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实施细则.doc
《九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九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实施细则.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九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其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江西省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分套检验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住宅工程建筑质量的分套验收及其监督管理。本细则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其中每一套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住宅的每个单元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的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的专门检验验收。未经分套验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
2、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质量监督机构不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第三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不能代替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执行本细则的同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当每套工程完工后,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质量分套验收。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分套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与分套验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分
3、套验收前,应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编制书面分套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并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三)验收小组依据国家、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和已确定的分套验收方案逐户进行检验,并作好检查记录。住宅工程分套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提出处理整改意见,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做好相关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施工单位应对分套检验合格的每套住宅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四)分套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按套及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表(见附表一)。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套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验收项目:(一)建筑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护栏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尺寸。(六)给排水工程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其他规定要求分套检查的项目。(九)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第六条 质量分套验收内容(一)建筑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1、
5、验收内容:(1)建筑地面空鼓、裂缝、脱皮、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2)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3)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建筑地面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2)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起砂等缺陷。(3)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低于3cm。(4)墙面和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
6、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二)门窗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2)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3)推拉门窗扇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4)安全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核查安全玻璃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3)建筑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装
7、置。(4)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5)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大于1.5的窗玻璃和落地窗应使用安全玻璃。(三)护栏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护栏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2)栏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3)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4)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2、验收标准:(1)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2)六层及六层以下(临空高度
8、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以上(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3)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4)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5)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四)防水工程质量1、验收内容:(1)屋面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或淋水试验检查观察。全数检查。(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蓄水(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九江市 住宅 工程质量 验收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501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