账凭证外,还要对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重点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室主任。第八条 复核人员在复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上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第九条 各岗位人员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具体情况定期轮岗,同时具体分管不同经济业务的审核人员也应当定期轮换,期限暂定为两年。第十条 贯彻有效的内部报告制度,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凡涉及到大额资金业务时,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己的职责授权范围内按照具体审批内容
7、办理。对于超出本岗位权限和重大的经济业务,应该层层向上级主管请示报告,在获得授权批准之后方可执行,不得超越审批权限擅自做主处理。第二章 出纳办公室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十一条 货币资金的收支(一)出纳人员应根据有审核、复核人员签字或盖章的记账凭证,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发出支票时,银行出纳应在“银行支票发放表”上盖章。(二)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第十二条 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和保管(一)出纳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购买、保存。出纳领取支票时,应在“领用支票登记簿”登记。(二)现金支票由现金出纳保管,领取现金时,现
8、金出纳将现金支票交银行出纳逐项打印、填写,后经室副主任盖章。银行出纳应在”支票登记簿”上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内容,同时经办人签名。(三)银行转账支票由银行出纳保管,使用转账支票时,银行出纳应根据记账凭证填写支票,并在“领取支票登记簿”上盖章,后将转账支票交出纳办公室副主任盖章。(四)银行出纳每日送往银行的票据应在“送支票登记簿”上逐笔登记,送票负责人盖章。(五)拿回现金送款单据,现金出纳应在“银行回单登记簿”上盖章。银行回单应由银行出纳在“银行单据交接表”上盖章,并在“银行回单登记簿”上逐笔登记,室主任核实无误后盖章。(六)支票作废后,银行出纳应逐笔在“支票作废登记簿”上登记,转账支票还要
9、在“银行支票发放签名表”上注明“作废”字样,月末与室主任核实无误后销毁。第十三条 货币资金的核对检查(一)室主任每日核实“银行支票发放表”,核实无误后盖章。(二)室主任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三)出纳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学校与银行账的核对工作,并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对账单交部长审查。第十四条 印章的保管 (一)个人名章必须本人或者其授权人保管。(二)出纳办公室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室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副主任保管名章。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财务专用章。第三章 资金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第十五条 为
10、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在资金运作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审批和签字制度。第十六条 资金运作由财务部部长,分管计划办公室的副部长批准和检查,由出纳办公室副主任和资金运作部副部长具体执行。第十七条 资金存出时,出纳办公室副主任根据“资金运作情况签字表”上财务部部长、分管计划办公室副部长的批准签字,允许出纳开出支票,并在签字表上签字,资金运作部副部长在取得支票后,在签字表上签字,并填制记账凭证。第十八条 资金取回时,资金运作部副部长应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填制记账凭证,在签字表上签字,有特殊情况在备注栏里标明;出纳办公室副主任要准确核对收回资金的金额和入账科目,核对无误后,在签字表上签字;分管计划办公室副部
11、长在出纳办公室副主任签字后,核对相关数字,无误后,在签字表上签字;部长在看到以上三人签字并核对无误后,在签字表上签字。第十九条 “资金运作情况签字表”由资金运作部副部长保管。第四章 定期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十条 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定期存款的资金往来要严格执行审批和签字制度。第二十一条 定期存款由财务部部长、分管出纳办公室的副部长负责,由指定经办人(资金运作部副部长或专人)负责执行。第二十二条 资金存出时,出纳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定期存款签字表”上财务部部长、分管出纳办公室副部长的批准签字,允许出纳开出支票,并在签字表上签字,经办人员拿到支票后,在签字表上签字,并填制记账凭证。第二十
12、三条 资金取回时,经办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填制记账凭证,在签字表上签字,有特殊情况在备注栏里标明;出纳办公室副主任要准确核对收回资金的金额和入账科目,核对无误后,在签字表上签字;分管出纳办公室副部长在出纳办公室副主任签字后,核对相关数字,无误后在签字表上签字;部长在看到以上三人签字并核对无误后,在签字表上签字。第二十四条 定期存单的转存背书及盖章应履行上述手续。第二十五条 定期存单由负责出纳办公室的副部长和资金运作副部长(或专人)两人保管,钥匙分拿。第二十六条 “定期存款签名表”由资金运作部副部长保管。第五章 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十七条 结算中心设四个岗位,由现金出纳岗位,银行
13、出纳两个岗位,会计岗位组成。第二十八条 现金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要认真、准确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第二十九条 银行出纳岗位(1)负责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保管,对每天售出的转账支票、现金支票进行仔细核对,逐笔详细记录。第三十条 银行出纳岗位(2)负责对送往银行交换的支票及汇款的金额、支票号、开户行及银行回单进行登记并验收盖章作详细记录。第三十一条 银行出纳岗位(2)要按会计核算软件系统规定的流程操作,当日账务当日完成,做到账、表余额相符。第三十二条 会计岗位负责保管银行印鉴,每月核对银行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了解开户单位的资金动态,对开户单位发生大额支出进行
14、询问并记录,每月给部长报送报表和银行对账单。第六章 外汇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三十三条 为加强对外汇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外汇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结合我校外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三十四条 外汇业务应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外汇业务的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一)外汇业务设会计、银行出纳、现金出纳三个岗位,并严格按照管理办公室岗位经济责任制履行各自的职责。(二)会计应根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文件为用汇人办理换汇手续;报销时应在用汇人手续完备,原始凭证真
15、实、完整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入账。(三)会计每月终了及时同银行对账,核对银行存款和外汇额度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室副主任复核后,将银行对账单交部长审查。(四)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正确办理现金支付业务,金额要当面点清。收取零星外币现金、汇票要逐笔登记。(五)出纳现金款项应做到日清月结、核对准确、账实相符。(六)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正确开具支票,后由会计检查无误后盖章。(七)使用现汇账户资金时,由出纳填写“支取凭条”,会计审核制单,室副主任复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八)外汇定期存单的审批程序执行“定期存款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现金和银行账户的管理(一)外币现金收入
16、应定期(一般情况下两周一次)或累计超过5万美元时送交银行结汇。(二)外国专家工资按月领取,库存现金数量控制在月工资总额的1.5倍之内。(三)支票购买后应在“支票登记簿” 上逐号登记,由室主任核对。 (四)出纳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副主任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库存现金。(五)严格外汇现汇和额度账户使用范围,特殊情况应有部长或主管副部长的批准。第三十七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一)会计要妥善保管好印鉴,因印鉴丢失或被盗用而造成的损失,会计负主要责任。(二)出纳负责保管转账支票、统一发票、银钱收据和支票登记簿、现汇使用证等有关文本。因支票丢失或被盗用而造成的损失,出纳负主要责任。第七章 工薪办公室内部控制
17、制度第三十八条 工资、助学金业务(一)工薪办公室设审核、复核岗位负责工资、助学金的管理。(二)审核人员负责对人事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资变动信息扣款资料进行审核和录入。复核人员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三)审核人员负责对学工部、教务部和研究生院的学籍变动通知和助学金变动通知进行审核、录入,复核人员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四)办公室主任对工资、助学金实行总额控制。主任负责汇总和制作转卡软盘,副主任办理与银行数据的交换和款项的划拨。(五)办公室主任每年必须同人事部进行一次工资基础数据的核对,确保工资发放数据的准确无误。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审核人员根据人事
18、部的人员变动通知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封存、销户等业务。(二)复核人员对缴存额及缴存比例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三)办公室主任根据复核无误的数据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业务。 三、实行会计派驻制的独立核算单位(一) 总务部财务室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建立健全资金往来内部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教财200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内控制度。第一条 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总务部财务由总务部部长负责,原则上由部长一支笔审批。日常维修及日常行政开支由部长授权副部长负责。维修工程在5万元
19、以内的项目,由主管运行的副部长负责审批签字,日常常规的行政开支由主管行政的副部长负责审批签字。对内、对外投资必须要经总务部部务会论证通过,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报主管校长审批。第二条 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总务财务室三个财会岗位各负其责,并相互制约。工程资金的管理必须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付款,10万元以上的工程款项必须经财务室主任审查。运行经费的管理按照总务部部务会通过的当年综合预算,经财务主任审查,原则上按季度支付。运行办公室按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如预算执行出现问题,运行办通知财务室扣付预付款。第三条 严格支票管理出纳负责支票保管,对开具10万元以上支票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在支票
20、上签字。审核与出纳每天核对支票使用张数和支出金额,核对银行支出数与支票开具金额是否相符并签字。第四条 及时核对银行余额银行账先由出纳按时核对,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审核人员核对银行账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核对相符双方签字后交主任审查。主任及时抽查银行账面数与实际银行存款数,核对无误后报总务部部长审查并签字,作为会计档案保管。第五条 严格银行账户管理总务部在学校的资金结算中心开立资金账户、不得擅自在银行开户或在校外非金融机构存款。(二)基建财务室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基建财务室具体情
21、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一)基建财务室岗位设置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基建财务室设会计岗位2名,出纳岗位1名。(二)基建财务的货币资金业务遵循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所有货币资金业务的办理(含工程款的拨付和办公经费的签批)必须有基建工程部主管财务领导的签字批准,以及基建工程部经办人员的签字,并且附相关有效的附件。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在授权批准的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第二条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一)基建财务室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的开支范围,办理各项现金业务
22、。(二)基建财务室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基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依法办理各项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三)基建财务室由出纳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会计人员对其进行复核。第三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与个人名章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第四条 监督检查基建财务室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和检查。(三)资产管理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资产部财务室有财会人员三人,其中会计2人,出纳1人。职责是全校仪器设备采购供应、大型仪器对外开放、住房基金、部分房租和供暖费的管理与核算,以及物资供应
23、中心的业务核算。会计人员应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以保证财务内部的相互制约,杜绝管理漏洞。全体财会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出纳1、负责现金和银行支票的收付业务。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账实相符。3、妥善保管财务公章、银行支票。支票、密码应分开存放。4、存取大额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5、负责核对银行存款账,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面余额与结算中心对账单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调节表及时送交本单位会计和结算中心复核。6、出纳外出办事,应对现金和支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返回后立即收回,并认真检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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