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社字20106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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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文社字201064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首批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0年是自治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实现县级支中心、乡村服务网络全覆盖的一年。根据我区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安排,结合国家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实施进度,自治区近日对首批350个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设备发送、集成和培训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文化部有关要求,为实现首批苏木乡镇基层点2010年12月全部建成,2011年初投入使用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建立在苏木乡镇文化站内的
2、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是具有网络信息查询、宣传教育培训、休闲文化娱乐等多种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免费公益性服务阵地,也是为农牧民提供网络文化服务的主要窗口,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苏木乡镇基层点,对于开展嘎查村基层服务点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自治区农村牧区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促进城乡经济文化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乡镇苏木基层服务点建设和管理工作。二、规范标准,做好前期配套工作请各盟市文化局通知所属旗县,于11月20日前督促项目苏木乡镇完成以下配套准备工作:(一)文化共享工程专用
3、室在文化站内准备1间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专用房间(如专用房内没有接地或楼顶没有防雷设施,由集成商负责实施)。专用室内需配备至少5套电脑专用桌椅,接入不低于2兆带宽的互联网络。专用室应有防火、防盗、防水设施,有专门管理制度。(二)卫星接收天线底座。在文化站所在建筑物顶部或避风处,完成长、宽、高分别为100cm、100cm、30cm的卫星天线底座(即高为30cm的平面正方形平台)。卫星天线底座要求由钢筋水泥制成或钢架固定,以保证天线牢固稳定;天线底座与专用室直线距离不超过15米,且南面5米内无遮挡物,以保证接收效果。二、设备发运、施工布线和安装调试经过公开招标,此批建设项目有3家公司中标:“PC
4、服务器等”、“卫星接收系统等”为内蒙古万德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PC机、投影机等”为内蒙古巨鹏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集成及服务”为内蒙古华昕立合科技有限公司。(一)设备发运。设备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指定时间内,将基层服务点设备和软件免费送到各乡镇所在旗县文化局,存放在县级支中心(图书馆)内。各文化站应及时将设备取回。集成中标企业应在30日内,完成对基层服务点软硬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接地基础,网线、电源线、线槽等辅助材料由集成中标企业负责;制作天线基座、提供专用房、配套桌椅、供电等由项目文化站负责)。(二)施工布线。采用超五类以上非屏蔽双绞线,水晶头必须为品牌产品,质量可靠且抗老化;电源线、
5、插座载荷能力应大于正常工作电流一倍以上;地面电源线采用防水线;地面走线槽采用金属板材,厚度不低于1.0mm,坚固、耐压、防锈蚀;沿(穿)墙走线必须加PVC线槽或线管;架空走线(卫星信号或网线)必须配钢缆以提高连接强度。布线系统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要求。(三)苏木乡镇文化站要配合集成中标企业施工,以确保施工质量。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如有场地、用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自治区文化厅汇报。三、售后服务和现场培训(一)在工程验收前发现设备出现问题,由中标企业及时上门免费进行更换;工程验收后设备出现问题,按照保修规定由中标企业负
6、责免费上门维修。(二)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集成中标企业为基层服务点现场培训工作人员,内容包括:系统连接说明、设备管理和维护、资源接收、服务器用户管理和权限设置、系统恢复、应用软件安装使用等,课时不少于2小时。乡镇苏木文化站要配合集成中标企业做好现场培训的组织工作。四、设备接收和初步验收(一)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产品,由设备中标企业直接发往指定地点(各乡镇所在旗县文化局)。旗县文化局委托当地支中心(图书馆)在3日内对照设备品牌和型号,完成初步验收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后,通知苏木乡镇在5日内将设备运回,并由文化站专人负责登记、保管,等待集成中标企业进行安装和调试。主要设备需在外部显著位置制作文化信
7、息资源共享工程标识。(二)所有货物要求使用纸箱包装,箱内必须有装箱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及有关配件;箱外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制造商名称等标识。(三)在接收设备时应按照设备清单逐一核对设备(含随机软件)品牌和数量,查验设备外包装,检查设备包装箱内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使用手册及必备零配件。初验中如发现不合格设备,应及时联系供货商进行调换。初步验收后应填写相关表格。表格一式4份,旗县文化局、项目文化站、中标企业、自治区文化厅各留存1份。五、其它有关要求(一)在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治区文化厅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分片对苏木乡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包括文化共
8、享工程基层服务在内的内容和知识。(二)请各盟市文化局务于11月20日前将以下内容核实无误后,报送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1旗县文化局、支中心(图书馆)指定联系人姓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和传真号;2如实填写的全区首批文化共享工程乡镇苏木基层点基本情况调查表。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文化大厦电话:04716968006 识 区 16传真:04716968019联 系 人:白俊明 13154802480电子邮件: (三)此文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网站上下载。附件:一、全区首批文化共享工程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基本情况表二、每个苏木乡镇基层服务点设备配置标准三、首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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