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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铁路局宝鸡供电段文件宝供管201033 号关于下发宝鸡供电段轨道车管理细则的通知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轨道车辆的运行安全和日常管理,依据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和西安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段轨道车辆用、管、修工作实际,特制定宝鸡供电段轨道车管理细则,望认真贯彻执行。原发宝鸡供电段轨道车管理细则(宝供供2009165号)同时废止。附件:宝鸡供电段轨道车管理细则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宝鸡供电段轨道车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了段管车辆(包括轨道车辆、接触网作业车辆、轨道吊车、轨道平板车、放线车、检测车,以下简称轨道车辆)的用、管、修规定和权限。第二条
2、轨道车辆的主要任务1.担当运送接触网、电力事故抢修,日常检修人员及材料运输任务。2.配合大修施工作业及接触网日常检修作业。第三条 段管轨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科统一负责,车辆配属车间、班组负责对车辆的日常运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段成立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委员会。组 长:主管机械动力设备的副段长副组长:设备管理科科长、安全科科长、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成 员:设备管理科、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科、劳动人事科、职教科、材料科、各供电、动力设备、大修车间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第五条 段自轮设备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对轨道车辆的更新、购置、使用、大修、报废、司乘人员等全过程管理。
3、2.生产指挥中心按宝鸡供电段施工安全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建立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对轨道车辆实施动态监控。3.安全科设车辆管理人员1人,负责检查监督全段轨道车运用安全管理。4.劳动人事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和司乘人员两纪的执行情况。5.职教科设置轨道车辆专业培训管理人员1名,负责司乘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对各车间的学习组织和计划的落实及司乘人员的业务学习进行指导检查,安排联系司乘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6.材料科负责轨道车辆燃料计划的审核发送,负责轨道车辆维修配件的采购,废旧配件的回收工作。7.各供电车间要指定1名副主任以上人员分管轨道车辆工作,同时设专职干部1名,负责
4、轨道车辆的运用安全,司乘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8.设备管理科统一负责对全段所有轨道车辆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是:8.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轨道车辆及设备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负责贯彻上级有关行车安全方面的文件,组织开展设备整治和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全段轨道车辆的安全运行负有检查考核责任。8.2负责轨道车辆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8.3 负责轨道车辆的计划检修、项修和日常维修办法的制定,以及报废、更新、购置,负责车辆外委、大修的交接和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8.4负责全段轨道车辆的调整和调配,组织轨道车辆的年审工作,检查各车间对轨道车辆年审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填报轨道车、平板
5、车年检鉴定表和轨道车合格证申请表。8.5负责车辆大修、项修、小修技术指导鉴定验收,掌握全段轨道车辆的技术状况,督促检查检修任务的落实、车辆故障临修处理以及设备缺陷整修消号完成情况。8.6检查和指导各车间对司乘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故障应急处置,协助职教科组织司乘人员的技术比武。8.7负责各车间轨道车辆故障报修内容的收集和维修方案的制定,指挥动力设备车间安排检修人员进行抢修恢复。8.8统计汇总各车间上报的轨道车辆运用日报,月度运行公里和油耗数量,按季度对车辆耗油情况进行分析。8.9指导培训各车间车辆管理人员的车辆技术业务知识。检查落实考核各车间干部对轨道车检查情况,负责车间车管干部的垂直考核。8.
6、10 负责轨道车辆三项设备的安全运用管理工作。8.11负责对轨道车辆设备故障组织分析,找出故障原因和落实责任人,通报处理结果。参与行车事故、路外伤调查分析。8.12 负责对专职轨道车指导司机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定轨道车指导司机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第六条 动力设备车间职责:1.负责全段所有车辆的计划检修、项修、临修及三阀校验、车轴探伤、定期巡检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资料的统计上报。2.负责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检修(包括三阀校验、风压表等各项校验、车轴探伤、定期巡检)台帐。3.负责本车间轨道车辆的安全运用、人员调配管理工作。参与大型施工作业车辆的施工组织和现场安全监控、应急处理工作。4.负责段抢修车组的
7、运用管理工作,车辆状况随时处于良好状态,24小时值班,确保抢修车列随时出动。5.负责轨道车年审前车辆的检查整治。6.参与车辆大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7.参与机械故障的调查分析及本车间路外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七条 车辆配属车间职责:1.负责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卡控司乘人员作业标准的执行,负责轨道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运用安全、车辆保养工作。2.负责落实司乘人员的业务考试培训、文电的传达学习、职工“两纪”的执行考核;安排司乘人员调休替班工作、乘务费审核上报;定期检查车辆的防护、机械备品、起复机具的状态,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具、备品、易损件等及时配送。3.负责大型施工轨道车辆的施工组织和现场安全监控工
8、作,落实设备管理科下达的车辆调配计划和运输任务。4.负责轨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车辆小修、临修停车时抢修预案的提报。车辆故障临修、设备缺陷应及时报设备管理科安排处理,并对问题盯消号处理,对各类故障逐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参与路外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5.负责轨道车年审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车辆外观清洁,底盘部分喷漆,标志刷新,车辆备品和灭火器检查,按日常保养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全面保养;落实执行设备管理科安排的轨道车辆年审计划。6.负责汇总上报月运行公里、油耗报表以及司乘人员的奖金、差旅费、乘务费的审核报销。7.负责轨道车辆运监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8.负责建立、更新设备履历簿的技
9、术资料。第八条 车辆配属班组职责:1.负责轨道车辆日常运用安全,落实执行轨道车卡控措施。2.负责司乘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统计审核司乘人员的考勤、工资。3.负责召集司乘人员参加工区点名、分工会、收工会、政治、业务、安全学习、安全分析会,对司乘人员“两纪一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4.对司乘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5.对班组无法解决的轨道车辆问题,应及时上报本车间;定期检查(每月一次)车辆备品,对缺少和状态不良的备品应及时上报本车间解决。6.检查监督司乘人员对车辆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安排督导司乘人员做好轨道车辆年审的前期准备工作。7.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整治、春秋检、防寒过冬工
10、作;组织开展轨道车起复演练和故障应急处理演练。8.每日填报宝鸡供电段自轮运转日统计分析汇总表。每月21日前将车辆运行公里、油耗报表上报车间。9.负责对司机乘务作业标准执行等全过程的卡控和检查。10.班组负责人每周要对司乘人员待乘休息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司乘人员待乘休息记录表中做好记录。第九条 轨道车司机职责:1.认真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文电、通知和专业技术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2.要有高度的组织观念,服从主管部门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完成运输生产任务。3.负责轨道车和平车的保养工作,按技术规范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并负责对副司机的业务指导,及时向
11、车间汇报车辆技术状况。4.在发生非正常情况时,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按照行车组织规则,积极完成任务。5.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备品、随车工具、技术资料齐全有效。6.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试验并按规定填写各种台帐。7.运行中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车辆运行监控装置所限定的速度运行。8.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和呼唤应答标准,“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注意观察各仪表及制动系统和发动机、传动、走行等部件运行状态 。9.按要求及时转储运监数据,上报车间。10.按要求做好车辆的防溜、防火、防护以及车辆的值守工作。第三章 日常管理第十条 制定宝鸡供电段干
12、部添乘检查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干部添乘项目、检查标准、量化指标、考核办法,并认真执行。第十一条 担任维修(抢修)的车辆日常只允许在该工区管辖范围内使用(事故抢修、五位一体的巡视除外),工区和车间无权超出工区管辖范围派车,司乘人员凭派车单出车(事故抢修时先出车,抢修完后工区补开派车单);因生产需要车辆超出工区管辖范围执行任务时,应报段生产指挥中心同意后执行。第十二条 作业中司乘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严格执行“十六字”“三十字”令和站内调车作业、车辆防溜、防护、防火、值守等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段抢修车组的调动权由段生产指挥中心掌握,
13、其它人员无权调用;事故抢修、救援情况下局、段生产指挥中心可直接调用段各驻点的车辆,由工区工长通知司机出车。如车辆需越出工区管界范围时,班组要及时向段生产指挥中心汇报,车辆回到工区驻点后,应报告段生产指挥中心和车间,并做好记录。第十四条 留守值班规定1.在四周有封闭围墙的库线内停留的车辆(社棠、元龙、拓石、新拓石、东口、坪头、晁峪、福临堡、安口窑、陇县、千阳、千河、绛帐、观音山、秦岭、凤州、略阳、燕子砭、朝天,包括宝鸡电专线),车辆可以不留人看守,但要按规定关好车辆的门窗,切断车辆电源总开关,锁闭好专用线大门,司乘人员必须在工区待乘休息。2.在无封闭围墙的专用线停留的车辆(凤县、两当、白水江、徐
14、家坪、乐素河),每天早7:0022:00之间可以不留人看守,但司乘人员必须在工区待乘休息。晚上22:00次日早7:00之间必须有1名司乘人员在车上留守。3.兴平、茂陵、蔡家坡、武功、虢镇、阳平关6个车辆停留距离工区较远的地点,每天早7:00晚上22:00之间可以不留人看守,但司乘人员必须在早上9:0011:00之间、下午15:0017:00之间对车辆进行巡视一遍,并在司机手帐上做好记录。检查完后,兴平、蔡家坡、武功、虢镇、阳平关的司乘人员必须在工区待乘休息,茂陵的司乘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待乘休息。同时,晚上22:00次日早7:00之间必须有1名司乘人员在车上留守。4.在车站到发线短期停放等待运行
15、计划的车辆,每台车司乘人员不能同时离开车辆,吃饭时间每车留一人值守,就餐时间不超得过1小时。5.转站、转场的车辆在变电所专用线停留的多机连挂轨道车列,每天早7:00晚上22:00之间应不少于2名司乘人员留守(留守人员必须有整列车组钥匙,并能担当本务机车的抢修任务),晚上22:00次日早7:00之间必须每台车有1名司乘人员在车上留守。6.在段轨道车专用线停放待报废及替修停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拧好手制动,双止轮器双向止轮,车上不派人留守值班,按规定关好车辆的门窗,切断车辆电源总开关,由工区负责每半个月检查一次车辆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7.大修车间施工地点改变后及动力设备车间机动车
16、辆、其他车间车辆因故在外停留期间的留守值班工作对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防护规定1.单机或单机挂平板车停留时,必须迎来车方向用红色防护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2.多机连挂车列在到发线停留时,必须由两端机车迎来车方向用红色防护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3.多机连挂车列在尽头线停留时,必须由尽头线最外端的第一位机车在迎来车方向用红色防护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与外单位车辆分列停留时,由各自本务机车在迎来车方向用红色防护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4.同一条线路上的本段车辆必须连挂停放,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连挂在一起停放时,应分组做好防溜、防护措施。第十六条 司乘人员的待乘休息制度1.正常情况下司乘人员每天必须在23:00
17、前就寝,就寝前绕车检查一遍车辆的防火、防溜情况。2.担当抢修任务的轨道车辆(包括大修班担当抢修任务的本务机车),除按规定要求车上留有司乘人员看守外,其它司乘人员必须在工区(班组)待乘休息。3.各级管理人员在夜间22:00以后检查轨道车辆时,必须将检查情况填写记录在工区司乘人员待乘休息记录表中。在未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时,不得打扰司乘人员的正常休息。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十七条 轨道车辆司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出乘前,司乘人员要保证充分休息,班前、班中严禁饮酒,出乘时,必须四证(正、副司机驾驶证、车轴探伤、三阀效验合格证及轨道车年检合格证)齐全有效。第十八
18、条 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出车前司机或副司机认真听取工作领导人布置的运输任务和安全措施,并由参加分工的司乘人员向另一名司乘人员传达本次作业任务及有关安全措施,不明白时可直接向工作领导人提出。司乘人员在出车前,必须全面检查车况,确认轨道车辆状态良好后,起动发动机开启三项设备并进行自检,确认三项设备技术状态良好,按规定进行全列制动实验,经司机确认,副司机撤除止轮器并放到铁鞋支取报警提示闭锁装置盒内,松开手制动,挂好防护链,关好车门,联控动车。第十九条 动车前,司机和副司机必须对行车凭证、各种行车信号及线路开通情况共同确认,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第二十条 运行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彻底了望,确认信号,并认
19、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随时注意观察各仪表、制动系统以及发动机、传动、走行部分等运行状态。第二十一条 运行中,乘坐轨道车辆的人员不得擅动车内各种设备,不得超过司乘人员身位,影响司乘人员手比眼看、瞭望视线和操作。不得高声喧哗,影响司乘人员实施车机联控和呼唤应答用语的执行。非操纵端司机驾驶座位严禁其他人员乘坐。第二十二条 作业车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接触网作业车安全联控管理措施进行联控。作业车工作台在升降中、旋转时、升起后禁止人员上下作业车平台。作业车司机必须听从作业车监护人下达的接通或断开控制作业台升降和旋转电源开关的指令。第二十三条 车辆在通过车站、道口、桥梁、隧道、
20、曲线、路堑、施工等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时,应适时减速,多鸣风笛,必要时打开前大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第二十四条 平板车货物装载加固及人员乘坐管理1.车辆使用部门应及时向段生产指挥中心备案,通报所运送货物的类型、运行区间和到达地点。2.根据车辆规定的牵引重量和平板车的载重量掌握货物装载量,杜绝超载。3.大件物品装载要捆扎牢固,不偏载、不超限,防止压死平板车旁承间隙和超出机车车辆限界。4.跨装长大物件,应使用货物转向架。如装载钢轨、枕木等货物,必须按规定捆绑牢固。5.车辆在运行中,司乘人员和押运负责人要密切注意货物在动态情况下的稳固情况,发现绑扎索具松动、货物出现偏移时,要立即停车进行处
21、理,防止货物掉落丢失。6.车辆停留车站过夜时,司乘人员要协助押运负责人做好货物的防盗措施,保护好货物,以防丢失。同时,由押运负责人向段生产指挥中心汇报车辆运行情况及运送货物的动态状况。7.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由押运人员负责向司乘人员说明危险品名、数量、性质和安全注意事项。装载时,应按铁路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多种危险品需要同车装载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必要时应请公安部门配合押运。8.需要用轨道平车接送施工人员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并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9.用于接送施工人员的轨道平车必须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杆。运行时,严禁搭乘人员在平车上站立或坐在侧板上或
22、依靠防护栏杆。确认搭乘人员上,下车完毕后,轨道车方可发车。第二十五条 轨道车辆防溜、冲、脱、挤、火灾的措施1.通过车站时做到“六确认”(预告信号、进站信号、进站道岔、出站信号、行车凭证、出站道岔)通过黄色灯光的闭塞分区信号时,应立即减速,保证在次一信号机前停车,进站停车前应掌握速度,做到进站稳、停车准、保压位停车、开车前缓解。2.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一台机车带平板车停放时,必须使用机车上的两只铁鞋在车组前后端做好防溜,拧紧手制动。二台及以上车辆由两端车辆司机监控副司机在同侧各下支一只铁鞋并拧紧手制动。动车时,由副司机将铁鞋取出放到铁鞋支取报警提示闭锁装置盒内,司乘人员
23、必须共同确认,动车前本务机车鸣笛联系,待补机回示信号后,方可起动车辆。3.在车站等候会让列车时,必须保压位停车,开车时方可缓解。发动机熄火时,必须拧紧手制动机(多车联挂时,必须拧紧两端车辆手制动机)。停车超过60 分钟副司机应对车辆采取双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机,双止轮器止轮。沿途各站停车时,司乘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人看守车辆, 采取保压位停车, 停车超过20分钟,再开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管压应不低于500kpa。接受调度命令时,由司机或副司机与车站联系,联控后方可动车。4.凡采取铁鞋防溜的车辆,司机必须在油门控制手柄上放置“车下有鞋”警示牌。在铁鞋未撤除的情况下,严禁动车。铁鞋撤除、确
24、认铁鞋已放回定置位置,司机撤除操纵台“车下有鞋”警示牌后方可动车。安放、撤除铁鞋时车辆必须处于制动状态。5.轨道车在车站调车作业须摘开所挂的平板车辆时,司乘人员必须对平板车辆做好防溜、防护措施,拧紧手制动机,止轮器双向止轮。工区必须指派专人看守。6.多车联挂进入区间分散作业时,因施工需较长时间停车司机不得下车,必须不间断监视制动风缸风压,总风缸风压不得低于500kpa。车组摘开作业时,要分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轨道车车组作好防溜,当平车需要单独停放时,也必须在平车前后同一侧双止轮器止轮,拧紧手制动机,防止平车在重力作用下自行溜逸。7.车辆在下坡道行驶时严禁熄火,严禁踏下离合器作空档溜放,严禁制动后
25、将制动机手柄推向缓解位后又立即移回中立位,始终保持总风缸风压不得低于700 kPa。8.车辆在专用线停放时,必须在车组前、后两端同侧轮下支好止轮器,拧紧两端手制动机,施工负责人(或指派专人)必须检查司乘人员对车辆防溜措施的执行情况。9.车辆换端操作时: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采取有效减压制操作,待车辆停稳后,方可进行换端操作。轨道车在长大坡道上停车需换端操作时,制动缸压力不得低于200kPa。10.支取铁鞋时,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采取有效制动并拧紧手制动机后,方能支取铁鞋。11.当钢轨面与地面平行,防盗铁鞋锁爪无法包卡在钢轨上时,司乘人员也应先用专用钥匙将铁鞋锁爪打开,把铁鞋放置到钢轨面上,用力将铁鞋
26、推向车轮,确保铁鞋鞋尖紧贴车轮踏面,然后再取下钥匙,并加锁链防盗。12.动车前需取出铁鞋时,司乘人员必须保证车辆制动可靠后,再撤除铁鞋并将其放回到报警装置盒内,松开手制动机。如牵引平板车运行时,也应执行上述规定。13.司乘人员日常应加强对防盗铁鞋的维护保养,定期给铁鞋锁爪联动机构加注润滑油,防止出现锁爪卡滞或无法打开的情况。14.严格落实路局供电系统轨道车辆防火安全措施的规定,严禁使用明火预热发动机、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时用油棉丝布擦拭发动机。车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具,灭火器具的放置应便于摘取。使用班组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作用有效。15.复线区段司乘人员不得在邻线侧支取止
27、轮器。因撒沙管影响无法在同侧支取止轮器的情况下,方可在同一个转向架内支取双止轮器。16.在同一线路上停放的待报废车辆和停用车辆,可与在用车辆分开停放,保证有效的安全间距。对分开停留的车辆要分别做好防溜、防火。第二十六条 大雾、大雪、暴风雨等恶劣天气下行车、整备规定1.接触网工区在大雾、大雪、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求进行事故抢修或正常的天窗检修时,司机必须按照要求出车。出车时工区必须由工长或安全员监控轨道车的运行安全。2.出车前必须确认三项设备状态良好,出专用线进入站内、区间必须确认信号、道岔、脱轨器显示是否正确。防止雨、雾天轨道电路不良造成误显示,尤其是信号在开放状态的脱轨器位置。3.轨道车
28、在运行中遇大雾恶劣天气应采取开前大灯、防雾灯,增强了望效果并加强鸣笛。如遇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的大雾天气,司机须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4.司乘人员熟记线路纵断面和标记。遇有信号难以辨认特别是大雾天行车,尚不了解进站信号机是否开放时,要严格控制速度或停车确认信号。 5.在大雾、大雪、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司乘人员要彻底瞭望,做到心中有数,控制车速保证制动距离,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做到车动集中看,瞭望不间断。 6.遇天气温度急降时,司乘人员应按段规定的次数、时间间隔要求发动预热车辆,确保低温条件下车辆随时起动。两台及以上轨道车连挂时,每天应不少于一次同步发动预热,确保整列制动管路畅通、工作正常。
29、7.遇有大雾恶劣天气进行调车作业时要严格控制速度,在空线上牵引运行不超过30km/h,推进运行不得超过20km/h,连挂作业时,十、五、三车降低限速为十车10km/h,五车5km/h,三车3km/h。(正常天气为:十车17km/h,五车12km/h,三车7km/h。)8.进入防洪期后,车辆在区间运行中,司乘人员要掌握运行区段危险处所和守机联控地点,按规定联控行车。9.进入冬季,当室外气温在5时,对车辆燃油要及时更换为-10柴油,更换前必须将车辆油箱内的0柴油用手摇抽油机全部抽净并清洗油箱内的油污。当室外气温下降到-6时,对车辆燃油要及时更换为-20柴油。更换前必须将车辆油箱内的-10柴油用手摇
30、抽油机全部抽净。当气温骤降时,根据油箱内有无结蜡情况,应及时向车辆燃油箱内添加煤油。添加煤油时,应根据车辆油箱内柴油的储油数量添加,添加的煤油与柴油的比例为1:4。10.车辆夜间预热要求:室外气温在0-10时(包括0、-10),夜间22点到0点必须发动1次,凌晨6点8点必须发动1次;室外气温在-10以下时,夜间每间隔2个小时必须发动1次;以上每次发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第二十七条 专用线运用安全的规定1.对段管的道岔由各车辆配属车间、班组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道岔清污、滑板润滑)并加锁,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2.各车辆配属车间负责收集各自管内车站与轨道车辆运行有关的站细内容印发到每台轨道车辆上
31、。3.大修车间、动力设备车间轨道车辆转站到一个新的车站参加施工作业前,司乘人员首先要对该车站的站细进行学习,及时掌握车站线路、道岔状况及相关行车安全规定。4.对不属车站管理的专用线及道岔要了解所属管理单位和熟悉道岔的使用办法,按照站细和道岔管理单位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调车作业的规定1.依据西安铁路局调车工作细则(西铁运函2008357 号)的要求,所有轨道车辆在调车作业中必须执行先防溜后作业的规定。2.调车作业前严把计划关、信号关、速度关,做到信号二人看、看准再呼唤、连接报位置、牵引看临线。3.调车作业做到钩钩联控,动车必联控,不联控不动车,有呼唤有应答,用语标准。看准再喊,准确无误;声音
32、洪亮,用语正确;听不清就问,看不清就停。4.轨道车调车连挂作业时,必须认真执行轨管第30条的规定,执行“一停、二引、三检、四挂”制度。车辆连接前,一度停车,由担当本务机车的副司机下车引导并负责连接两组车辆间的风管。当推进运行连挂时,由推进运行方向的第一位机车的副司机下车引导并负责连接两组车之间的风管,检查连挂状态,各车制动阀手柄放保压位,连接后进行试拉确认。 5.轨道车需调车摘开作业时,认真执行“一关前、二关后、三摘风管、四提钩”的制度。由距离被摘车辆最近的第一位机车副司机下车执行摘钩作业,摘开后向本务司机显示动车信号,本务机车司机确认动车信号,拉开后一度停车。中间被挂车辆乘务人员应将制动机手
33、柄放在保压位,由运行方向的本务机车司机进行制动试验和最后一位机车确认后,发出动车信号,待全列机车司机回示信号后,方可动车。6.调车作业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司机负责到车站联系拿取调车作业通知单,接到调车作业通知单后回到车上交给司机,两人共同确认作业通知单内容后,方可与车站值班员用无线列调联控执行调车计划,没有联控不准动车。7.轨道车在出入库、站内转线调车作业过程中实施写实及登记制度。具体为:7.1轨道车在出入库、站内转线调车作业过程中,司乘人员必须逐一确认进路上的信号、道岔及各种防护标志,并在车辆调车作业结束后,将车辆所经过的调车信号机个数以及走行的径路用简明扼要的方式填入轨道车行车日志中的“记事
34、栏”内。记录格式为:出库运行:库线(货场线)DXXx道DXXx道,途中经过了x个调车信号。入库运行:x道DXXx道DXX库线(货场线),途中经过了x个调车信号。站内转线:x道DXXx道DXXx道,途中经过了x个调车信号。连挂作业:x道DXXx道DXXx道挂车,途中经过了x个调车信号(由担当挂车任务的本务机车司乘人员记录)。7.2各车辆配属班组负责填记宝鸡供电段轨道车出入库、转线走行径路登记薄。每次出车结束后,由司乘人员及时填写记录当日车辆出入库运行、站内转线、连挂作业的走行情况。班组车辆监控人必须与司乘人员共同核对“登记薄”中的内容跟轨道车工作日志中“记事栏”内的走行情况记录一致,并签名确认。
35、7.3段各级车辆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轨道车出入库、转线走行径路情况的检查,每月检查量化指标严格按宝鸡供电段干部添乘检查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检查发现的司乘人员填写机车走行径路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7.4宝鸡供电段轨道车出入库、转线走行径路登记薄由各车辆配属班组负责妥善保管,不得缺失,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对检查发现“登记薄”缺失、无故不登记或登记径路不正确以及随意应付登记的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8.轨道车在出入库、站内转线调车作业过程中使用“检”字牌的规定。具体为:8.1日常使用“检”字牌抽查司乘人员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科(主
36、管行车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负责实施。检查量化指标为:车管干部、指导司机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设备管理科(工程技术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4次;安全科(主管行车安全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3次.8.2司乘人员在出入库、站内转线调车作业过程中发现“检”字牌后,要及时将发现的时间、地点填写在轨道车行车日志中“记事栏”内。收车后,在班组的宝鸡供电段轨道车出入库、转线走行径路登记薄中的“发现检字牌”栏内做好记录,以便核查。8.3轨道车辆专业管理人员在使用“检”字牌抽查完毕后,要及时向被检查车辆的司乘人员公布“检字牌”出示、撤回的时间及地点,并与司乘人员发现的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对司乘人员在作业过程
37、中未发现“检”字牌和发现的时间、地点与管理人员设置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要对当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第二十九条 调车作业程序1.单机调车作业程序1.1根据作业内容与车站联控调车方式。1.2启动发动机,待风压到规定值后,司机试闸。1.3副司机取出铁鞋、撤除手制动,并和司机呼唤应答。1.4调车时,运行监控装置必须输入出入库(调车作业)模式;输入出入库或调车模式时,必须在信号开放并确认完后方可进行。1.5动车前,认真执行探头手比、呼唤确认制度。1.6调车作业中,坚持二人确认信号、道岔开通情况,并执行呼唤应答,对调车信号和道岔要由近到远逐个确认,先确认调车信号,再确认调车进路,杜绝一次确认多组道岔。信
38、号不清、进路不对立即停车。1.7站内调车作业时,车辆在空线上的运行速度按运监装置限速执行,在岔区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特殊车站(进站信号机到出站信号机有效距离小于100米时)司机掌握运行速度,随时准备停车。1.8严禁反向操作,车辆过标后及时与车站联控。1.9班组必须派专人对调车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控。2.单机挂平车调车作业除执行单机调车作业措施的同时,还要执行以下安全措施。2.1距离被连挂车辆2米前,一度停车。2.2副司机下车引导摘挂。2.3司机试拉,副司机接风管、开启折角塞门。2.4司机在副司机指挥下试验制动。2.5推进运行时副司机按规定引导。接近停留车或尽头线时,不足10M时一度停车,
39、副司机下车引导。2.6车辆运行过程中,副司机严禁上、下车辆。2.7机车与平车分离时,必须先对平车采取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支好铁鞋。3.多机摘挂调车作业程序:两台以上机车分钩摘挂调车作业时,在执行单机调车、单机挂平车调车作业的同时,还要执行以下安全程序:3.1在专用线、到发线、出入库线调车作业之前必须确定调车指挥人,调车指挥人由车辆运行方向的第一位司机或在现场跟班作业的指导司机担任,编写调车计划,负责调车作业全过程的安全。3.2调车指挥人负责调车作业分工,明确调车内容、目的、程序以及安全注意事项,专人指挥、专人扳道岔(手扳道岔)。 3.3两个部门以上机车多钩调车作业时,由当地接触网工区车辆的司
40、机或在现场跟班作业的指导司机担当调车负责人,将调车作业的计划单按每车一单交到各车司机手中,携带调车申请单到车站联系。各车组司乘人员在调车作业过程中必须确认调车作业计划,做到钩钩联控、确认信号、道岔,严格按规定控制车速,动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3.4重联机车司乘人员必须听从第一位司机的指挥,认真配合调车作业。3.5被摘挂车辆副司机应下车(持对讲机、信号旗、信号灯)负责摘挂后与司机呼唤应答,再与第一位本务司机进行信号回示,共同确认后对被挂车辆进行试拉。被摘(挂)车辆拉开(连挂)后,副司机上车与司机进行信号回示确认,方可动车。3.6在调车作业过程中,如出现等、会其他列车,再次开放调车信号后,必须再次
41、确认信号、道岔,坚持要道、还道制度。3.7车辆停放地有包保干部时,包保干部必须全过程参加调车作业的安全监控,调车作业完毕,施工结束召开收工会。提出不安全因素,制订整改措施。3.8多车摘挂调车作业时,包点干部和施工负责人上本务机车,盯控车组司乘人员在调车作业过程中必须确认调车作业计划、做到钩钩联控、确认信号、道岔,严格按规定控制车速,车辆连挂后本务机车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并和尾部机车用对讲机进行联控确认。3.9由车站到发线往区间运行时以及区间作业结束连挂完毕返回车站前,本务机副司机进行全列检查,本务机车司机必须进行整列制动试验(试验时减压量不得低于200Kpa),并和车列最后一位机车司机用对讲机进
42、行联控,共同确认整列制动管路贯通、工作正常后,方可起步车辆,包点干部、施工负责人盯控司乘人员的联控。3.10车辆在区间连挂作业时,每台作业车监护人必须盯控司机对连挂后车辆风管的连接状况、折角塞门的开启情况进行确认,并用对讲机和在本务机车的包点干部、施工负责人或指导司机联控。3.11多车重连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包点干部、施工负责人或指导司机要对连挂的全过程进行监控,运行时在本务机车上进行安全监控。3.12轨道车和其它单位轨道车连挂作业时,包点干部或施工负责人要加强与外单位的协调,确认作业主体,明确车辆连挂的方式、防护距离以及摘挂地点,以运行方向的本务机车司机为作业负责人。第三十条 长大坡道的运
43、行规定1.技规213条规定长大坡道为:“线路坡度超过6,长度为8km及以上,线路坡度超过12,长度为5km及以上,线路坡度超过20,长度为2km及以上”。2.轨道车辆在长大坡道运行时,出发前输入监控装置有关数据,按规定对制动机进行试验,在制动保压状态下制动管压力1分钟内漏泄不得超过20kPa,确认制动机构性能良好,制动作用有效。3.司乘人员要做到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遇有信号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停车措施。4.在特殊路段和大坡道上车辆起动要稳、加速要均匀、精心操作,按规定鸣笛防止车辆冲突和断钩。5.运行中随时监控机车总风缸和列车管压力,监视仪表、观察
44、润滑油压力、冷却水温度和发动机工作运转情况。6.在经过危险地段时(有自然灾害、暴风雨路段),司乘人员应加强瞭望、注意观察,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使车辆快速避开险情地段,并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或生产指挥中心汇报。7.在长大上坡道区段内,被迫停车后禁止退行,应立即就地制动,做好“双防溜”措施,并向前、后方车站汇报,按命令行车。若因车辆设备故障无法运行时,应立即请求救援并按规定设好防护。8.轨道车辆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为了确认车辆制动状况良好,司乘人员应先使用常用制动将车速降至30km/h以下缓解,并讯速充风,确认制动效果,如无异常,可恢复正常速度运行。9.轨道车辆在接近长大下坡道的车站时,应提前
45、控制车辆运行速度,进行一次制动试验,并用无线列调联系车站,掌握进站情况,防止发生冒进事故。10.在宝鸡南秦岭区段运行时,轨道车辆要严格遵守秦北高坡区段轨道车运行安全卡控要点中的“六严禁、六必须”规定。六严禁:严禁区间进行摘挂作业;严禁作业中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严禁作业中发动机熄灭和空挡滑行;严禁作业中(含转线作业)换向器放在中间位;严禁作业中两车同时使用作业台;严禁列车管风压不足500KPa时动车。六必须:撤除防溜前各车专用对讲机必须保证有一台统一开机,统一使用3频道(车辆间联络频道),特殊情况本务机可将另一台专用对讲机打开放于1频道以便和车站联控;撤除铁鞋前,车组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必须呼唤
46、确认(使用专用对讲机);动车前本务机车鸣笛后,后面附挂车辆必须依次鸣笛回示;作业前必须明确作业中主用作业车辆,非主用作业车辆作业中制动手柄必须在保压位;作业中必须严密监控风压,防止发生自动缓解或溜逸,并及时充风保证风压充足;换向作业时必须由本务司机用专用对讲机与各车司机确认换向器方向。11.在长大坡道地段停电作业时,严禁关闭发动机,司机不能离开操作位置、随时监视制动作用良好。如车辆静止时间超过20分钟,副司机做好“双防溜”措施,防止发生自动缓解或溜逸事故。12在长大坡道行驶时,应充分利用线路坡度的纵断面,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方法爬过坡顶,下坡时严禁熄灭发动机和空档溜放,并严格控制车速。第五
47、章 检修保养第三十一条 车辆月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科每月30日前下达到动力设备车间,动力设备车间于每月1日前将次月车辆检修任务以周计划安排通知到相关车间,相关车间要做好停车检修工作安排;担负抢修的轨道车辆停车检修时,由车辆配属车间向电调和段生产指挥中心上报停车检修时间和事故抢修出车方案。检修完毕,动力设备车间应及时告知设备管理科和车辆配属车间,由车辆配属车间向段生产指挥中心汇报车辆恢复正常。第三十二条 车辆发生临时故障,司机不能排除修复时,车辆配属车间应将信息及时报设备管理科主管技术人员,设备管理科接到故障报修后,根据上报的故障现象,制定抢修方案,书面或电话通知动力设备车间立即组织人员、材料赶赴现场迅速处理。动力设备车间每月上报临修单,设备管理科进行分析,并对责任部门提出考核。属司机保养范围而无法自行处理的问题,动力设备车间对故障处理后,将情况上设备管理科。第三十三条 动力设备车间每月对段管内所有轨道车辆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对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包括10年)及秦北高坡区段、大修车间运行的轨道车辆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视检查。第三十四条 司乘人员按规定项目做好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性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并完成换季保养工作,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第三十五条 内燃钳工检修范围:一、发动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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