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祖陵镇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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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祖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 本明祖陵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4第二章 规划目标6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9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12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2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13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14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5第五节 农村土地整治15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18第一节 土地用途区及管制规则18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1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3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5附 则27II明祖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前 言第一条 明祖陵镇概况明祖陵镇位于盱眙县东北
2、部,西与管镇相接,北临洪泽湖,东濒淮河,南接淮河。全镇总面积9135公顷,总人口32891人,其中城镇人口3240人,农村人口29651人。第二条 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明祖陵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盱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有关方针政策,编制明祖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第三条 规划任务(1)落实盱眙县下达的
3、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调控目标和指标,结合明祖陵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及镇域土地资源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明祖陵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2)确定明祖陵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3)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4)在全镇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土地利用分区管制措施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5)制定明祖陵镇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第四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
4、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5)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6)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7)江苏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8)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9)盱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0)盱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1)盱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近
5、期目标年:2010年;规划远期目标年:2020年。第六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盱眙县明祖陵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9135公顷。8第一章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9135公顷,其中:农用地5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4.86%;建设用地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42%;其他土地22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4.72%。全镇已利用土地6877公顷,土地利用率达75.28%。农用地。2005年全镇耕地489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2.64%;园地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5%;林地5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97%;其他农用地968公顷,
6、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71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75.53%(其中城镇用地3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82公顷);交通用地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5.55%;水利用地6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6.4%;其他建设用地1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12.56%。其他土地。2005年全镇水域2243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9.33%;自然保留地15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0.67%。第八条 土地利用特点农业用地面积大。全镇的农用地5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86%。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全镇耕地4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3.59%,占农用地的82
7、.64%。土地后备资源丰富。全镇其他土地面积22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8%,以滩涂地为主。第九条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人均耕地占有量逐年下降。1990年至1996年底全镇耕地面积呈现减少的趋势,而人口基本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人均耕地占有量逐年下降明显。重用轻养,耕地质量下降。目前农业的增产越来越依赖化肥、农药的投入,造成土壤板结,营养成分比例失调,耕地质量下降,大量中低产田有待改造。农业用地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全镇土地利用以农业为主,耕地比重较大,林地、园地等面积相对较小,土地利用结构较为单一,影响了土地的生态环境和整体功能,不利于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居民点分布零散,
8、土地利用效率低。受长期的小农经济影响和土地所有制的制约,居民点分布散乱。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十条 战略定位统筹安排全镇各行业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在保证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促进土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集约化转变,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为明祖陵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利用上的保证,最大限度将明祖陵镇交通、区位优势、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努力构建和谐明祖陵。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基本农田布局更为集中连片。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耕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调减部分其他农用地为园地和林地
9、,园地、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占用耕地比例降低。土地利用布局更加优化。调整农用地布局,粮食主产区的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布局更为集中连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行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网络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初步建成。合理布局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构建核心生态网络体系,保持主要水系的完整性和自然生态。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10、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532公顷,其中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69公顷。(2)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挖掘耕地后备资源,保障全镇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650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77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73公顷。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7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4公顷。(2)2020年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72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为4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682公顷。土地利用效率目标2020年,全镇土地利用率达8
11、3.16%,比2005年提高7.88 个百分点。生态环境改善目标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716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达到7.83%,努力建设成为自然景观优美朴实,环境质量优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系统。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十三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2005年,全镇耕地4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59%;至2020年耕地面积55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56%。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净增637公顷,比重增加6.97%。补充耕地650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77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73公顷;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4公顷。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40
12、54公顷,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69公顷。调出基本农田中损毁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农田;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耕地和基本农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其中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的伏湖村、项魏村、明祖陵村、龚庄村等村分布较多,主要种植水稻等传统粮食作物。第十四条 生态用地2005年,全镇生态用地7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81%;至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77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6%。规划期内生态用地面积净增580公顷,比重增加6.34%,主要由于耕地、林
13、地面积增加,规划期内耕地、林地面积分别净增637公顷、658公顷。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滩涂和苇地等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生态屏障,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新的保护体制和机制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十五条 城乡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8%。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增10公顷,比重提高0.11%,主要由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增加,规划期内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净增10公顷。重点保障明祖陵镇镇区建设所需用地,挖掘现状建设用地中存量和低效建设
14、用地潜力。对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村庄整治,将限制建设区以及禁止建设区内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和乡村企业向规划中心村集中。复垦部分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充分发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快明祖陵镇镇区向北发展建设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未来全镇将建设项魏村等中心村。第十六条 基础设施用地2005年,全镇基础设施用地1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至2020年基础设施用地面积1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规划期内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净增17公顷,比重提高0.18%。规划期交通用地面积净增13公顷,新增交通占用农用地11公顷,占用其他土地2公顷;规划期水利用地面积净增4公顷,新
15、增水利占用农用地3公顷,占用其他土地1公顷。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盱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继续加强乡镇级公路网建设,努力实现规划的中心村和基层村“村村通公路”的目标,乡道的建设应达到三至四级标准。规划尽量利用现有乡村道路,使道路网连成环。第十七条 土地整治用地规划近期土地整治总面积149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面积分别是22公顷、1公顷、126公顷;规划远期土地整治总面积502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土地开发面积分别是55公顷、447公顷,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安排在伏湖村、沿淮村;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安排在项魏村;土地开发项目
16、主要安排在沿淮村、伏湖村和仁集居委会。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十八条 保护目标2005年,全镇耕地4896公顷,基本农田4054公顷,主要分布在伏湖村、项魏村、明祖陵村、龚庄村等村。规划期内,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县级规划下达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553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69公顷。第十九条 重点保护区域根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结合2005年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现状,划定耕地重点保护区域,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4277公顷。规划期内严格落实下达保护目标,切实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并将保护目
17、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农户,实行特殊而有效的保护。第二十条 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通过采取各项工程措施,对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和耕地实施土地整治活动,引导规划期间区内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建成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集中连片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基本农田整备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的前提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规划期内明祖陵镇共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1382公顷。第二十一条 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
18、相等、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扶持力度,综合利用基本农田管护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多渠道的资金,进行重点投入,扩大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加强基本农田监测体系建设,借助高科技手段,为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测。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第二十二条 规模到2020年全镇共有城镇建设用地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到2020年全镇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6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6%。第二十三条 布局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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