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籍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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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街道(乡、镇) 街坊(村) 宗地三级进行编号。3.3.2.1 街道(乡、镇)划分与编号街道以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的界线划分街道,其编号从行政区的西北角开始,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乡(镇)的编号应与行政编码相同。3.3.2.2 地籍街坊(村)划分与编号a地籍街坊是指以主要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中心线(或一侧)围成的地籍管理单元,街坊大小以不超过100个宗地为宜;街坊编号是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b当道路、河流面积较大,可以街道为单位,将分割街坊的道路、河流,分别列为一个路街坊或河街坊。其编号方法与其它地籍街
2、坊一致。c村街坊是指行政村或自然村的范围;其编号以乡(镇)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3.3.2.3 宗地划分与编号a独立使用权宗地。一个地块内,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者。b共有使用权宗地(简称共用宗地)。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土地,其界线难以确定的,这一地块为共用宗地。共用宗地内的土地面积可按如下方法分摊:(a)有分摊协议书的按协议分摊;(b)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分摊;(c)按建筑面积分摊;(d)先确定每个使用者各自使用的面积,再按建筑面积或建筑占地面积分摊公用面积。c特大宗地。根据以下方法处理:(a)以独立核算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宗地;(b)以用途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宗地;(c
3、)以道路、河流为界划分若干个宗地。d宗地编号。以地籍街坊或村街坊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e空地、公共设施与宗地一样,统一编地籍号。f城乡结合部,农户穿插在街道范围内的,划入街道编号;城镇用地穿插于乡(镇)管理范围内的,划入乡(镇)编号。3.3.3 土地使用者及土地权属性质调查3.3.3.1 土地使用者以批准或登记的名称为准。土地使用者性质。行政事业分别填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住宅填个人。企业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见表2)填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如:国有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表2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代 码企 业 登 记
4、注 册 类型100内资企业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0联营企业150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0私营企业190其他企业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外商投资企业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3.2 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3.3.4 土地权属来源及使用权类型调查3.3.4.1 土地权属来源及证明资料a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b
5、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证明;d个人使用的土地,由四邻认可,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e单位使用的土地,由四邻认可,主管部门出具证明;f其它有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3.3.4.2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a划拨b出让c国家作价出资(入股)d租赁e授权经营f其他3.3.5 界址点、界址线确认要求3.3.5.1 宗地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临街、临巷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用地图上的界线与实地吻合时,可只有本宗地指界人指界。3.3.5.2 单位使用的土地,须由相邻各方法人代表共同现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
6、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附录A);个人使用的土地,须由户主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户籍簿。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附录B)。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3.3.5.3 征地范围内已作为公共道路、公共绿地、水利工程及其它公共建设的部分,不能确权给原征地单位。3.3.5.4 历史用地没有权属文件的宗地,经审核后,一般按土地使用现状确定界址。3.3.5.5 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附录C)上签字盖章。3.3.5.6 宗地界址有争议的,调查人员应现场调解处理。现场调解不了时,在调
7、查记事栏上写明争议的原因,并标出有争议的地段,待以后依法调解处理。3.3.5.7 所有宗地界址点,应按规定设置界址标志(附录D)。3.3.5.8 违约缺席指界的,可按以下规定处理:a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址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b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址线由调查人员依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c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a、b两条确界自动生效。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见附录(附录E)。3.3.5.9 指界人认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可参照3.3.5.8条的规定处理。3.3.6 记载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在
8、现场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上,并绘出宗地草图。3.3.7 地籍调查表主要内容地籍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本宗地地籍号及所在图幅号;土地座落,权属性质,宗地四至;土地使用者名称;单位性质及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土地使用权类型;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及使用期限;界址调查记录;宗地草图;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地籍勘丈记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3.3.8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3.3.8.1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3.3.8.2 填写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3.3.8
9、.3 每宗地填写一份。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完的可加附页。3.3.8.4 地籍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原因。3.3.9 宗地草图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应现场绘制。3.3.10 宗地草图的内容宗地草图的内容包括:本宗地号和门牌号;宗地使用者名称;本宗地界址点(包括相邻宗地落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相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和使用者名称或相邻地物;在相应位置注记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确定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须的或者其它需要的建筑物、构筑物
10、;指北线、丈量者、丈量日期等。3.3.11 宗地草图的要求3.3.11.1 宗地草图规格为32K、16K、8K,比例尺为任意比例尺,但比例尺分母必须是100的整数倍。3.3.11.2 宗地草图上所有数据必须与实地勘丈数据一致,并现场记录、现场绘制。字迹工整、线划规则,不得涂改。3.3.11.3 勘丈数据均须标注,界址点边长注在界址线外,其余数据注记在界址线内。3.3.11.4 用2H3H铅笔绘图并注记,数字注记字头朝北、朝西,斜线注记字身应垂直于斜线。3.3.11.5 宗地过小时,可放大绘出,过大时可分幅绘制或适当缩小比例尺。4 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
11、等因素为主要依据进行归纳和划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按照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附录F)的地类名称、编码、含义划分地类,并将地类编码在图上标注。5 土地利用情况调查5.1 行业用地调查5.1.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附录G),将行业划分成了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结合河南实际,本次调查的行业划分取至中类。5.1.2 在地籍图上用带分数标注。例如:,Z为宗地号,D为地类编码,H为行业代码。5.1.3 以宗地为单位进行调查,按照土地使用者的行业进行划分。5.2 闲置土地调查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
12、,未经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5.2.1 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土地;5.2.2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5.2.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3 空闲土地调查空闲土地是指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中处于空闲状态的土地,主要包括无主地、废弃地、因原批准使用单位撤销、迁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土地。在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地区,主要指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93)
13、确定的“其他用地”(即各种未利用土地、空闲地等其他用地)。5.4 低效使用土地调查低效使用土地是指现使用的土地不符合集约用地指标的;与城市规划用途不符需要迁建的;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退出的原企业用地;旧城区待开发改造的土地;高等院校校区超过规定的用地指标的土地;因产品滞销、经营不善等原因亏损的企业用地;课题研究或科研内容、科技力量明显落后的事业单位用地;设施陈旧、社会利用效益低的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用地等。5.5 批而未供土地调查批而未供土地是指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满一年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5.6 供而未用土地调查供而未用土地是指已办理供地手续或批准使用土地,未按
14、约定实现动工建设的土地。5.7 城镇土地级别与级别地价调查。采用当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级别记载。5.8以上内容按宗地调查,填写在城镇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统计表(附录H)内。6 地籍控制测量6.1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6.1.1 地籍平面控制网的基本精度和布设方法6.1.1.1 城镇地籍首级平面控制网原则上在国家A、B、C高等级GPS大地控制基础上布设,施测适当密度的D级或E级GPS网。 6.1.1.2 加密控制点可在D、E级GPS控制网基础上,采用一、二级光电测距导线施测,其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加密的控制点也可采用GPS快速静态测量方法施测。6.1.2 地籍平面
15、控制点的密度6.1.2.1 一般情况下,地籍平面控制点(基本控制与加密控制)的埋石点密度为:1:500地籍图每幅不少于3个,1:1000地籍图每幅不少于6个。6.1.2.2 地籍图根点(含各等级控制点)的密度,通常每平方公里应布设 100400个。6.1.2.3 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顾及航测像片控制点连测的要求。6.1.2.4 各等级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加密控制点均应埋设永久性标志,地籍图根点可根据要求埋设永久性标志。6.2 高程控制测量高程控制点布设应满足航测像片控制点连测要求。6.3 首级平面控制网选择地籍首级平面控制网的等级根据城镇地籍调查区域面积大小,按表3选择。表3 调查区范围与地籍平
16、面控制网布设调查区面积首级控制网加密控制网(km)布设形式等级布设形式等级60GPS(导线)E级(一级)GPS或导线一、二级60GPSD级GPS或导线E级或一、二级首级高程控制网应以国家各等级水准点为起始数据,采用等外水准施测。6.4 各类导线网的主要技术指标与测量要求一、二级导线和图根导线可布设成附合导线、结点导线,导线作为首级控制时,宜布设成多边形格网,其技术要求见下列各表(表4表10)。表4 一、二级光电测距导线主要技术要求等级附合导线长度(km)平均边长(m)每边测距中误差(mm)测回数方位角闭合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测角中误差()DJ2DJ6一级3.6300152410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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