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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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教发201413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的通 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现将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5月14日 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名额分配”招生录取计划“名额分配”招生录取总人数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招生指令计划的70%,按招生范围分解到随县、广水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
2、、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数见附表)。二、“名额分配”招生范围市教育局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分解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县(市、区)属省级示范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分解到本县(市、区)初中学校。三、“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初中阶段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三)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四)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五)自愿报名,每名
3、学生只能选报符合招生范围要求的一所省级示范高中。(六)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四、“名额分配”招生报名程序(一)坚持学生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初中学校按分配人数推荐申报。(二)学生本人依据报名条件填写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 附件1)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签署推荐意见学校公示县(市、区) 签署意见 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三)取得“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市招考办于2014年6月上旬在随州市招考办网站(http:/)公示。五、“名额分配”招生录取流程(一)凡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学生,中考分数达到第一
4、批次分数线,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二)“名额分配生”按照通过推荐审定的学生志愿录取。(三)录取时间批次:“名额分配”招生为“提前批录取”。六、“名额分配”招生有关要求(一)“名额分配”到校推荐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不得违规擅自组织招生。任何学校或个人违规与学生及家长签定的招生协议、招生承诺等一律无效。(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名额分配”招生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做好宣传,抓落实。“名额分配”实行校长负责制,初中学校校长是“名额分配”招生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初中学校必须制定学校推荐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毕业学生
5、学习招生政策,明确操作程序。要将本实施方案和学校推荐办法张贴在公示栏和醒目的地方,还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等有效途径让学生家长知晓文件精神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报名、资格审查、推荐、录取等各环节规范有序运作。(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指标到校推荐招生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四)县(市、区)汇总填写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汇总表,于2014年5月31日前报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教育考试中心)。(五)凡被“名额分配”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中考志愿,再填
6、报其它学校志愿均无效。(六)已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中考分数未达到第一批次线的考生,不影响填报其它学校志愿。咨询电话:3590598 3590998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590775 ;市教育考试中心3590598。附件:1、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2、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汇总表3、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申报人数分配表附件1: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014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毕业中学中考报名号所在班级政治面貌家庭住址家长电话学生本人填 写在下面横线上填写申请:“我自愿参加学校指
7、标到校推荐招生 ” _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或监护人)填写1、同意学生 参加学校指标到校推荐招生,不更改。2、达到”名额分配”录取分数线时,同意被学生申请的学校录取。3、不按规定到录取高中就读,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本人承担。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初中学校意见 (盖章) 校长: 年 月 日公示时间与结果县(市、区)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省级示范高中。2、考生志愿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3、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县(市、区)汇总报市招考办,一份交招生学校备案。附件2:随州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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