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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坚决遏制城中村加层2008年04月24日09:42 近日,本报等媒体相继刊登了“部分城中村加层现象抬头”的报道,引起昆明市高度重视,市里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坚决遏制城中村加层。 官渡区城中村改造正有序推进近日,本报和相关媒体刊登了“城中村加层现象又抬头”的报道后,昆明市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规定,全市城中村加层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须在日内下达停工通知,并在日内拆除完毕,坚决遏制城中村违法加层现象。据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勇介绍,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近期出现城中村农房违法加层建设“反弹”现象,也
2、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对此,党委、政府各级工作组织及时对城中村加层现象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城中村”农房建设管理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由一位副市长召开了农房管理专题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重申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知昆政发()号要求,按照“冻结存量、杜绝增量”的要求,加强巡查,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日内下达停工通知,日内拆除完毕,对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一律不得作为拆迁安置补偿的依据,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 发现、处理,坚决遏制城中村违法加层行为,对措施不力的相关工作人员,
3、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市政府要求在加强整治的同时,还要组织好相关的政策宣传,让城中村的住房户了解: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按照建盖楼层不超过层、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备受城中村居民关注的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即将印发到每户居民手中。通过宣传,让城中村居民明白违法加层没有任何意义。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日期:06-05-11 -近来,我市城乡结合部及一些“城中村”的农村建房中出现了在原房上任意加层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城市市容景观,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为了遏
4、制农房建设的无序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我市主城规划区、呈贡新城规划区和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农房管理,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执行。本通告所称农房是指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盖的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盖的生产用房和附属设施用房。二、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本通告范围内的农房所有人,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农房现状登记,其中呈贡新城管委会范围内的农房所有人到呈贡县房产
5、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农房所有人到官渡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三、农房现状登记时,原审批手续中已明确建房标准的,按照批准的标准登记;没有明确建房标准的,每一户农户以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盖楼层不超过4层作为登记标准。对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人口达到分户标准和条件但未实行分户的,登记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凡超出上述任何一个标准,或者本通告发布前,未经审批、未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和建房标准任意建盖的楼房、加盖的楼层以及拼建的附属用房一律视为违法建筑。四、农房现状登记将作为今后办理产权手续的要件之一。凡未经现状登记的农房,不得出租、不得作为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并不得
6、作为今后拆迁安置补偿或者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审批自行建设的农房,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进行农房现状登记,并依法强制拆除。六、凡属按照本通告认定的违法建筑,一律不得作为今后拆迁安置补偿或者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七、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符合规划的统建单元房以及经市政府同意用作重大建设项目搬拆安置的农房外,本通告范围内的农房建设暂停审批。经鉴定属于危房应当翻修的农房,应当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后方可翻修。翻修的危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楼层不得超过4层。八、农房现状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颁布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县、区房产管
7、理部门实施。九、四区和呈贡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通告和市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具体登记程序、标准和要求如实进行登记。登记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两委(社区)的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的规定,不得擅自违法加层、乱搭乱建,同时做好本辖区村民建房的管理教育工作。十一、四区人民政府、呈贡新城管委会和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农房管理体制,强化事前服务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两委(社区)要在上一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农房管理工作。对本通告实施后的违法行为和违
8、法建筑,由四区政府、呈贡新城管委会和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市级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和指导工作。十二、本通告范围以外我市其他行政区域的农房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通告执行。十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六年五月十一日昆明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出台 最高价6500元/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 韩焕玉 喻军垒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两份通知,对主城区城市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通常意义上的“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备受市民关注的拆迁补偿价格有了明确的参考指导价:城市房屋拆迁每平米最高可获6500元补助;“农房” 每平米最高可获
9、3700元补助。 在两份拆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都明确:五保户、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市低保户这几类拆迁户每户还可享受一次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镇房屋拆迁 最高补偿价为6500元/据昆明市主城区城镇房屋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参照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二手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主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考指导价为:市中心一环以内6500元/平方米;一环至二环之间550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4500元/平方米;北边片区 4500元/平方米;东边片区3500元/平方米;南边片区450
10、0元/平方米;西边片区4000元/平方米。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可获每月每平方米10元至16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区位、楼层等因素,商铺可获6040元/平方米/月,非营业用房2515元/平方米/月补偿。另外,鼓励搬迁,对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将给予不同档次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户奖。但对超过规定档次搬迁的,不给予搬迁奖励费。据悉,此参考指导价有效期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止,之后市统计局和市房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城区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供房地产估价机
11、构参考,以便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昆明主城区拆迁补偿标准,封顶6500元/平米昆明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出台 最高价6500元/2009年07月15日 08时22分00秒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 韩焕玉 喻军垒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两份通知,对主城区城市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通常意义上的“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备受市民关注的拆迁补偿价格有了明确的参考指导价:城市房屋拆迁每平米最高可获6500元补助;“农房” 每平米最高可获3700元补助。 在两份拆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都明确:五保户、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市低保
12、户这几类拆迁户每户还可享受一次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镇房屋拆迁 最高补偿价为6500元/据昆明市主城区城镇房屋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参照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二手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主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考指导价为:市中心一环以内6500元/平方米;一环至二环之间550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4500元/平方米;北边片区 4500元/平方米;东边片区3500元/平方米;南边片区4500元/平方米;西边片区4000元/平方米。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可获每月每平方米10元至16元
13、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区位、楼层等因素,商铺可获6040元/平方米/月,非营业用房2515元/平方米/月补偿。另外,鼓励搬迁,对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将给予不同档次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户奖。但对超过规定档次搬迁的,不给予搬迁奖励费。据悉,此参考指导价有效期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止,之后市统计局和市房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城区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参考,以便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拆迁农房货币补偿最高3700元/ 另据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主城区集体
14、土地房屋即通常意义上的“农房”拆迁补偿方式,政府将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但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通告发布后违法建盖或加层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原则:楼层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楼层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的实际面积计算;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并享受补差政策。补差政策最高标准为一环路以内2300元/;一环至二环之间1800元/;二环至三环之间1200元/;三环以外1000元/。若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
15、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标准按房地合一的价格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详见下表)该管理办法还对明确了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附属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补偿标准。该办法还提出,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时段内,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的被拆迁人,根据搬迁时间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解决房屋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后依法执行。 新闻链接 拆违拆临原则上不补偿办法适用五华、盘龙、西山、官渡主城规划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五华区沙朗乡、厂口乡;盘龙区双龙乡、小河乡、茨坝办事
16、处、青龙办事处、龙泉办事处;西山区团结镇、碧鸡镇、海口镇;官渡区矣六办事处、大板桥镇、小板桥办事处、官渡办事处、六甲办事处和其他县(市)、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参照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偿安置指导价。对于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每半年公布二手房价供参考 从今年5月5日起至明年5月30日期间,政府首次公布了主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考指导价(详见表一),市中心一环以内为6500元/,一环至二环之间为5500元/,二环至三环之间为4500元/,北边片区为4500元/、东边片区为3500元/、南边片区为
17、4500元/、西边片区为4000元/。之后,由市统计局和市房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城区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二手房的交易价,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参考,以便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 拆迁现场应公布补偿标准 办法提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被拆迁房屋拆迁补偿价值的确定时,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作出的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并将拆迁项目批准文件、拆迁法规政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名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源平面图、房地产评估报告、拆迁补偿及奖励标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样本、拆迁工作制度等,在拆迁现场公布。(据都市时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昆明市房
18、屋估价标准的批复(年月日昆政复号)市房管局:市政府同意你们对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的修改意见及附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昆明地区凡需进行房屋拆迁补偿、买卖及交换产权等,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价格,不得自行浮动。二、凡办理房屋拆迁、补偿、买卖、交换产权者,必须经房管部门会同有关双方,共同丈量,按房屋估价标准进行勘估后方可签定协议或成交,否则无效。严禁违反规定的非法交易。三、此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自八三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七月一日前仍按原规定执行。由你局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此复关于修改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的报告市政府: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是一九六三年制定的批准的,在试行中对城市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
19、用。一九八一年对这个标准又作了修定,并经市建委批准试行,几年来在试行中发现由于房况复杂,等级内容含混,标准不尽合理,价格偏低,执行中争议较多。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使估价标准公平合理,我们按各种不同结构,分别选择了有代表性的房屋作为估价模式,并针对修改内容参照云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昆明市地区工程汇总表,以及云南省工程预算定额中“关于建筑工程计算规划”等规定,以及三材和工资调高的幅度,拟定了新的估价标准。修订后各类结构、等的增减幅度(详见增减幅度对比表),其中:砖木全新结构平均增加的幅度为百分之二十,土木全新结构平均增加幅度为百分之十五,简易全新结构平均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钢混和砖混结构未作
20、内容分析,估价时按实际选价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应摊销的折旧费后等于现值补偿费。现将重新修订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连同“房屋等级评定批准”、“房屋成色评定标准”和“计算建筑面积规划”三个附件一并报请审批。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一九八三年六月七日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结构等级 砖木 土木 简易 新旧程度一二三 一 二 三 四 五 一 二 全新144.49116.7298.06 130.108.90. 74. 62. 70. 43. 83210906879285九成130.02105.0588.23 117.97. 81. 66. 56. 63. 39. 77390865583348八成115.5793.38
21、78.43 104.86. 72. 59. 50. 56. 35. 69560725297208七成101.1281.70 68.62 91. 75. 63. 51. 44. 49. 60. 60750684016469六成86.67 70.03 58.82 78. 64. 54. 44. 37. 42. 26. 52930544725531五成72.23 58.34 49.01 65. 54. 45. 77. 31. 35. 21. 4010050.444693四成57.77 46.69 39.20 52. 43. 36. 39. 25. 28. 17. 34290462163754三成43
22、.33 35.02 29.40 39. 32. 27. 22. 16. 21. 13. 26470222872716残值19.25 15.56 13.06 17. 14. 12. 9.8.399.455.8545430087一、钢混和砖混结构的标准价格,按实际造价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应摊销的折旧费,等于现值补偿价。(实际造价一折旧费二补偿价)二、特殊建筑物、剧场、仓库、工厂等另行按实计算,营业用房在基础上的提高510%(主要街道10%)。 说 三、附属设备计价标准:1.围墙、砖墙全新每平方米16.02元,土基墙 每平方米14.68元,煤渣砖墙每平方米37.06元;2.全新砖砌水井每口128
23、元,土井每口31.69元;3.水泥构件如:面盆、浴池、水池按建筑物实体 计算,每立方米156.52元;4.砖砌水泥抿面的水池、花台等按构筑物实体 明 计算,每立方米47.07元。 四、室外地坪计价标准:石板地坪每平方米4.70元,混凝土地坪5.65元平方米,三合土水泥地坪4.02元/平方米,砖铺2.70元/平方米。五、成材树木和名贵花草按园部门规定折价补偿。六、估价计算办法:先按结构等级和成色,对照标准表查出每平方米补偿价,再以每平方米补费价建筑面积其它附属设备补偿额,即为总补偿价。附件一:房屋等级评定标准结构等级 内容分析 一、坚实的木梁(柱直径在25公分以上),钢筋混凝土主梁、砖墙、双层筒
24、板瓦屋面或有防水层、平瓦屋面、较好的企口板,混凝土或花砖 砖 地坪,较好的木平顶和有线条的砖灰平顶,双层门(窗1.5平方米以上),腰头玻璃窗和腰头装板门(不低于5冒头)墙面装饰有磁砖、磨石子、洗石子、护墙板等。水电设备齐全,精工雕刻、金漆彩画,开间在4.5米以上的也属此类。 二、较好的木梁柱(直径在20公分以上)、砖墙、筒板瓦屋面,一般企口 木 板或较好的拼缝楼地板三合土、水泥地坪,一般木平顶。有腰头的玻璃门窗、油漆墙,有水电设备。三、木屋架、砖墙、筒板瓦屋面拼缝楼地板,三合土、水泥地坪,纤维板平顶,一般玻璃窗装门板,一般粉刷。一、坚实的木梁柱(柱直径在25公分以上)、砖石墙角,全部金包墙或砖
25、柱上基墙,企口板和较好拼缝楼地板,楼楞间距10公分以内,三合土地坪在8公分以上,水泥地坪在6公分以上,全部木板和砂灰条平顶,较好的花格雕花和玻璃门窗,照明安装工整,筒板瓦屋面,中级粉刷。 土 二、整齐的木梁柱(柱直径在25公分以上),部份金包银墙或工整土基墙、拼缝地板、楼楞间距50公分以内,三合土地坪在6公分以上,水 泥坪4公分以上,木平顶、雕花板子门窗或装板门窗,玻璃窗(在 1.2平方米以上)。一般照明、筒板瓦屋面大部份油漆粉刷。 三、一般的木梁柱、土基墙、拼缝楼地板、煤渣、水泥地坪、纤维板平顶、格子门窗、玻璃窗(在1平方米以上),装板门,一般照明,筒 木 板瓦屋面、石灰抿面、石灰抿面、刷白
26、。四、木屋架、土基墙、普通楼板、土地坪、水泥抿面,一般的板门、玻璃或格子窗,临时性照明、筒板瓦屋面,一般粉刷。五、木行条担山、土基墙或主筑墙、普遍楼地坪、不规格木门、玻璃窗、临时性照明、临时性照明、筒板瓦屋面、石灰粉白,用料拼凑简单,施工粗糙。 简 一、石棉瓦屋面、砖墙、土基墙、行架或行条担山砖石基顾砂灰或草泥抿墙、石灰刷白。符合规格的木门和玻璃窗。二、油毡草顶屋面,土基墙、土筑墙、行条担山、简易板门、简易窗和 易 玻璃窗用料拼凑,施工粗糙,简易的木板房也属此类。附件二:房屋成色评定标准等级现状十成新料新建,并经油漆粉刷房屋,完整无损。九成新建半年以内之房屋,门窗略有接触痕迹或新建房屋未加油饰
27、粉刷者。八成屋顶、房架、墙身均属完整坚固情况与新建无显著区别,或翻改建后的房屋(旧米不能超过13)七成屋顶木架、墙身及装修各部整齐,唯色彩不够鲜明,房屋外皮稍有剥落,或利用旧料翻建的房屋。六成屋面平整,不歪不斜。色彩陈旧,但完整坚固,或大修后的房屋。五成房顶尚为平均,檐口小部弯曲,墙身局部剥蚀,门窗整齐完整能正确使用。四成屋顶不甚整齐:檐口部份有波状,墙身局部损坏,木料已属陈旧,但无显著倾斜,尚能正常使用。三成墙身大部损坏、屋顶曲折不平,梁柱、榫头走动,无修理价值的危险房屋。残值房屋有倒塌危险,尚有部份余废料。附件三:计算建筑面积规则一、单层与多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建筑物内带有正规楼隔层时亦应分别以上情况,给予计算建筑面积,檐口高度在一米以上者按计,在一米和一米之间按计,一米五以上计,二米以上全计。三、如建筑物的各部分结构性质上有显著差异时,建筑面积可按不同部份分别计算。四、建筑物有走廊檐(游春)的,应按柱子外缘的水平面积计算。五、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及建筑物内的门堂(门厅)和门斗,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1983年06月09日实施日期:1983年06月09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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