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财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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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三章 计划、预算、统计管理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第五章 资金筹措、担保、内部划转管理第六章 债权债务管理第七章 存货管理第八章 投资管理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十二章 事业部及其子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三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第十四章 合同文本和发票管理第十五章 档案管理第十六章 财务监督第十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1.1 为适应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准则的要求,有利于统一和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保障企业资产的安
2、全和保值增值,特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 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 1.3 各事业部及其子公司和公司所属其它经济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法定程序审批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2.1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目标为“一个中心、两个控制、三个到位”:一个中心:以资本运营效益为中心。两个控制:对外投资适度,控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严格预算管理,控制商务成本,使公
3、司健康持续发展。三项到位:财务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到位;财务管理手段的高 效性到位;资金的统一运营调度到位。2.2 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系统内的计划、预算、统计、会计预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2.3 公司的计划财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和财务总监的指导监督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公司计划财务部对本部和各事业部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经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子公司可单独设立会计机构,分别管理核算本公司的经济业务。2.4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公司系统内下列计划财务工作: (1)确定公司的财务战略,并以此组织实施公司的开发经营战略; (2)确定公司内部计划财务机构
4、设置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 确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实现; (4) 确定公司的资本运营方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5) 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国家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2.5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公司系统内下列计划财务工作: (1)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建议、制定、实施公司的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推行其经营战略; (2) 设计公司系统内会计管理体制,参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制定、推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监督日常的财务和会计运行,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3)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和财务分析体系,组织公司营收和成本费用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5、,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绩效; (4)拟定适当的资本结构、资金筹措和投放、利润分配等资本运营方案,通过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提升公司理财水平。 2.6 计划财务部的工作职责和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详见计划财务部工作管理手册。 2.7 会计岗位任职应当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8 公司可视实际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聘任、轮换调动或解聘各事业部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 2.9 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各事业部所属子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日常业务管理和监督。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范
6、和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等后续教育,定期对其进行业务考核和评价工作,对财务会计人员的聘任、晋升、委派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2.10 会计人员的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一般两至三年轮换一次岗位,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公司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11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负责人监交。第三章 计划、预算、统计管理3.1 计划、预算、统计管理工作要以公司总体目标管理为基本原则。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
7、纳入本办法范围内的各子公司要从公司总目标出发,分别确定各自分目标,并通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最终实现公司总目标。3.2 以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纳入本办法范围的各子公司为单位,每个单位设置计划预算统计管理员一名、计划预算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人一名。公司本部计划财务部为计划预算统计管理部门,各事业部为纳入本办法范围内各子公司的计划预算统计管理部门。3.3 计划、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分四部分:(1)三年发展规划(2)年度全面预算(3)季度计划预算(4)月度计划预算3.4 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每年10月初,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牵头并负责,纳入本办法范围内的各单位协助并参与,根据
8、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编制调整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同时确定公司第二年的各项主要经营指标。以三年发展规划为基础,通过纳入本办法范围内的各单位上报预算和总公司下达各单位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公司经营工作重点,测算公司财务状况,编制公司第二年预算表。每年11月中旬,向总经理室上报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初稿和第二年的全面预算初稿。每年12月,对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初稿和第二年的全面预算初稿进行调整。12月底完成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和第二年全面预算的定稿工作,同时形成纳入本办法范围内各单位的第二年目标责任核定数,并报总经理室。3.5 季度、月度计划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每月20日前,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事业部上报
9、下个月的月度计划预算表,每年3月、6月、9月、12月在上报月度计划预算表的同时,上报季度计划预算表。月度、季度现金流量预算原则上以年度预算或经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为基础。子公司上报对应的事业部,由其负责汇总,各子公司的上报时间由其对应的事业部拟订。各事业部上报投资管理部,由其审核后上报计划财务部,审核后的上报时间为每月22日前。各职能部门直接上报计划财务部,由其负责汇总编制总公司月度、季度计划预算表。每月25日前,计划财务部上报下个月的月度计划预算表至总经理室,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同时上报下个季度的季度计划预算表。3.6 年度预算调整的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原则上,年度预算按季度进行调整,即
10、每年的2月、5月、8月和11月为当年预算调整月,纳入本办法范围内的各单位(除各事业部)于预算调整月20日前上报当年预算调整表及调整说明,子公司上报对应的事业部,由其负责汇总,各事业部的上报时间为预算调整月22日前,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事业部的年度预算调整表及调整说明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汇总。预算调整月月末,计划财务部上报当年预算调整表及调整说明至总经理室。3.7 纳入本办法范围内各单位的计划预算统计管理员需对本单位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加以控制,并需按季统计。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将根据年度预算或经调整后的年度预算对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事业部涉及总公司现金流出的费用加以控制并对各职能部门的费用支出进行考核。各事业
11、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考核,各职能部门除费用外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计划财务部对计划预算实行跟踪管理,即通过对纳入本办法范围内各单位提供的计划、预算、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对各重大项目进行及时跟踪,适时提出管理意见和经营建议。3.8 统计工作的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每月10日前,纳入本办法范围内的各相关单位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各子公司上报财务报表,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完成公司统计月报表。每月中旬,计划财务部上报统计月报表至总经理室。3.9 凡未列入计划与预算而又要实施的、凡列入预算和计划未能实施的、凡与原定计划和预算有较大差异的情况都要实行报告
12、制,因工作不深不细造成的失误和损失要追究责任。未列入计划与预算且没有打过专题报告获得领导批复的费用,计划财务部一律不予支付。3.10 每月月末,由计划财务部组织召开计划预算协调会。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中旬由计划财务部组织召开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季会。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节 库存现金管理4.1 计财部设专职出纳员,负责日常现金管理和现金日记帐的记录及核算。4.2 计财部根据开户银行核定的限额设立库存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必须在当日解交银行,不得坐支。4.3 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挪用现金,严禁以白条抵库,严禁接受不符合财务规定的非法凭证作为付款依据。4.4 上级单位、内部审计
13、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做到帐帐、帐实相符。4.5 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人陪同前往办理。4.6 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4.7 现金出纳员调动工作时,必须由单位财务监交,移交人和接交人当场查库轧对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做好会计资料书面交接签证等有关手续。第二节 费用报销管理 4.8 预算费用管理 (1)在预算范围内发生支付款项时,经办人员须凭合法原始凭证,填制公司自制的付款凭证,说明付款用途,报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并登记本部门预算控制台帐,再按报销核准权限要求报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到计财部出纳员处实施报销或付款。 购置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
14、固定资产,均需办理入库手续,并附入库单; 业务招待费500元及以上需凭核准后的申请单; 其他支出,需填写有关付款报销单。 (2)对超预算支出部分,计划财务部原则上平时不予报销,由部门汇总上报每月财务计划协调会,研究批准后,再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报销。 (3)预算外发生的,由该执行部门提出申请,经计划财务部汇总平衡,提请总经理或者行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支付。 4.9 差旅费费用管理 (1) 差旅费的借用的程序: 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 ,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批准后,到计划财务部借款: 金额在2000元以下,报
15、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金额在2000-5000元,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金额在5000元以上,报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将审核签字的借款申请,再按报销核准权限要求报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2)差旅费的计算: 公司派车前往,除车辆发生的汽油费、通行费、停车费、修理费外,出差人员不可报销交通费,只可领取外埠出差的津贴; 自行前往外埠出差,根据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的批准,选择交通工具; 出差天数的计算(以车票日期为依据) 当天离沪,当天回沪,算一天; 当天离沪,隔日在中午12点之前回沪,算一天半; 当天离沪,隔日在中午12点之后回沪,算二天; 依次类推。(3)出差津贴: 住宿费:
16、总经理级的领导全额报销,部门的正职、副职、助理报销标准是每天不超过500元,员工报销标准是每天不超过350元。 用餐费:总经理级的领导全额报销,部门的正职、副职、助理报销标准是每天200元,员工报销标准是每天100元; 出差补助费:总经理级的领导补助标准每天500元,部门的正职、副职、助理补助标准是每天300元,员工补助标准是每天100元。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无故或故意拖延不报销者由计财部上报总经理室并批准后,从该出差人员的工资中扣回借款。 4.10 通讯费用管理 (1)公司的电话费,原则上是银行委托收款,计财部收到银行委托付款的通知后,及时通知行政管理部到电讯部门办理核对
17、手续,经计财部和行政管理部的核对无误后,由行政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入帐; (2)报销规定: 总经理级领导的通讯费(包括手机话费和住宅电话费)全额报销,由行政管理部作为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 部门的正职的通讯费(包括手机话费和住宅电话费)报销标准为每月550元; 部门副职的通讯费(包括手机话费和住宅电话费)报销标准为每月450元; 部门助理的通讯费(包括手机话费和住宅电话费)报销标准为每月350元; 员工的通讯费(包括手机话费和住宅电话费)报销标准为每月300元。 通讯费用实行年度预算总控制,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4.11 工资和奖金管理:根据总经理核准的发放工资、奖金的审批单办理: (1) 现金
18、发放的,由计财部将工资、奖金现金总额交人力资源部发放; (2)银行转帐的,由计财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奖金专用帐户划入。 4.12 车辆费用管理: (1)公司的车辆发生费用,由公司专职驾驶员作为经办人提出,按审批权限报批; 金额在500元以下,报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金额在500-1000元,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分管总经理审核批准; 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经办人凭审核批准后的审批单,到计财部报销。 (2)其他车辆费用按公司颁布的车辆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4.13 交通
19、费用管理:根据公司交通补贴方案,由行政管理部每月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到计财部办理,计财部将交通补贴总额交行政管理部发放。 4.14其他费用管理:发生以下费用,由申请部门提出,按报销审核权限办理,经办人凭审核后的审批单,到计财部报销。 4.15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4.16 公司在每周的星期二、三、四下午集中进行现金报销,其它时间不办理。第三节 现金借款的管理 4.17 借款程序核准权限(不含差旅费借款): (1)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写明借款事由,按核准权限报批; 金额在500元以下,报部
20、门主管审核签字; 金额在500-1000元,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 借款人凭审核批准后的审批单,到计财部借款。 (2)借款人的责任:借款由借款签字人负责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部门主管签字人负责。 (3)公司员工调离本公司系统,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前必须到计划财务部核实其有无欠款。第四节 银行存款的管理 4.18 帐户管理: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
21、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4.19 票据管理: (1)银行支票的核准权限:1、领用银行票据,必须由领用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并写明用途、金额、日期、收款人;2、经部门负责人根据报销核准权限要求,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3、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4、按报销核准权限要求报分管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5、由计划财务部核对后签发,同时由领用人在银行票据的副联上签字;6、若出现遗失,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迅即办理银行挂失手续。 (2)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3)支票用
22、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4)借出支票后,必须在五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5)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6)收到银行票据,由计划财务部及时解交银行,不得转移他用。 (7)银行票据收入必须由银行办妥交割手续后,方可确认。对收到的背书支票须由计划财务部主管审查,方可解交。对收到的票据需背书后转让他人的,在背书的同时,必须做好收付手续(包括收帐及支付的一应手续及记帐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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