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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自治区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依靠各级企业减负工作机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优化成长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把企业减负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减负工作内容,畅通企业负担反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行动和宣传活动,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2、。一、制定行动方案,加强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宣传指导按照工信部关于印发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工信委及时制定广西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全区14个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和工信委组织实施,并抄送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财政厅、物价局、公安厅、民政厅等12个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争取他们的支持、协作和配合。各市结合工信部和自治区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万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程”等6个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为切实做好全区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
3、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一是组织收听收看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6月15日,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财政厅、民政厅、物价局等9个单位和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农业厅、地税局、工商局等18个中直、区直单位和部门有关负责人共40多人在广西分会场收听收看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讲话;二是及时组织自治区工信系统学习宣传广西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中小企业负担情况调研摸底。6月15日,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邱东率自治区工信委有关业务处室和自治区减负办的同志到广西新闻广播阳光在线直播室,宣传今年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活动安排,现场回答听众反映的涉及减
4、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二、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全面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自治区工信委在玉林市召开全区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经验交流会暨中小企业服务年启动仪式。各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中小企业服务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服务、融资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等多种服务活动。(一)及时部署,做好引导指导服务。4月20日,自治区工信委主任束华在中小企业服务年启动仪式做出部署,要求各市从政策法规、融资、节能、技术创新、信息化、
5、经验交流、人才推进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系列公益性服务;自治区工信委及时制定印发广西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指导各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二)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政策宣贯服务。一是抓好政策入园入企。仅钦州市开展“学文件、用政策、强企业”行动,就发放了2000多套宣传资料,使全市超过250家以上企业进一步了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二是抓好政策宣传咨询。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并组织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和园区,提供现场政策咨询宣讲服务,积极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的有关减负政策措施,如及时把工信部编印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解答(2008-2012)发送到市、县进行学习;把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
6、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32号)等政策文件转发园区、企业。(三)创建体制机制,推进投融资服务。为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瓶颈特别是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贵等问题,5月21日,自治区工信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举办“全区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启动仪式”,并联合推出第一批2000个中小企业融资项目,项目总投资1055.1亿元,计划贷款770.4亿元。柳州市通过创新融资贷款模式,放大财政扶持资金作用。制定了柳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助计划实施方案、柳州市财政资金支持企业信用贷款方案。用市财政原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县域发展资
7、金”等专项资金,打破原扶持渠道,即由原支持有项目的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或补助资金用于与商业银行合作,把这笔资金通过银行放大5-10倍用于给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四)加强知识培训,推进转型升级服务。根据国家银河培训工程的要求,广西实施了“万人培训计划”。自治区工信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和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广西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动员暨师资培训大会。桂林市工信委举办2次知识产权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张跃平等专家举办“桂林市外观设计专利知识培训”,培训人数80人;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家举办专利申请务实操作培训班,培训人数120人,极大提高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发
8、明专利增长工作的认识。三、加强协调合作,开展部门企业减负专项工作(一)开展减负调研,出台惠企政策措施。5月以来,由于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区原材料企业生产不足,部分企业因原料不足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用电负荷下降,电力供应由紧张转为略有富余。自治区工信、发改、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联合深入企业调查、召开座谈会,及时研究出台支持资源型优势特色产业的重点企业用电需求促进工业发展实施办法,从5月份起,对百色银海铝业等资源型优势特色产业的重点企业,给予4分/千瓦时用电奖励,对减轻这些企业的成本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 7月、8月后用电负荷和企业开工率均出现稳定增长。(二)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
9、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措施的分工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物价局牵头与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自治区减负办认真研究,具体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十四个部委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事项,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原则、政策界限、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自治区财政厅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过程中,规范清理审核的程序。首先,各市财政、物价部门和区直各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本地、本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填报“自治区涉
10、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意见表”、“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然后,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对各市、各部门报送的清理情况表进行审核、汇总,对照清理整顿的原则,提出了拟保留、取消、规范管理、降低收费标准的清理意见。2、自治区物价局清理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一是要求各地和各部门要认真清理本地所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的规定坚决取缔6种乱收费行为。二是明确我区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重点是2007年1月1日之后出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国家制
11、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在当地执行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提出降低收费标准或取消收费项目及其他规范意见及理由。3、自治区民政厅清理规范社团收费。分别以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民间组织管理局牵头对全区的福利企业及厅直属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清查,着重清查了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以及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和索要赞助的问题;二是强制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学术研讨、技术考核的问题;三是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的问题;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的问题;五是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企业捐赠、捐献的问题;六是行业
12、协会与政府机构脱钩情况。经排查,民政部门主管的协会,均未发现上述问题。社会团体通过与行政部门脱钩后,已完全做到了机构、人员、财务、财产和职能五分清。(三)实施优惠税费措施,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一是印发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主要内容包括减轻微型企业纳税负担、鼓励微型企业安置特殊人群就业等。二是连续调整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继2011年11月1日把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后,2012年5月1日又将营业税起征点调高
13、到20000元。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广西近70%的个体工商户不用交税,每年将减轻个体户税费负担约4亿元。三是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票工本费,每年减轻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约5000万元。四是编印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南5万册,免费发放给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我区万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推进实施
14、“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打造“14+10”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我区中小企业的发展。自治区工信委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信部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成立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道伟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高雄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等16个中直、区直部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二)开展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仪式活动。5月21日,自治区举行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启动仪式,
15、中直、区直的领导、各市分管副市长、19家驻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各市工信委的领导及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领导及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代表共计3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19家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信贷合同,总金额达2.1亿元。各市也开展了类似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三)实施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自治区工信委通过开展多项活动,制定多项措施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一是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下发实施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支持广西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2012年度广西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
16、水平,推进我区小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推出2137家成长型小企业产业项目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等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销售收入增长率及销售利税率较好的小企业进行对口信贷扶持,促进资本与项目对接。据统计,上半年驻桂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批已经安排1350家成长型小企业,贷款额度734亿元。(四)建设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根据国家工信部等七部委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建设一批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等自治区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文件。一是规划实施建设目标,提出用三年
17、的时间建设“1+3+14”的目标,即建立1个广西中小企业网络服务中心,3个自治区专业网络服务平台,14个中小企业网络服务窗口。二是会同广西联通分公司、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编制了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目前,广西联通分公司已投入130多万元,先期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三是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和“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市加快筹备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目前全区市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达到了10个,能够较好的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信息网络、质量管理、管理咨询、政策法律、市场中介和人才培训等服务。五、开展惠企政策措施梳理,优化企业发展
18、环境2004年以来,广西先后三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努力为企业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一是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2项,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156项,事业性收费项目36项;二是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87项,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4l项,事业性收费项目2046项;三是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费用,不体现政府行为,也不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特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经审核,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收费项目共77项;四是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682项
19、。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1404项(其中:自治区项目12项),事业性收费项目3278项(其中:自治区项目707项)。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如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规定和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相关要求。一是我区目前在建的普通收费公路建成通车后不再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已批准收费期限的收费站,其收费期满后一律撤站停止收费。同时,对一些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按规定进行撤销、合并和调整,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过往车辆通行。据统计,2010年1月-2012年9月,普通公路共撤销18个收费站点,合
20、并1个收费站点;提前取消7个公路项目收费,终止收费里程221.8公里。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要求,对我区所有的收费公路(总里程8000多公里)都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减免政策。截止2012年9月底,实行运输鲜活农产品 “绿色通道”政策预计累计减免通行费43亿元,减免车辆数4420多万辆,其中:减免车辆通行费7.3亿元,减免车辆数430多万辆。三是与物价局、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制定和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范围及
21、其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半优惠的通知,对运输通用干货集装箱、保温集装箱、动物集装箱等七种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全部纳入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优惠范围。截至2012年9月底,全区累计减免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共15万多辆,累计减免通行费共4000多万元,大大降低了货运成本,有利于促进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业的发展,有效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六、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及企业减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经营成本问题。一是能源价格高。由于我区缺煤(90%煤外购)少电,工业销售电价比西部省区高10%,我区企业面临用电成本过高的困境。二是招工难。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我区制造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现象,尤其集中在服装、箱包
22、、纺织、电子、机电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除工人的供给不足外,企业工人的流失率也在不断增加。梧州市抽样调查80家中小企业中,企业员工平均工资为2123元/月,有47户企业需招收技工、操作工、普工等生产一线工人,需求用工3090人。(二)融资难问题。一是企业流动资金比较紧张。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部分企业建厂后即面临资金匮乏的窘境。二是融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情况难以准确把握,而中小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金融产品、融资方式、审批流程等不了解。三是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缺口较大。初步统计,一季度我区部分市的中小企业技改项目贷款普遍达不到计
23、划数的30%。四是融资成本提高。今年以来,部分银行贷款利率大幅上升,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五是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更为突出。小微企业普遍处于发展初期,产品结构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差,且财务报表随意性较大、透明度不高,银行不敢轻易放贷,支持力度有限。(三)惠企政策落实难问题。调研检查发现,一些正常的行政性服务收费,由于政策和标准调整,一些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有利的就积极推行,对本部门本系统造成困难和不利的,就采取拖延或用已废止的政策标准对付,导致企业负担的加重。一是收费标准已调低,仍继续按原项目标准收费。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财综20075 4号)已经把建设部
24、门收取的小城镇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从3%降至1.5%,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仍按工程投资总额的3%的标准收取小城镇建设配套费,比1.5%的规定收费标准高1倍。二是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财综200754号)已经取消土地部门收取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费等,但检查发现部分基层单位仍按原收费项目标准继续收费。三是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检查发现个别房管部门没有提供白蚁防治服务,仍对建设单位个人收取白蚁防治费。减轻企业减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艰巨。启动和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开展企业减负专项
25、行动启动部署不平衡,个别市没有按广西企业减负行动方案要求开展相关阶段工作。二是新形势、新任务对企业减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减负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资金及办公条件等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七、做好企业减负工作的建议(一)加大企业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了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树立信心,激发他们举报反映涉企负担问题的热情,为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二) 强化企业负担监督检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作用,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调查,并把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三)建立企业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企业减负工作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需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负工作的宣传、监督、检查和追纠等机制,把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减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有计划、按程序做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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